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252 | 分 類 |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21-10-28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 “十三五”時期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自查報告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1〕11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連云港市農業農村局 連云港市統計局關于開展“十三五”時期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的通知》(連自然資發〔2021〕389號)相關要求,我區組織職能部門,開展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成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 “十三五”時期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自查報告
- 時間:2021-10-28 10:07:58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市政府:
根據《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連云港市農業農村局 連云港市統計局關于開展“十三五”時期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的通知》(連自然資發〔2021〕389號)相關要求,我區組織職能部門,開展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成果。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目標任務完成及自評情況(總分100分,自評94.3分)
(一)耕地保有量(總分30分,自評30分)
根據《連云港市連云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連云區耕地保有量目標面積50公頃。根據202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數據顯示,連云區耕地面積367.8公頃,大于耕地保有量。自評得30分。
(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總分10分,自評10分)
《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及調整方案顯示,規劃期末連云區永久基本農田責任目標47.33公頃,202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數據與永久基本農田數據疊加,耕地面積45.79公頃。由于第三次國土調查認定規則發生變化,將原本屬于耕地的土地認定為其他地類,根據自然資源部要求,已完成可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穩定耕地核實上報工作。2019年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劃定,劃入耕地面積3.5公頃。自評得10分。
(三)耕地占補平衡落實到位(總分15分,自評15分)
補充耕地核查,不涉及連云區項目,不存在補充耕地不實情況,自評得4分。補充耕地任務完成情況,連云區2016-2020年完成土地復墾占補項目2個新增耕地30.3866公頃,已驗收入庫,自評得4分。耕地占用與補充耕地完成情況,“十三五”期間連云區批準建設占用耕地32.7384公頃,涉及6個項目,補充耕地面積32.7384公頃,等于占用耕地面積,自評得4分。補充耕地承諾到期后兌現情況,補充耕地指標目前仍有結余,不涉及補充耕地承若現象,自評得3分。
(四)違法占耕地情況(總分10分,自評10分)
連云區“十三五”期間累計發生的違法占用耕地面積0.09公頃,占實際建設占用耕地的0.27%,小于5%。自評得6分。連云區“十三五”期間累計發生的違法占用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自評得4分。
(五)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總分20分,自評20分)
連云區“十三五”期間代管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0.5萬畝,完成0.5萬畝。財政資金投入875萬元,鼓勵引導社會資本20.68萬元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建設達到要求,已通過市、區農業部門驗收。項目由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青口投資有限公司承擔管護責任,在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區設置公示牌,公開管護主體、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2019年以來新立項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按要求在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開展信息填報和上圖入庫。區農業農村局轉發了《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管護工作的通知》《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2020年青口鹽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制度》,簽訂了青口鹽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責任書。自評得20分。
(六)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總分10分,自評4.3分)
耕地質量變化情況,連云區“十三五”期間耕地質量平均質量持平,自評得1.5分。耕地質量培肥改良與治理修復技術推廣情況,“十三五”期間,我區大力推廣農作物秸稈還田,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率保持在98%以上,自評得2分。市財政發放的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資金均用于耕地保護與提升,自評得0.8分。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情況,未開展年度耕地質量變更調查評價,轄區暫未建立耕地質量監測網絡、監測點。
(七)耕地保護制度建設(總分5分,自評5分)
“十三五”期間,連云區實施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制度,按照每畝每年40元標準發放補償資金,對于表現優異的街道、村分別按照每年50萬元和10萬元發放激勵資金;連云區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工作,積極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為了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強化目標責任意識,制定了《連云區街道辦事處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區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層層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且均由“一把手”簽訂;為了保證農業開發項目的良性運行和可持續利用,組織制定了《2020年青口鹽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制度》,明確了高標準農田的管理職責和日常管控要求;連云區注重宣傳增強全面耕地保護意識,通過“6·25”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普法教育等,多渠道、全方位宣傳耕地保護的重要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提升了連云區干部群眾耕地保護意識;同時加大土地執法巡查,劃定執法巡查片區,按照制定的巡查計劃和路線開展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對發現的違法用地,及時進行制止并責令整改。自評得5分。
二、有關做法
一是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為了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強化目標責任意識,連云區政府與板橋、宿城、云山等3個街道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且均由“一把手”簽訂,責任書中明確街道負責人的目標任務及考核辦法,將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街道負責人政績考核和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干部任免、獎懲的依據。對于認真履行耕地保護責任,成績突出的區政府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實行責任追究;對考核中發現問題責令整改,且整改不力的,按照規定進行問責。通過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嚴格責任目標考核,連云區各街道在耕地保護上很好的實現預訂目標,為全區耕地保護任務的完成奠定了基礎。
二是加強執法巡查監管力度。充分利用現有的“慧眼守土”視頻監控系統,實施全方位、多角度和實時、實景視頻監管,同時配合常規的現場巡查,實現監管范圍全覆蓋。對違法占用耕地行為做到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切實加大對非法占用耕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拆除非法違章建筑,恢復土地原狀。
三是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對全區有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每畝40元進行補償,對保護工作開展較好的街道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資金激勵,用于提升耕地質量,充分調動基層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的積極性。
四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于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細則》要求,認真落實占補平衡主體責任,嚴把補充耕地數質量關,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對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規模的調控作用,控制建設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推動閑置土地處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工作為重點,在存量土地統籌優化上下功夫,盤活現有存量建設用地,有效緩減了新增建設用地對占用耕地的壓力。
三、存在問題
一是耕地質量監測難以實施。由于連云區耕地面積少,而且比較分散,達不到監測點設置標準(每10萬畝設置一個監測點),因此未設置監測點,無法建立耕地質量監測網絡,開展年度耕地質量變更調查評價。
二是耕地后備資源日趨緊張。在全區可供開發耕地后備資源越來越少,且面積大、規模連片、交通方便的未利用土地逐步減少的大背景下,我區耕地占補平衡對于易地補充耕地依賴程度較高。
四、下步打算
一是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制度。適當提高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資金的發放標準,使基層有持續的資金來源用于提升耕地質量、加強耕地保護。同時,加強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資金使用督查,組織人員定期開展資金使用情況抽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切實推動基層耕地保護工作提升。
二是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規劃、計劃管控,從源頭上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嚴格建設用地審批把關,優化項目設施方案,避讓優質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對于確需占用耕地的,依法落實補充耕地,確保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相當。
三是提升耕地保護信息化水平。推廣運用“互聯網+”技術,通過“慧眼守土”系統和移動客戶端,實現線上實時、實地監管。同時,做好“慧眼守土”系統軟硬件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四是統籌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建議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統籌開展市區耕地質量監測,將連云區耕地納入全市監測網絡,開展耕地質量變更調查評價,完善連云區耕地質量監測工作。
我區將著力解決此次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
附件:“十三五”時期連云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
自評表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十三五”時期連云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自評表
考核內容(分值) |
考核指標 |
分項分值 |
評分標準 |
評分依據 |
自評(分值) |
1.耕地保有量 (30分) |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況 |
30 |
2020年末實有耕地面積,與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標比較,大于等于的,得滿分;小于的,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 ;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 |
30 |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0分) |
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 |
10 |
以2017年完成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成果為基礎,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范圍內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現狀耕地面積、允許劃入的可調整地類面積之和(扣除相互重疊部分)作為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考核統計口徑,與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進行比較評判,大于等于的,得滿分;小于的,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 |
10 |
3.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 (15分) |
項目核查情況 |
4 |
補充耕地核查中,各地補充耕地不實規模與核查的補充耕地規模相比,按照比值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補充耕地核查結果 |
4 |
補充耕地任務完成情況 |
4 |
按要求完成補充耕地任務的,得滿分;未完成的,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扣分。 |
補充耕地任務完成情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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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與補充耕地完成情況 |
4 |
非農建設占用補充數量質量大于等于各類建設占用耕地的,得滿分;未完成的,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采用國土資源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數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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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耕地承諾到期后兌現情況 |
3 |
補充耕地無承諾或承諾到期已兌現的,得滿分;補充耕地承諾到期未兌現的市,扣3分。 |
補充耕地承諾兌現清理檢查情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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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法占耕地情況(耕地數量變化)(10分) |
“十三五”期間違法占用耕地情況 |
6 |
“十三五”期間累計發生的違法占用耕地面積,與該期間實際建設占用的耕地面 積比較,比例小于 5%的,得滿分;比例大于等于 5%,小于 l0%的,扣 2 分;比例大于等于l0%,小于l5%的,扣4分;大于等于 l5%的,扣6分。 |
“十三五”期間歷年土地執法檢查結果(統計口徑為全口徑) |
6 |
“十三五”期間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情況 |
4 |
“十三五”期間累計發生的違法占用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得滿分;涉及的,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與該期間實際建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比較,比例小于 l0%的,扣 2分;比例大于等于l0%,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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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標準農田建設 (20分) |
建設任務完成情況 |
5 |
近兩年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面積不低于建設任務的,得滿分。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縣級日常調度數據 |
20 |
資金投入 |
5 |
近兩年財政資金投入和社會資本投入。(1)財政資金投入。有穩定的地方財政資金來源,足額承擔地方財政資金應分擔的投入并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得4分。按照不足比例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2)社會資本投入。創新投融資模式,鼓勵社會資本有實際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得1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自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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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2 |
工程建設質量達到要求的,得滿分。在日常監測監管和實地評估中,每發現1處質量問題,扣0.5分,扣完為止。 |
縣級日常監測監管和第三方實地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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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后管護 |
2 |
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工程建后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資金,明晰管護責任的,得滿分。在日常監測監管和實地評估中,每發現 1項未落實, 扣 1 分。 |
縣級自評材料,日常監測監管和第三方實地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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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入庫 |
4 |
2019年以來新立頂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按要求在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開展信息填報和上圖入庫的,得滿分。根據日常測監管情況,每發現l個項目出現數據質量問題,扣0.2分,扣完為止。 |
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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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
2 |
按要求健全完善農田建設項目管理相關 制度的,得滿分。未按要求制定管理制 度的,每發現 l 項,扣 1 分,扣完為止。 |
縣級自評材料,日常監測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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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質量保護與提升(10分) |
耕地質量變化情況 |
2 |
“十三五”期間,設區市行政區域內耕地平均質量有提升的,得2分;持平的,得1.5分;下降的,在1.5分的基礎上,每降低0.1等扣1分,扣完為止。 |
縣區自評材料 |
1.5 |
耕地質量培肥改良與治理修復技術推廣情況 |
4.5 |
1.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項目建設(1.5分)。制定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規劃或方案的,得 0.5;未制定的不得分。按照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規劃或方案要求,全部完成目標任務的,得1分;目標任務完成率每減少10個百分點,扣 0.15 分,扣完為止。2.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推廣(2分)。推廣秸稈還田、施用有機肥、綠肥種植還田、酸性土壤改良、鹽堿地改良、深耕深松等措施達到 60%基準數的,得 1.8 分; 超過 60% 基準數的,推廣縣(市、區)數量每增加 10 個百分點,加 0.05 分; 未達到 60%基準數的,推廣縣(市、區) 數量每減少 10 個百分點,扣 0.3 分,扣完為止。3.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財政投入機制(1分)。設區市利用本級財政資金加強耕地質量保護的,得0.8分;所轄縣(市、區)利用本級財政資金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得0.2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自評材料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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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質量 調查監測 與評價情 況 |
3.5 |
1.年度縣域耕地質量變更調查評價( 1分)。完成以縣域為單元開展變更調查評價工作的,得 l 分;未完成的比例扣分,扣完為止 2.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情況(1.5分) 。轄區建立耕地質量監測網絡,監測點數量達到基準數(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耕地面積,平均每 10萬畝耕地設置 1個監測點,得出結果即為各市耕地質量監測點基數)60%的,得 1.3 分;超過基準數 60%的,每增加 10% ,增加 0.05分;不足基數 60%的,每減少 10% ,扣除 0.3分扣完為止。3.編制發布本行政區域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1 分)。由市級地方政府正式印發的,得 1分;由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正式印發的,得 0.8 分;由市級農業農村監測機構正式印發的,得 0 3 分;否則不得分。 |
縣級自評材料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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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耕地保 護制度建設 (5分) |
改革創新舉措 |
5 |
“十三五”期間,建立以下耕地保護改革 創新舉措:1.“田長制”;2.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3.耕地動態監測監管制度。4.高標準農田、補充耕地后期管護制度。5.耕地保護立法。6.永久基本農田占用補劃制度。各地有其他改革創新舉措的,可另行補充,不超過兩項。以上制度建設和改革創新舉措滿 5 項以上的,得滿分;不足 5 項的,每少1項扣 1分。 |
縣級提供的舉證材料情況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