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3-00104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06-01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3〕3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加強對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經研究,決定成立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
- 時間:2023-06-22 17:10:21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對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經研究,決定成立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吳 洋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王茂欣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黃水亮 區統計局局長
王遙騁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網信辦主任
曹文輝 區經發局副局長
成 員:張 儀 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張體洋 區科協主席
蘇 永 連云公安分局副局長
郭 偉 區人武部政工科科長
王昭瑋 區委編辦副主任
嚴 冬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
武 藝 區科技局副局長
霍春陽 區民政局副局長
梁登新 區司法局副局長
王 昊 區財政局副局長
張 琛 區人社局副局長
朱 紅 區林海局黨組成員
楊志新 區住建局副局長
譚正科 區城管局黨組成員
陶 洋 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趙 坤 區商務局副局長
袁清濤 區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
趙斯剛 區衛健委黨組成員,衛生監督所所長
韓 政 區審計局副局長
陳學明 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秦 峰 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顧 琴 區統計局副局長
陳 燁 連云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溫 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連云分局副局長
胡必亮 區稅務局副局長
許 濤 連云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李為波 區供銷社副主任
王愛國 區民宗局民宗科科長
宋海勇 市供電公司東部城區供電服務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統計局局長黃水亮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成員自然更替,不再另行發文。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附件: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日
附件
連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以下簡稱五經普)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全區五經普相關工作。
一、部門共同職責
1.參與全區五經普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決定五經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2.各單位明確分管領導、專門處室及專人負責具體業務的承辦、聯絡與協調,及時按要求提供五經普所需要的基本情況及相關信息資料,完成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經普領導小組及區經普辦)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3.配合做好五經普各項工作督查落實,并按照全區五經普各階段工作要求開展有關具體工作;
4.對各行業普查單位及普查數據結果等進行審核認定;
5.督促并指導鄉街(園區)配合統計部門做好單位清查及五經普各項工作;
6.參與相關五經普資料的開發應用和研究工作。
二、部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辦公室
1.負責協調全區五經普的重大事項,及時傳達區經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
2.負責協調安排區政府領導出席五經普有關重要活動,組織召開區經普領導小組會議等工作。
(二)區統計局
1.承擔區經普辦日常工作;
2.制定五經普各階段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3.會同區委宣傳部及新聞媒體共同做好五經普宣傳工作。在系統內外信息網開辟五經普專欄,及時宣傳報道國家、省、市及區五經普工作進展、工作動態、業務討論、經驗交流等內容;
4.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
5.整理維護全區現有基本單位名錄庫資料,與各業務部門共同做好五經普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的整理、查找、更新、認定等工作;
6.組織實施五經普試點,“兩員”選聘,開展五經普業務培訓;
7.組織開展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匯總、質量驗收、審核評估等工作;
8.做好五經普結果發布、資料開發等五經普相關工作;
9.組織、指導全區各級統計機構開展執法檢查,受理五經普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舉報,查處與五經普相關統計違紀違法案件。
(三)區委宣傳部
1.會同區經普辦制定全區五經普宣傳工作方案,部署五經普宣傳工作任務;
2.組織指導和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對五經普工作進展情況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進行宣傳報道,有針對性地開展五經普公益宣傳;
3.負責和協調文化產業、新聞和出版單位提供五經普所需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并指導做好五經普有關事項。
(四)區委政法委
1.協助區經普辦做好政法系統各普查單位清理及登記工作;
2.協調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等有關事項;
3.協調動員網格員配合做好五經普宣傳工作。
(五)區委編辦
1.負責整理、提供區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并配合區經普辦做好機關、事業單位普查工作;
2.配合做好全區機關及事業單位清查,并對清查結果開展比對、審核、認定。
(六)區經發局
1.參與研究制定全區五經普工作規劃;
2.配合區經普辦做好重要階段普查工作,重點負責和協調普查中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
3.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掌握的全部投資和投產項目等基礎信息資料,配合區經普辦做好相關單位比對及審核等工作;
4.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掌握的全區工業、軟件和信息服務等行業法人、產業活動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5.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行業及相關企業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審核及清查、普查結果的評估認定工作;
6.參與工業、信息、先進制造業及生產性服務業等相關普查數據的審核和評估等工作;
7.提供本部門所掌握的有關總部經濟、各類聚集區、分管重點行業和企業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8.督促指導分管部門提供價格事務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及倉儲設施單位名錄等普查相關基礎信息資料,協助開展有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相關工作;
9.配合做好全區單位清查、普查結果及第三產業等相關數據的審核和評估等。
10.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七)區教育局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所有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教學單位和培訓機構等全部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調整個教育行業單位清查和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3.配合各級普查機構做好各類院校中與普查有關的單位及個體經營戶的清查和普查登記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網站、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八)區科技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全區科研及研發機構、科技情報與文獻機構、科技服務機構,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提供全區各類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型企業集群、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等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4.參加全區涉及科技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5.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九)區民宗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寺廟、清真寺、教堂等宗教場所、宗教團體、宗教工作機構名錄以及宗教教職人員等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指導上述單位配合做好清查及普查登記等有關工作;
3.參加全區分管單位及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
(十)區民政局
1.負責整理、提供婚姻、殯葬、養老服務、慈善福利機構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負責整理、提供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社會服務機構及基層自治組織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負責整理、提供最新行政區劃劃分情況和最新變動情況;
4.參與并協調上述單位做好清查及普查登記等工作,對清查及普查結果進行比對、審核、評估、認定;
5.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一)區司法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所等法律服務類機構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3.參加全區分管單位及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十二)區財政局
1.協同區經普領導小組做好全區普查經費預算審核、落實到位和使用監督,保障五經普工作順利開展;
2.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監管和所掌握的全區所有國有企業、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公司、代理記賬機構等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并督促上述單位如實填報本單位及代賬企業清查及普查有關數據;
3.整理、提供本部門所掌握的全區有關企業單位資產等基本情況分戶資料;
4.提供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分單位部門決算資料;
5.督促全區所有監管企業如實填報普查相關指標數據,并參與對相關企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認定等工作;
6.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三)區人社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以及“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內各類單位名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錄等全部基礎信息資料;
2.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及所掌握的職業和技能培訓、人力資源服務、社會保障等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的名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4.參加全區分管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5.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四)區林海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各類涉及林漁服務業,如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等在內的全部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名錄,以及全部農業龍頭企業單位名錄等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相關資產數據核實等工作;
3.參加并組織對全區涉及林漁業所有服務單位的清查、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五)區住建局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建筑業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評估及測繪、物業管理和房屋中介、工程監理等全部單位的名錄基礎信息資料,提供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有關行政記錄信息等;
2.負責整理、提供全區道路運輸、水上運輸及車輛維修等行業全部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提供取得客運、貨運資質許可的各類車輛、船舶(含掛靠運輸企業的出租車、貨運車輛和無掛靠的個體運輸車船)及相關人員信息資料;
4.整理、提供涉及人民防空、市政園林及地震等相關部門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5.督促建筑監理、房屋拆遷公司、物業管理和房屋中介公司等單位提供所掌握全部業務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6.協調樓宇物業單位積極參與、配合當地經普辦做好樓宇普查宣傳、入戶清查及普查登記等工作;
7.參與并協助全區建筑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及上述相關行業清查及普查名錄比對、單位查找及數據審核、評估及認定等工作。協調做好重點交通窗口區域單位清查及普查登記等工作;
8.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建設工地、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協調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六)區城管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全部相關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協助并支持各級經普機構通過戶外廣告、顯示屏、橫幅、張貼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做好五經普宣傳動員工作;
3.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七)區農業農村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各類涉及農牧服務業,如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等在內的全部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名錄,以及全部農業龍頭企業單位名錄等基礎信息資料;
2.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及所掌握的水資源使用、水利管理業與農業服務業中灌溉服務等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相關資產數據核實等工作;
4.參加并組織對全區涉農所有服務單位及水利管理業與農業服務業中的灌溉服務等單位的清查、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5.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十八)區商務局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商貿流通區場主體如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等行業及商品交易區場、商業綜合體、電子商務平臺、家政服務業等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及所掌握的港澳臺和外商企業、倉儲、租賃、貿易經紀和代理、拍賣、會展及服務外包、技術貿易和文化貿易、電子商務、開發園區等活動的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行業單位普查基礎信息資料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4.參加并組織對全區涉及商貿系統所有行業清查及普查數據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十九)區文體和旅游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各類文化、娛樂、網吧、體育、場館設施等行政記錄單位和個體戶名錄等基礎信息資料;
2.負責整理、提供旅行社、星級旅游賓館酒店、各類旅游景區等全部涉及旅游服務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提供全部與體育相關的經營單位,如健身、體育用品商店名錄等經營情況信息;
4.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5.參加全區分管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6.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公共場所、運動場所、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7.利用本部門平臺、會議等做好五經普宣傳工作,并組織協調重點商貿企業利用其公共場所配合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區衛健委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各類衛生健康機構、個體醫療健康診所等全部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單位清查和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3.配合各級普查機構做好各類醫院中與普查有關的商貿、餐飲、工業、物業管理、交通、綠化、科研等法人及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清查和登記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網站、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一)區審計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提前推進并啟動2023年度審計工作,并對相關企業填報信息進行核實、確認等,確保客觀反映經濟發展實際;
3.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二)區行政審批局
1.協助整理、提供本部門政務服務平臺、公共數據平臺內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提供行政審批所掌握的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提供大數據管理所掌握的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4.承擔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政務部門數據共享方面等事項,協助對數字經濟等普查結果開展審核、評估及認定等工作;
5.利用本部門各級辦事窗口、相關平臺等協助做好普查宣傳。
6.及時受理涉及經濟普查有關方面事項,并協助做好其他相應工作。
(二十三)區市場監管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掌握的全部市場主體(包括個體工商戶)行政登記資料和年報分戶數據資料;
2.協助開展單位清查及普查工作,對單位和個體戶清查結果進行比對、審核、評估、認定;
3.參與組織商務服務業中的市場管理、廣告業、知識產權服務單位等主要行業的清查和普查登記;
4.利用本部門平臺、網站、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四)區供銷社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及所掌握的全部有關企業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組織做好上述單位名錄比對、單位查找及清查和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確認等工作;
3.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五)區科協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各類科學技術協會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3.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六)區稅務局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全部納稅企業單位(正常戶、非正常戶)和個體工商戶具體名錄及應稅收入和納稅情況等相關信息資料;
2.協助開展單位清查及普查登記工作,并協助做好企業單位清查及普查結果的比對、審核和確認等工作;
3.提供全區稅務師事務所名錄基礎信息資料,并督促配合做好五經普有關工作;
4.提供全區分各街道綜合及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分行業的稅收綜合統計資料;
5.利用納稅平臺以短信方式督促納稅單位負責人和統計及會計等人員積極配合做好五經普各項工作;
6.利用稅務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七)連云郵政管理局
1.負責整理、提供全區郵政行業(郵政、快遞、集郵區場等)全部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3.參加全區郵政行業清查及普查數據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八)連云生態環境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及所分管及所掌握的全部有關企業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做好上述涉及相關環境數據企業的清查和普查登記以及資料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3.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二十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連云分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單位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相關數據核實等工作;
3.負責整理、提供全區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相關技術服務,協助開展普查區劃分與繪圖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三十)區人武部
1.按照國家五經普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本部門五經普工作;
2.負責對軍隊系統向社會提供服務和產品的軍民融合單位、軍事管理區內提供社會化保障服務的地方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清查和登記;
3.配合區經普辦做好其他五經普有關工作。
(三十一)連云公安分局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派出所及所分管和所掌握的保安公司、旅館業、娛樂場所等全部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2.參與并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3.參加全區分管單位及行業清查及普查結果的審核、評估、認定等工作;
4.及時受理并查處阻礙普查員實施調查、侵犯普查員人身安全等違法行為;
5.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公共場所、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
(三十二)市供電公司東部城區供電服務中心
1.負責整理、提供本部門直屬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全部名錄基礎信息資料,并配合區經普辦組織和指導本部門(行業)的五經普工作;
2.提供全區范圍內供電系統所掌握的全部企事業單位以及產業活動單位名錄基礎信息資料;
3.協助開展上述相關單位名錄的比對、單位查找及資料核實等工作;
4.利用本部門平臺、辦事窗口、會議等多種方式協助做好五經普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