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129 | 分 類 |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20-07-10 |
標 題 | 《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自貿試驗連云區塊2020年重點推進任務要求,加快區內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防范、治理和打擊區內的金融違法失信行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制定并完善區內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監督管理工作勢在必行。結合《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把《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辦法及實施聯合懲戒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做一個解讀。 | ||
時 效 | 有效 |
《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時間:2020-07-10 10:55:44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為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自貿試驗連云區塊2020年重點推進任務要求,加快區內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防范、治理和打擊區內的金融違法失信行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制定并完善區內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監督管理工作勢在必行。結合《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把《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辦法及實施聯合懲戒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做一個解讀。
本辦法第一部分是總則包括制定依據、釋義、適用范圍和管理單位等內容。其中,本辦法所稱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是指將在金融活動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且情節嚴重的金融活動主體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并由相關部門依據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對其實施聯合懲戒,同時通過“信用連云港”平臺向社會公示的系統性工作。在連云區塊內從事相關金融活動的機構、企業及從業人員均適用本辦法。區政府也將成立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小組負責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工作,管理小組辦公室設在金融辦。
第二部分列明了名單認定適用主體、適用情形以及認定和報送程序的相關要求等。其中適用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嚴重,經管理部門小組認定,應將其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
1、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債務等惡意逃廢債行為;
2、一方當事人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以及利用其他詐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產的詐騙行為;
3、有非法集資行為或從事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4、其他涉及金融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和因違反金融監管規定被依法處以較重行政處罰的行為。
第三部分為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公布程序和聯合懲戒方式。除依法不得公開和特殊情況不宜對外公開的之外,管理小組辦公室將通過“信用連云港”及其他平臺載體向社會公示向社會公布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公布時間范圍為三個月,并依法提供查詢和共享服務。各相關部門依據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對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懲戒措施包括市場禁入、限制參加政府采購、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持等。
第四部分為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移除及異議處理。
第五部分是相關附則。《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對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則對聯合懲戒對象、措施和實施方法等做了詳細規定。
關聯閱讀:江蘇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