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66042/2024-00003 | 分 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島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4-08-02 |
標 題 | 中共前三島鄉委員會關于轉發鄉人大《關于建立鄉人民政府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前鄉委發〔2024〕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中共前三島鄉委員會關于轉發鄉人大《關于建立鄉人民政府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的通知
機關各部門,鄉各垂直單位:
現將鄉人大《關于建立鄉人民政府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轉發給你們,望結合意見,認真排查我鄉國有和集體資產明細,創新管理辦法,仔細做好自查,主動向鄉人大主席團匯報。同時,也希望人大代表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權,充分發揮代表在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中的監督作用,促進我鄉國有和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中共連云區前三島鄉委員會
2024年8月2日
關于建立鄉人民政府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中發〔2017〕33號)文件精神,根據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第六章監督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結合連云區委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我鄉鄉級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和治理,現就建立我鄉鄉人民政府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鄉級國有和集體資產屬于全民(集體)所有,是全鄉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國有和集體資產是一個鄉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組成部分,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是鄉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鄉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手段。
建立鄉政府向人大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符合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順應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待,對于提高鄉級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公開透明度、提升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公信力,促進國有資本規范運作、實現保值增值,保障國有和集體資產安全、防止流失,提高國有和集體資產使用效益、防止閑置浪費;對于鞏固和發展鄉級經濟和社會事業、管好人民共同財富、強化基層人大依法監督職能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建立健全全面規范的鄉人民政府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強化鄉人大對鄉級國有和集體資產的監督,推進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公開透明,為加強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和治理體系建設奠定堅實基礎,使國有和集體資產更好服務發展、造福人民,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和美鄉村”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委的領導,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的重大決策部署。
堅持依法行政。貫徹實施憲法和監督法、預算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依法報告、依法監督,嚴格依照法定權限,遵循法定程序,實現正確監督、有效監督。
堅持問題導向。從制度建設和技術創新入手,著力解決鄉國有和集體資產底數不夠清楚、人大監督所需信息不夠充分和監督機制尚未建立等突出問題。
堅持穩步推進。以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為目標,堅持從實際出發,區分各類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不同情況,逐步擴大報告范圍、充實報告內容,實現全口徑、全覆蓋,不斷提高監督實效,確保鄉國有和集體資產安全。
三、報告方式和重點
鄉人民政府每年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
(一)報告方式。鄉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報告采取書面報告和口頭報告相結合的方式。書面報告要全面反映各類國有和集體資產基本情況。每屆鄉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內:1.第一年至第四年份。鄉人民政府每年要形成書面綜合報告,向鄉人大主席團會議報告,并列入年中鄉人代會會議議程,提交鄉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閱。2.屆末年份(第五年)。鄉人民政府要形成書面綜合報告,向鄉人民代表大會(年中會議)報告。
(二)報告重點。根據鄉國有和集體資產性質和管理目標,確定各類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重點。
1.鄉行政事業性國有和集體資產報告重點是:資產負債總量,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效益,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
2.國有和集體自然資源(主要包含土地、礦產資源、森林、濕地等)報告重點是:自然資源總量,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相關重大制度建設,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等情況。
3.全鄉重大投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國有和集體資產,應當列入國有和集體資產報告重點內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資產管理情況,條件成熟時及時納入國有和集體資產報告體系。
4.報告內容中還應包括因教育布局調整后閑置的校舍、機構調整后空置的基層站所用房以及其他移交或委托鄉政府管理的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
5.國有和集體經濟組織持有的專利、地域商標等無形資產也應列入報告的內容。
6.其他鄉屬國有和集體資產。
四、審議程序和重點
鄉人大將依照監督法、預算法、資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把鄉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納入年度監督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審議,推進公開透明,實行全方位監督,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一)審議程序。鄉人大審議報告前,要組織開展專題視察、調研,并由鄉人大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見和建議,交由鄉人民政府研究并在報告中作出回應。鄉人民政府的報告應按規定在鄉人大主席團會議舉行20日前提交鄉人大征求意見,在會議舉行10日前將修改后報告送交人大主席團。審議報告時,鄉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審議報告后,鄉人大主席團要將審議意見分解細化到相關部門研究處理和整改。要健全問責機制,加大問責力度,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在6個月內向鄉人大主席團報告研究處理情況以及存在問題整改和問責情況。鄉人大主席團視情況需要可以組織實施專題詢問、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等,必要時可以依法作出決議。鄉人民政府應當在決議規定期限內,將執行決議情況向鄉人大主席團報告。
(二)審議重點。鄉人大主席團在審議政府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開展國有和集體資產監督時應突出以下重點:(1)貫徹黨中央有關國有和集體資產重大決策部署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市區和鄉黨委有關工作要求情況;(2)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實施情況;(3)鄉人民代表大會及主席團有關審議意見和決議落實情況;(4)完善鄉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情況;(5)國有和集體資本服務全鄉戰略目標,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撐科技進步、保障社會安全等情況;(6)國有和集體資本保值增值,防止國有和集體資產流失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國有和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情況;(7)推進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情況;(8)有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9)對違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情況;(10)其他與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注重規范透明。鄉人大主席團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及時將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及審議意見、鄉人民政府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或者執行決議情況的報告,向鄉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布(保密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的內容除外)。審議報告和有關視察、調研活動,可以邀請部分鄉人大代表參加,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回應社會關切。
(四)健全監督機制。鄉人大要加強對本鄉國有和集體資產監督,聽取和審議鄉人民政府關于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要與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緊密銜接,與鄉國有和集體資本經營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相結合,條件具備時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監督工作相結合,建立起多層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有機銜接的報告和監督機制,年內建立政府向本級人大報告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列入鄉人大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列入鄉人代會審閱和聽取會議議程。
五、相關要求
1.鄉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學、準確、及時掌握國有和集體資產基本情況,切實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全鄉各類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報告制度,依法明確和規范報告范圍、分類、標準。并按照《資產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將本鄉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匯總。
2.鄉黨政綜合管理辦公室要按照上級要求編制鄉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按照統一的會計制度規范國有和集體資產會計處理,制定完善相關統計制度,確保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的國有和集體資產報告結果完整、真實、可靠、可核查。并組織開展國有和集體資產清查核實和評估確認,統一方法、統一要求,建立鄉全口徑國有和集體資產數據庫。
3.鄉人民政府要建立全口徑國有和集體資產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區、鄉相關部門單位互聯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各類國有和集體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效益等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