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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港口正式獲批開展“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
- 時間:2025-01-13 09:25 來源:連云港港微平臺 閱讀次數:
近日,連云港港口迎來了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正式獲批開展“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這一試點政策的實施,標志著連云港港口在國際航運領域又獲得一項新的利好政策,為構建更加高效、便捷的國際物流通道注入強勁動力。
據悉,自獲批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國家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申請開展連云港港與上海港洋山港區之間,以上海港洋山港區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此次沿海捎帶政策使得符合條件擬開展業務試點的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可利用其全資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經交通運輸部批準后,可在連云港開展業務試點。
這為連云港港口帶來更多的國際航運資源和業務機會,尤其是能夠很好地促進外輪公司在連云港開設外貿干線,降低船公司的運營成本。
連云港港口作為國際樞紐海港之一,一直以來都在積極尋求國際航運業務的發展和創新。此次獲批試點“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不僅拓展了連云港港口的業務范圍,提升其在國際航運市場中的競爭力,還將進一步加速連云港港口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戰略規劃,形成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網絡。
未來,連云港港口將充分利用這一試點政策,加強與船公司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國際航運業務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同時,連云港港口還將進一步優化港口服務環境,提升港口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為國際航運事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