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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3-00099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批復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05-09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連云區擬實施市容環衛管理區域范圍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3〕3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確定連云區擬實施市容環衛管理區域范圍的請示》(連區城管〔2023〕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連云區擬實施市容環衛管理區域范圍的批復
- 時間:2023-05-30 16:09:1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區城管局:
《關于確定連云區擬實施市容環衛管理區域范圍的請示》(連區城管〔2023〕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連云區實施市容環衛管理的區域范圍確定為連云區實際管理的行政區劃全域(墟溝街道、海州灣街道、連云街道、連島街道、云山街道、板橋街道、宿城街道、高公島街道,不含前三島鄉)。
二、請你局牽頭做好新修訂的《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市容環衛管理,不斷提高全區城市管理水平。
此復。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