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58105091-0/2021-00014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農林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15 |
標 題 | 2020年度連云區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2020年度連云區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開連云區農業農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為我局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信息公開統計數據,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六個部分。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我局認真貫徹省、市、區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執行落實《條例》,切實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豐富信息公開內容,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農業、水利系統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行政行為進一步規范,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有效提高。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是政府職能轉變和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必然要求。連云區農業農村局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把推行政務信息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完善政務信息公開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真正把政務公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成立了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為組員的領導小組,并明確了1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人負責落實的工作機制,保證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實際工作中注意研究和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帶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狠抓制度建設,規范操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開展的重要保證。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我局根據市、區政府的工作部署,進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編制了《連云港市連云區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連云港市連云區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范圍等作出了硬性規定和明確要求,使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促使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三)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學習培訓。為促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人員參加連云區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并及時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以及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精神,使我局廣大機關干部充分認識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僅是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的需要,更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通過學習,使我局廣大干部及時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范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政務公開工作的新要求,在工作中不斷改進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內容、方法和形式,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為切實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基礎。
(四)開展監督檢查,促進工作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工作,沒有責任,就難以開展;沒有監督,就難以落實。為此,區農業農村局從強化工作責任入手,狠抓政務信息公開監督體系的建設。各業務科室每周、每月、每季對本職工作進行自查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廣泛搜集和聽取群眾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條登記,認真調查處理,不斷改進政務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37 |
37 |
37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202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雖然建立了公開制度,但管理上還不夠規范;對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后臺管理維護還有待加強;對信息公開屬性確定存在一定難度,公開質量和實效有待進一步提高,工作力度需進一步加強。
(二)改進的措施。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認真落實目標責任制;二是提高組織協調,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四是不斷總結經驗,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開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