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014 | 分 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12-01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3〕8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23-12-28 11:45:2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日
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盤活資產,強化改革創新,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省、市、區決策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資產意識,堅持創新運作,提高使用效能,積極探索盤活資產的方法路徑,為推動“穩增長、防風險、保民生”和高質量發展拓展空間、強化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全面清查、分類梳理的基礎上,制定運作處置專項行動方案,分步實施。按照“能用盡用、可售可租、能融則融”的原則,通過高效利用、有序處置、有償使用、積極融資等多渠道,多方式盤活處置國有資產,以資本為紐帶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轉換和增值,充分發揮各類國有資產的最大效益,促進財政增收、資產增值、資本嬗變。2024年一季度盤活資產工作初步見效,上半年實現資產轉換,年內國有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營制度進一步完善,運作水平和效益明顯提升,資產動態盤活良性循環機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中求進,注重提質增效。切實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有序推進、應盤盡盤;找準工作切入點,強化工作重點,抓住關鍵,集中發力,向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聚集;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統籌考慮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不斷實現資產總量快速增加和資產結構質效整體提升。
(二)堅持統籌推進,加快創新發展。以全面清查為基礎,深挖資源資產資本資金效益,實現資源資產不斷向資本資金歸集轉化,充分發揮市場挖掘和發現價值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資產可交易、資本化、能增值。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突出改革創新,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動國有資產管理由實物形態轉向價值形態、由靜態管理轉向動態管理。引導更多的社會主體和社會資本參與,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堅持集約節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實現國有資產效益最大化。
(三)堅持務實操作,防范化解風險。始終把防風險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好當前和長遠、發展和安全,把握好資產盤活和防風險的關系,尊重規律,注重實效,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四、工作任務
(一)規范提升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全面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沉淀資金,清理銀行賬戶,規范資金管理,清理各類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二)優化盤活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全面清查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科學分類處置。
(三)大力盤活國有經營性資產。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有、使用的資產,包括沉淀資金及銀行賬戶、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類資產的清查,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
(四)推動各類國有資源顯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海洋資源、海島資源、水資源(水庫、湖面)、港口碼頭岸線資源(含內河)、能源電力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五)創新運作特許經營權。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告、加油(氣)站、停車場、充電樁、公園綠地、廣場、旅游景點、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自來水、污水、地下管網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PPP、REITs、ABS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六)盤活農村閑置集體資產。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要素,因地制宜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五、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2023年12月上旬前)。成立領導小組和專項領域工作專班,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制定出臺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各鄉街、功能板塊聯動實施。
(二)清查摸底(2024年1月底前)。各專項領域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清單,制定閑置、低效使用資產清查摸底統計表,壓實工作責任,組織各自領域清查摸底工作,統計、匯總后向領導小組匯報。數據統計以2023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三)運作處置。各專項領域工作專班組織分類梳理,形成可盤活清單和運作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運作處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審核、啟動運作,3月底初見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顯量化效果。
(四)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單位根據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困難完善相關制度,健全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行良性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區資產盤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決策部署。二是成立8個專項領域工作專班,其中,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資產(2個)、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資產7個專班負責各自領域資產盤活的標準、專項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政策法規專班負責梳理涉資源資產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文件,協調解決盤活資產清查摸底及運作處置中的具體涉法問題,在工作過程中提供法治支撐。三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街、功能板塊參照區級行動方案,建立相應的組織架構,聯動推進。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牢固樹立全區“一盤棋”思想,切實承擔盤活資產責任,真抓實干、務求實效,明確內部分工,優化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提升資產盤活工作組織推進力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專班深入抓,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確保資產盤活工作順利推進、早日見效。
(三)強化督查考核。充分發揮高質量發展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導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盤活資產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以適當方式給予激勵。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資產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實施專項督導。健全完善考核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四)嚴格工作要求。嚴格遵守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法定審批程序規范運作處置,處置收入按規定足額上繳國庫。嚴格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求,在資產盤活過程中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國有企業經營性債務。嚴禁借盤活資產名義,對無需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和虛假交易。加強審計監督,重點關注資產盤活執行和處置收益收支管理情況,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問責。
附件:1.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任務清單
2.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3.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專班方案
附件1
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任務清單 |
||||||
序號 |
推進步驟 |
具體事項 |
主要任務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前期準備 |
方案制訂 |
制訂總體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各單位職能職責。 |
區財政局 |
各相關單位 |
2023年11月 |
2 |
成立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項領域工作專班 |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專班:全面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沉淀資金,各類對外借款、應收、預付賬款、政府投資基金等。 |
區財政局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國土儲備中心、區金融辦等 |
2023年11月底 |
|
3 |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班:全面清查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等。 |
區政府辦(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區法院、區檢察院、連云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區住建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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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國有資產專班: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用、使用的資產,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 |
區國資辦 |
2023年11月底 |
|||
5 |
國有資源資產(側重土地、礦產)專班:全面清查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 |
連云國土儲備中心、區司法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
6 |
國有資源資產(除土地、礦產)專班:全面清查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海洋資源、海島資源、水資源(水庫、湖面)、港口碼頭岸線資源、能源電力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
區林海局 |
區經發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
7 |
前期準備 |
成立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項領域工作專班 |
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產資源專班: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告、加油(氣)站、停車場、充電樁、公園綠地、廣場、旅游景點、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自來水、污水、地下管網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PPP、REITs、ABS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
區經發局 |
連云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區民政局、區應急局、區文體旅游局、區商務局、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建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 |
2023年11月底 |
8 |
農村集體資產專班: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要素,因地制宜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
區農業農村局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等 |
2023年11月底 |
||
9 |
政策法規專班:梳理涉資源資產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文件,審核資源資產管理規范性文件,協調解決盤活資產清查摸底及運作處置中的具體涉法問題,在工作過程中提供法治支撐。 |
區司法局 |
區經發局、區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等 |
2023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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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動員部署 |
組織召開全區動員部署會議,動員部署開展全區盤活資產工作。 |
區政府辦 |
各相關單位 |
2023年12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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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清查摸底 |
細化任務清單 |
各專項領域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清單,壓實工作責任。 |
各專班單位 |
各相關單位 |
2023年12月上旬 |
12 |
清查、統計、匯總、匯報 |
各專項領域工作專班制定閑置、低效使用資產清查摸底統計表,組織各自領域清查摸底工作,統計、匯總后向領導小組匯報。 |
各專班單位 |
各相關單位 |
2024年1月底 |
|
13 |
運作處置 |
組織分類梳理 |
根據清查底數,組織分類梳理資金、實物、債券、股權,特許經營權、未來收益權等,形成可盤活清單 |
各專班單位 |
各相關單位 |
2024年2月底 |
14 |
制定運作處置方案 |
對可盤活的資源資產資金提出運作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 |
各專班單位 |
各相關單位 |
2024年3月底 |
|
15 |
運作處置 |
根據領導小組審定后的《運作處置方案》,啟動運作處置程序 |
各專班單位 |
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國資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區林海局、區經發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連云稅務分局等 |
2024年7月底 |
|
16 |
完善提升 |
完善相關制度 |
各單位根據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完善相關制度 |
各專班單位 |
各相關單位 |
2024年8月底 |
附件2
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為加強對全區盤活資源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更好地統籌存量與增量,推動穩增長、防風險、保民生,加快形成投融資的良性循環,區政府決定成立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郭 鵬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區長
常務副組長:吳 洋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 組 長:張思遠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延立強 區政府副區長
孟凡德 區政府副區長
陸建國 區政府副區長,連云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孟中明 區政府副區長,連云公安分局局長
黃嘯谷 區政府副區長(掛職)
趙 桂 區政府黨組成員(掛職)
夏振天 連云港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主任、連云新城建管辦常務副主任
成 員:惠康軍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金融辦主任
惠志江 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王遙騁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張義剛 區經發局局長
相入通 區教育局局長
陳 松 區科技局局長
李吉全 區司法局局長
崔久勤 區財政局局長、區國資辦主任
劉從德 區林海局局長
王 德 區住建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
夏 陽 區城管局局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張廣軍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金 銳 區商務局局長
施軍生 區文體旅游局局長,區文物局局長
于文峰 區衛健委主任
孟頌軍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王曉旻 區審計局局長
盧正鴻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區知識產權局局長
李 斌 連云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雨田 連云公安分局政委
浦 洪 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顧 猛 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左恩云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局長
孫 遜 連云國土儲備中心主任
呂 玲 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連云區稅務局局長
譚建莊 連云港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朱正海 墟溝街道辦事處主任
范月輝 海州灣街道辦事處主任
趙 虎 連云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 超 連島街道辦事處主任
夏 天 云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 明 板橋街道辦事處主任
邵澤通 宿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鐘翊瑋 高公島街道辦事處主任
徐 瑞 前三島鄉鄉長,自貿辦主任
洪 健 海州灣發展集團董事長
馬 波 云港開發公司董事長
曹 流 港城文旅公司董事長
王茂欣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寧小明 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區外事辦副主任
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茂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崔久勤同志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任務清單、專班工作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決策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該領導小組成員此后工作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不再另行發文。
附件3
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專班方案
根據《連云區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的精神,區政府決定成立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行政事業性資產、企業國有資產、國有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資產、政策法規8個專項領域工作專班。現將專班成員和工作任務明確如下: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專班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國土儲備中心、區金融辦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各行政事業單位賬戶沉淀資金,各類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政府投資基金等。其中區財政局負責清查行政事業單位沉淀資金、政府投資基金、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國土儲備中心負責清查土地出讓金欠繳、礦產等資源使用金欠繳;區金融辦負責協助區財政局核查行政事業單位違規開設銀行賬戶情況。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政府辦(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成員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連云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區住建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等。其中區政府辦(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清查;區法院、區檢察院、連云公安分局負責罰沒物資清查;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資產資源清查;區衛健委負責醫療系統資產資源清查;區住建局負責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資產清查。
三、企業國有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國資辦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用、使用的資產,包括沉淀資金及銀行賬戶、應收賬款、預付賬款類資產的清查,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
四、國有資源資產(側重土地、礦產)專班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
成員單位:區司法局、連云國土儲備中心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其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國土儲備中心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區司法局牽頭負責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五、國有資源資產(除土地、礦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林海局
成員單位:區經發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海洋資源、海島資源、水資源(水庫、湖面)、港口碼頭岸線資源、能源電力資源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其中區林海局負責林業資源、濕地資源、海洋資源和海島資源清查;區住建局(區交通局)負責港口碼頭岸線(含內河)資源調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水資源(水庫、湖面)清查;區經發局負責能源電力資源清查;區司法局牽頭負責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六、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產資源專班
牽頭單位:區經發局
成員單位:連云公安分局、區城管局、區民政局、區應急局、區文體旅游局、區商務局、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建局、區金融辦、區財政局等
工作任務: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告、加油(氣)站、停車場、充電樁、公園綠地、廣場、旅游景點、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自來水、污水、地下管網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PPP、REITs、ABS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七、農村集體資產專班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等
工作任務: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合承包地、宅基地等資源要素,因地制宜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八、政策法規專班
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成員單位:區經發局、區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區林海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等
工作任務:梳理涉資源資產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文件,審核資源資產管理規范性文件,協調解決盤活資產清查摸底及運作處置中的具體涉法問題,在工作過程中提供法治支撐。
各專班牽頭單位承擔盤活存量資產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全面部署、定期調度,同時明確1名分管負責人抓好專班具體工作落實,做好組織本領域(本系統)專項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對盤活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完成區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