索 引 號 | 14258248/2022-00138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8-19 |
標 題 | 《連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省、市部署要求,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現就《連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文件解讀
- 時間:2022-08-19 10:38:11 來源:區住建局 閱讀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省、市部署要求,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現就《連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鄉房屋保有量逐年增加,量大面廣,涉及各行各業,情況復雜。近年來,全國因自建房安全問題引發的重大事故頻發,安全管控壓力不斷加大,形勢日益嚴峻。
一是房屋由居民自行建設,缺乏專業設計,沒有正規隊伍施工,存在先天不足。
二是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用于經營,違規改擴建、隨意加層、私搭亂建情況較多,甚至改變建筑主體結構,隱患突出。
三是監管體制難以滿足快速城鎮化和農村大量建房的要求,基層管理隊伍和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對自建房監管機制不完善。
二、工作目標
根據國家、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工作,《工作方案》明確分兩階段完成專項行動。
第一階段,開展百日行動。用100天時間完成全區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和快速消險。2022年8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9月底前完成存在明顯重大安全隱患自建房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堅持邊查邊改、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則,及時消除經營性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二階段,整治風險隱患。2023年5月底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整治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區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工作任務
為及時消除自建房各類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圍繞國務院關于自建房“消化存量、嚴控增量”目標要求,本次專項行動主要有三項工作任務: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一)全面排查。
排查范圍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棚戶區、待征收區域、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的自建房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做到“不漏一棟建筑、不漏一處隱患”。排查要點:排查人員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房屋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等內容,形成自建房排查檔案。
方案中明確了9類重點建筑。分別是:
1.居住用途改造為生產經營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將一般住房改為飯店、民宿、農家樂、商鋪、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電競館、家庭旅館、小作坊、簡易生產用房、承辦紅白喜事等房屋或場所;
2.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 10 人以上人員密集場所;
3.位于小城鎮、城鄉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農村 3 層及以上、用作經營類(包括用于出租)10 人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層、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以及經營過程中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
6.各類“住改商”的房屋(將建筑物中某專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臨街底層“破墻開店”的房屋建筑。
7.學校、醫院周邊頻繁周轉的二手房、頻繁易手的學區房(門面房);
8.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9.全區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以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風險的房屋建筑。
(二)風險整治。
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原則,結合城市更新、農房改善等工作有序開展整治。
排查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必須立即停用,在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不得使用;實現D級危房住人動態清零;將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納入城市更新行動中,有隱患的地方先更新、先改造;將農房安全隱患整治納入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中,優先及時改造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力度。
(三) 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1. 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
3.加強房屋改造管理。將既有建筑改造和裝飾裝修行為納入程序化管理,健全細化從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到不動產登記(確權)全過程管理要求。
4. 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壓緊壓實農房建設管理責任,新建、翻建農房應按照“一戶一宅、建新拆舊”的要求,依法依規申請辦理宅基地用地手續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城鎮規劃區的從其規定),在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環節,將農房安全作為重要考慮因素,增加房屋質量相關規定。
5.加強房屋檢測鑒定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6. 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相關部門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實現房屋安全隱患線索及各類許可信息共享共用,套索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
四、保障機制
專項整治工作環節多、鏈條長、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從技術、資金、人員力量等方面做好保障。
一是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建立工作機制,加強組織協調、統籌推進。
二是壓實各方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開展經營活動的產權人(使用人)承擔房屋安全使用主體責任。落實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各鄉街(功能板塊)、各部門加強工作協調,形成合力,推動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三是加強支撐保障。加快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對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用于隱患排查、安全鑒定、技術服務等。
四是做好宣傳引導。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居民房屋安全責任意識和使用安全常識。做好政策宣貫引導,為專項行動的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關聯閱讀: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