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38-7/2016-00016 | 分 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6-03-28 |
標 題 | 連云區海洋與漁業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海洋與漁業局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我區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承擔綜合協調全區海洋監測、科研、傾廢、開發利用和漁業管理的責任。參與全區海洋與漁業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三)、承擔規范管轄海域使用秩序、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依法實施海域使用的審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海域權屬管理和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海域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政策,實施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
(四)、承擔保護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標準、規范。組織全區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發布海洋專項環境信息,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負責海洋開發活動、海洋傾廢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防治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五)、承擔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組織開展海洋環境觀測預報,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并實施海洋與漁業災害應急預案,監督管理漁業安全生產。
(六)、組織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組織實施漁業養殖證制度。指導漁業捕撈、水產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水產苗種管理,組織全區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控工作。指導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合作組織和水產品行業協會工作。
(七)、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發布和風險評估。指導水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開展水產養殖用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制度。
(八)、依法維護海洋與漁業權益,負責海洋監察和漁政、漁港、漁業船舶檢驗的監督管理。承擔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協調處理全區海洋與漁業重大突發事件。指導全區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
(九)、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實施科技興海、科教興漁戰略。實施海洋綜合調查,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及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指導漁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海洋與漁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處理有關海洋與漁業涉外事務,指導協調遠洋漁業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綜合業務科
(二)、下屬事業單位
1、連云港市連云區漁業技術推廣站
2、中國海監連云區大隊
3、連云港市連云區漁政監督大隊
4、連云區國家海域動態監管中心
5、江蘇漁船檢驗局連云檢驗站(中華人民共和國連云漁港監督)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進海島生態保護與修復
2015年,我區以羊山島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為載體,爭取國家海島和海域使用金4800萬元。該項目實施內容為:啟動羊山島生態保護性旅游開發,建設游艇俱樂部、臨海休閑棧道、沙灘體驗、漁家樂、海邊垂釣、海上日出觀景臺等旅游項目,營造生態、清新、自然、樸實的漁家風情。2015年底完成項目工程準備、前期調查、勘測、設計、工程招標等準備工作;2016年實施拆堤建橋、水道及島體周邊海域清淤、海岸加固、沿岸道路等工程建設。
(二)加快漁港項目建設進度
2016年,我區將繼續加大漁港建設力度,推進全區漁業保障體系建設。一是完成高公島國家一級漁港建設項目驗收。該項目總投資5316萬元,于2014年2月正式開工建設,全部工程將于2015年底完工。2016年,在完善掃尾工程的同時,認真準備項目驗收,確保通過農業部組織的項目整體驗收。二是推進連島國家中心漁港建設。2015年,項目通過省發改委審批,目前配套的海鮮美食街工程正在建設,漁港施工設計圖已經編制完成,項目招投標等工作正在準備中;2016年即可全面動工建設。
(三)加快漁業產業結構調整
一是推進特種海洋養殖品種的提質增效。制定扶持政策,鼓勵開展新技術和新產品推廣,吸引實力企業落戶前三島海域,實施海參等海珍品養殖綜合開發。二是拓展紫菜產業發展空間。制定紫菜養殖規劃,引導漁民合理化養殖,大力推廣壇紫菜養殖,延長紫菜生產周期,繼續推廣玻璃鋼桿、翻板式紫菜養殖新模式,擴大壇紫菜養殖規模,鼓勵向深水海域發展養殖。三是重視品牌建設、園區建設。依托區紫菜協會,以連云港紫菜交易所為平臺,積極創建紫菜電商產業園,繼續創建水產商標和申報無公害產品和基地,全力配合我區水產品加工園區建設。四是根據全區漁業發展規劃,繼續推進水域灘涂養殖證辦理,推動全區水產養殖業健康科學發展。
(四)強化海洋漁業行業監管
加大漁港檢查和安全生產督查力度。開展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違規生產漁船。聯合涉漁街道辦事處、邊防派出所等部門,開展清理整治違規漁具、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專項行動,堅決取締違禁漁具、遏制涉漁三無船舶蔓延勢頭。結合伏休和護漁專項執法行動,進行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檢查,推動各項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實,避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繼續開展漁民陽光工程培訓,提高持證上崗率,做好漁船防臺避風工作。加強全區水產品安全管理,提高水產品質量。
四、2016年度收支預算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16年度預算收入 683.23 萬元,主要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資金 683.23 萬元、納入預算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0 萬元、其他收入 0 萬元、行政單位上年結余 0 萬元、事業單位動用上年基金安排 0 萬元。
(二)支出預算
1. 按功能科目分類,包括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 683.23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42.48萬元。
2. 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基本支出 401.43 萬元、項目支出281.8 萬元。
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度連云區海洋與漁業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 683.23 萬元,其中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 640.75 萬元,占 93.78 %;住房保障支出 42.48 萬元,占 6.22 %。
1.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 640.75 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以及項目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為 401.43 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為 281.8 萬元。2. 住房保障支出 42.48 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發放提租補貼支出。其中住房公積金支出預算數為 30.17 萬元,提租補貼支出預算數為 12.31 萬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海洋與漁業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
算安排數為 35.52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培訓費、雜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 13.22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3.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會議費支出 4.5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召開會議直接發生的住宿費、伙食費、會場費用、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材料印刷費等支出;培訓費支出 4.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規定開展培訓直接發生的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等支出。
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比上年度增加13.07萬元,增加了97.17%,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工作量比2015年有大幅度增加,一是修編全區十三五水域灘涂養殖規劃(2016-2020);二是推進羊山島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建設;三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加大,確保漁港和海島岸線環境清潔;四是增強海洋管理和加大漁業執法力度,為科學有序管理全區海域提供強有力的保證;五是新增船檢業務等等。
附表
收支預算總表 |
|||||
編制部門: |
單位:萬元 |
||||
收入 |
支出 |
||||
項 目 |
行次 |
預算數 |
項 目 |
行次 |
預算數 |
欄 次 |
|
1 |
欄 次 |
|
2 |
一、財政撥款 |
1 |
683.23 |
一、一般公共服務 |
29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0 |
|
二、上級補助收入 |
3 |
|
三、國防 |
31 |
|
三、事業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
四、經營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
五、附屬單位繳款 |
6 |
|
六、科學技術 |
34 |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 |
35 |
|
納入預算行政事業性收費 |
8 |
|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 |
36 |
|
|
9 |
|
九、醫療衛生 |
37 |
|
|
10 |
|
十、節能環保 |
38 |
|
|
11 |
|
十一、城鄉社區事務 |
39 |
|
|
12 |
|
十二、農林水事務 |
40 |
|
|
13 |
|
十三、交通運輸 |
41 |
|
|
14 |
|
十四、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 |
42 |
|
|
15 |
|
十五、商業服務業等事務 |
43 |
|
|
16 |
|
十六、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
44 |
|
|
17 |
|
十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支出 |
45 |
|
|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46 |
|
|
19 |
|
十九、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 |
47 |
640.75 |
|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42.48 |
|
21 |
|
二十一、糧油物資儲備事務 |
49 |
|
|
22 |
|
二十二、國債還本付息支出 |
50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
本年收入合計 |
24 |
683.23 |
本年支出合計 |
52 |
683.23 |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
25 |
|
結余分配 |
53 |
|
上年結轉和結余 |
26 |
年末結轉和結余 |
54 |
|
|
|
27 |
|
|
55 |
|
合計 |
28 |
683.23 |
合計 |
56 |
683.2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