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66041/2021-00005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1-04-25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執法大隊,機關各科室:
現將《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連云區旅游市場秩序,凈化旅游環境,優化營商環境,經研究,制定我局連島旅游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時間
2021年4月26日至10月15日。
其中,“五一”、“十一”假期期間實行全員網格管理制,網格員按照網格劃分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時段:每天10:30-14:30、17:00-20:30。)
長效管理組負責5月6日至9月30日期間連島景區日常監管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集中整治,全面履行證照管理、食品餐飲安全、商品質量、價格、計量、廣告、商標、消費維權等方面的監管職責,精準施策、綜合發力,著力清理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頑疾,全面提高市場監管能力與水平,切實規范連島景區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旅游消費環境,促進全域旅游健康協調發展。
三、工作內容
(一)嚴格規范管理證照行為。經營者必須亮照、亮證經營,嚴厲打擊無照、無證經營、出租、出借、出讓證照等違法行為,對不符合經營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
(二)嚴厲打擊強行拉客行為。經營者嚴禁從事以糾纏、圍堵尾隨等手段強迫或誘導游客購買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務、對未購買旅游商品和接受服務的旅游者使用侮辱性語言等違法行為。
(三)嚴厲打擊欺客宰客行為。從事商品經營、餐飲服務、住宿、導游等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碼標價、不得虛標商品價格,欺客宰客。
(四)嚴厲打擊短斤少兩行為。景區及周邊地區商戶必須使用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嚴禁使用遙控電子秤和未經檢定合格等計量器具,嚴禁短斤少兩,欺詐消費者行為。
(五)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經營者所售商品應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嚴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銷售對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存在危險的商品,不得制售不符合衛生及安全標準的食品。
(六)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宣傳或者使人誤解的方式誘騙旅游者進行消費;不得發布虛假廣告;不得以虛標旅游酒店星級、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專利以及假冒他人企業名稱等方式從事經營。
(七)嚴厲打擊強買強賣行為。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嚴禁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
四、工作機構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政 委:許小飛 黨組書記 局長
總指揮:盧正鴻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副總指揮:楊定海班子成員
黃 震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周 軍 黨組成員 區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秦 峰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唐 毅 黨組成員 副局長
成 員:管志友 辦公室主任
劉慶根 墟溝分局局長
王 龍 宿城分局局長
黃 欣 連云分局局長
張大偉 板徐分局局長
周曉春 執法大隊負責人
張豐生 海州灣分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工作組:
(一)后勤保障組
組 長:管志友
成 員:徐根才、趙紀
工作任務:負責工作協調、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輿情處置組
組 長:秦峰
副組長:仲其斌、傅懷忠
成 員:成天樂、李丹陽
工作任務:負責宣傳報道、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轉辦、重大輿情處置工作。
(三)行政執法組
組 長:盧正鴻
成 員:周曉春、朱勇、王磊、陳明、戴鵬、張獻森、穆航船、張穆如、王鑫
工作任務: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長效管理組
組 長:盧正鴻
成 員:蘭勤壽、潘榮祥、尹國民、張豐生、尹明文、黃乾曄、張琳、朱律民、唐虎誠
工作任務:5月6日—9月30日,對旅游景區及周邊商戶開展日常檢查,填寫食品、價格和安全生產等檢查記錄,做好現場投訴舉報受理及第一現場的法律文書記錄,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五、網格管理
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全員定崗定責制,確保人員到位、責任明確、網格成型。分管、聯系點局長為分管責任人,分局、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網格員為直接責任人,相鄰網格互為AB崗。
(一)網格員正面清單
1、負責網格內商戶經營承諾書的簽訂;
2、負責開展網格內消費者滿意度測評、發放宣傳活頁;
3、負責網格內各類市場主體信息收集、匯總(包含證照、健康證、實際經營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店招名稱等);
4、督促、指導網格內食品經營單位進駐并使用監管小程序,宣傳、引導消費者使用監管小程序;
5、檢查網格內經營主體是否明碼標價、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違規拉客、欺客宰客、短斤少兩、強買強賣等違法行為;
6、負責網格內消費者投訴、舉報的收集、受理、上報及第一現場處置工作;
7、負責網格內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排查無證無照、出租出借轉讓證照、銷售過期食品、銷售“三無”食品等違法行為,突出整治后廚臟亂差、從業人員無有效健康證明、食品擺放不規范等問題;
8、排查網格內經營者所售商品是否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9、及時上報網格內重大、疑難、突發性事件,并參與處置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網格員負面清單
1、嚴禁粗暴執法、徇私枉法、通風報信、打擊報復舉報人,嚴禁在執法管理中與行政相對人發生肢體沖突;
2、不準在執行公務時混穿制服、標識不全、扎堆聊天、嬉戲打鬧、勾肩搭背;
3、不準在工作時間玩手機、打游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4、嚴禁工作期間飲酒、酒后執勤、駕駛機動車輛;
5、不準在受理投訴舉報時出現敷衍、拖拉、扯皮等行為;
6、嚴禁收受或索要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嚴禁參與妨礙公正執法的宴請、旅游和娛樂活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旅游市場整治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相關責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堅守崗位、履職盡責,對連島景區內的非法經營行為,逐一查擺,逐一整改,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旅游消費市場環境。
(二)嚴肅案件查處。整治期間,要形成整治打擊的高壓態勢,加大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重點查辦一批典型案件。凡涉及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旅游消費市場秩序的案件,一律從嚴、從重、從快辦理,適時予以曝光。
(三)加大宣傳力度。消保委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宣傳整治工作期間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同時曝光不法商家的違法經營行為,營造經營戶誠信經營、文明服務、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督查檢查。區局將派出督查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網格管理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將予以通報。對責任不落實、產生負面輿情、有失職行為或重大過錯的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追責問責。
附件:1、連島及周邊整治網格管理一覽表
2、連島景區市場主體登記表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2021年4月25日印發
附件2: 連島景區市場主體登記表
店招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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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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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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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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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證(姓名、編號、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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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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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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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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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
□餐飲單位□住宿業□食品銷售□商品零售□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