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66041/2019-00010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19-05-22 |
標 題 | 關于下發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掃黑除惡工作重點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市監〔2019〕3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下發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掃黑除惡工作重點的通知
各分局,執法大隊,機關各科室: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市關于掃黑除惡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與依靠群眾相結合、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與專項斗爭相結合、雷厲風行與久久為功相結合,嚴格依法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優化市場環境,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戰,切實維護我區經濟社會穩定。現將2019年我區市場監管系統掃黑除惡工作重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易于滋生黑惡勢力的行業和場所的監管,集中排查、移送商貿超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行霸、市霸涉黑涉惡線索,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整治工作
(一)摸排發現上述場所中存在的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條件、控制商品貨源及經營權、強迫交易等欺行霸市黑惡勢力線索。
(二)摸排發現上述場所中存在的收取保護費的涉黑涉惡線索。
(三)摸排發現商貿集市、旅游景區、旅游購物點存在的利用虛假宣傳、霸王條款、暴力威脅、欺詐等手段銷售質次價高商品和提供服務等強買強賣涉黑涉惡線索。
二、發揮企業登記職能,對涉黑涉惡人員開辦的企業依法嚴格資格審查
(一)按照公安等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對被通緝、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等情形的涉黑涉惡人員,登記注冊時,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二)依據相關部門提供信息,做好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審查。
(三)加大力度打擊提交虛假材料騙取企業登記注冊的行為,并將相關人員列入“黑名單”,加強懲戒。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懲戒失信企業
(一)加強企業信息歸集公示和共享,積極配合政府機關開展信用監管,嚴格懲戒失信企業。
(二)全面清理“僵尸”市場主體,對未按照年報、長期停業失聯的“僵尸”市場主體,經核實后予以吊銷,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僵尸”市場主體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四、加強執法辦案,加大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傳銷、走私販私、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摸排、移送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一)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議進行壟斷經營行為,以及詆毀他人商譽、“傍名牌”、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商業賄賂、網絡刷單炒信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二)加強重點商品質量專項整治,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假藥劣藥、不合格食品、購進或者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仿冒知名商標、偽造產地、廠名、廠址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三)嚴厲查處流通領域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行為,切實抓好重點地區、重點商品的專項整治。
(四)開展打擊傳銷、規范直銷、集貿市場文明創建、價格專項檢查等各類整治活動,摸排各行業內涉黑涉惡線索。
(五)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網絡傳銷、發布虛假消息、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或采取辱罵騷擾、言語恐嚇等軟暴力侵害群眾利益的黑中介以惡意、耍無賴等方式敲詐勒索商家的“職業索賠人”,有組織有預謀收集患者信息、操縱醫鬧走向、瓜分患方賠償金的“職業醫鬧”,以及與商家串通哄抬物價、欺詐勒索的“黑導游”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配合開展打擊侵吞集體資產、操縱經營“黃賭毒”、地下錢莊以及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的聯合行動。
(七)配合做好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禁毒、反洗錢、反假幣、掃黃打非、處置非法集資、互聯網金融整治、校園周邊安全整治等工作。
五、加強自身建設,鏟除背后腐敗問題
(一)堅決查處本部門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其逃避懲處等行為。
(二)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失職瀆職,公職人員存在的涉黑涉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不構成犯罪的違法活動,做到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期間,各分局、執法大隊與各相關業務科室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開展好監管領域內涉黑涉惡線索的摸排、核查與移送等工作,針對行業領域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與完善監管制度措施;同時,要積極協同公安、法院、檢察院、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游、海關等有關職能部門,深入開展打擊整治行動。
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