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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公室文件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160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11-11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4〕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時間:2024-11-18 15:52:41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2024年6月4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公布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和《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對《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作出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將區住建局承辦的《連云區住宅物業管理體制機制服務大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調整出《目錄》。
二、將區城管局承辦的《連云區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納入《目錄》。
三、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相關法定程序。承辦單位在提請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時,應報告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情況。決策事項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附件: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度連云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
承辦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連云區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
區城管局 |
2024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