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2070301/2020-00006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板橋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0-02-23 |
標 題 | 關于調整板橋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板辦發〔2020〕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調整板橋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村、社區,街道各部門,駐街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障我街道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因人事變動,經研究對板橋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救災)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調整后成員如下:
組 長: 吳從敬 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副組長: 唐青竹 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周 巍 街道黨工委委員、板橋派出所所長
孫 明 區自然資源分局第六自然資源所所長
成 員: 熊海詠 街道黨政辦副主任
王 燕 街道財政所所長
王士虎 街道經發服務中心主任
張志國 街道農技服務中心主任
秦志兵 街道城建服務中心主任
汪 猛 街道安監所所長
王 麗 街道文化服務中心主任
夏德新 街道民政辦主任
陳 輝 板橋供電所所長
孫維兵 臺南供電所所長
張澤潤 板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劉進利 板橋中學校長
仲 超 板橋小學校長
楊 韜 張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丁清華 躍進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李銀來 程圩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顧衛東 板橋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張志剛 臺南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第六自然資源所,孫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板橋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各部門職責分工
附件:
板橋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各部門
職責分工
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職責
接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對啟動地質災害應急方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指揮、部署、協調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各防災救災專業組實施救災行動;督促、檢查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工作落實情況;執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下達的其他任務。
二、地質災害防治各部門分工
自然資源所:負責全街道突發地質災害防治與應急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街道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年度防治方案;組織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險(災)情實時核查、監測與趨勢預測,為現場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指導;根據有關規定向街道辦事處和區自然資源分局報告險(災)情;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勘察、監測和防治。
黨政辦:負責牽頭會同文化服務中心、民政辦、自然資源所等部門做好險(災)情的信息發布;指導應急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輿論。
經發服務中心:負責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協調重要物資的應急生產、采購、調運等;必要時請求上級給予資金、物資支持;負責所屬工業企業的地質災害監測、險情排查和防治工作;負責重大救災和應急防治項目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提出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設施建設與災毀工程修復所需資金的意見和建議。
城建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開展災區危房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等生命線設施免遭損毀;組織搶修受損的供水等公共設施,保障其正常運行。
民政辦:負責及時提供地質災害災情統計資料;協助災區所在地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生活救助、倒塌房屋恢復重建;負責應急救災款物的籌集、使用、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救災捐贈等工作。
板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對醫院等醫療場所進行地質災害監測,負責險情排查和防治工作;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部門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預防和控制災區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農技服務中心:負責街道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范圍內的險情排查和防治工作;組織搶修受損壞的水利設施,負責水情和汛情的通報。
安監所:負責監督工礦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規范要求生產,督促工礦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質災害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同時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組織和管理,應急、救援隊伍應及時落實街道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財政所:負責街道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應急資金的預算安排、籌集與撥付,并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為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應急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督促各類學校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范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地質災害防范知識教育和避災應急演練;協助地方及時修復受損校舍,合理調配教育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同時負責協調旅游景區做好地質災害預防、監測、險情排查以及災毀旅游設施的修復、排險工作;開展游客防災知識宣傳教育。
板橋派出所:負責協調組織公安民警趕赴地質災害現場,參加搶險救災行動;負責在情況危急時協助或依法強制組織避災疏散;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做好搶險救援期間的治安保障等工作;打擊盜竊防災物資、破壞防災工程設施和設備的犯罪分子;應急期間,對搶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進行。
供電所:負責組織修復電力設施,恢復電力供應。
電信所:負責盡快恢復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