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027 | 分 類 | 國土資源、能源/電力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9-11-13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 國網連云港供電公司關于持續優化電力營商環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19〕13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 國網連云港供電公司關于持續優化電力營商環境的通知
- 時間:2019-11-13 16:12:55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江蘇省辦公廳聚焦企業關切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48號)、《連云港市“高質發展后發先至”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各類電力用戶“獲得電力”感知,打造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區塊供電服務體系,現就持續優化我區電力營商環境,著力解決電力工程項目審批、建設等難點、堵點問題,提高行政服務水平,通知如下:
一、統籌規劃電力管網通道。根據地方發展規劃,區有關部門要統籌規劃區內市政綜合管溝廊道共建共享,開展新建道路和線路遷改工程的管線建設工作,提前預留電力管廊資源。供電部門要提前制定電網規劃編制,統籌配電網架搭建和業擴配套工程建設。以連云開發區為試點,推廣10(20)千伏及以上企業接入方案和供電方案“區塊化”整體答復模式,壓縮企業接電時長。
二、優化行政審批辦理機制。推進“一窗式”審批服務,電力工程建設項目業務申請由區政務服務部門統一受理,同時推送給自然資源、公安、住建(交通)、農業農村(水利)等相關職能部門,實現“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同步并聯”審批。
三、提升電力工程審批效率。自貿試驗區內電力工程的線路通道使用實行直接授權免審批(含公路管理站管轄的縣道、省道、國道),供電部門履行報備手續。其他區域電力工程線路通道建設距離小于300米的,參照自貿區政策執行。其他區域電力工程線路通道建設距離大于300米的,供電部門要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報批程序,區規劃、交通運輸、市政、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電力接入工程的前期審核和協調,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工程行政并聯審批手續辦理;需退回修改的,在10個工作日完成最終審批。
四、共享政務服務信息數據。依托區政務部門政務審批數據系統,授權供電部門實時查驗電力工程項目、客戶辦電證照等相關信息,如:營業執照、項目批文、規劃許可等。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連云港供電分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