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121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07-10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4〕5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的通知
- 時間:2024-07-24 11:20:13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10日
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
區長工作清單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論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兩級關于消防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區委關于消防工作的要求,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推進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為中國式現代化連云港新實踐提供堅強安全保障。
(二)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區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結合《連云港市“十四五”社會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定期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三)組織制定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清單并督促檢查,督促指導班子成員抓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工作。推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區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
(四)不斷完善消防安全體系,推動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持續推動深化“生命至上,隱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堅專項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消防監管,著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提升全市消防本質安全水平。
(五)保障消防經費投入,加強消防基礎建設和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確保消防工作 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推動加強高素質專業化滅火救援和消防監督執法隊伍建設。
(六)重點時段、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帶隊開展消防安全督查檢查。
(七)依法領導和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及信息公開工作,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火災事故時,趕赴現場指導滅火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
(八)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點工作。
常務副區長工作清單
(一)協助區長統籌推進消防工作,每年召開消防工作會議,推動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消防工作情況匯報,結合《連云港市“十四五”社會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及時研究部署消防重點工作,解決消防突出問題。
(二)領導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定期召開區消委會全體 成員會議或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消防重點工作;推動各級消委會辦 公室實體化運行,組織實施消防安全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動區消委會成員單位和分管部門(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三)組織對各鄉街(板塊),區消委會成員單位開展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結果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結果評價。視情約談火災多發、風險突出、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鄉街(板塊)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督促落實黨政領導責任。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建設,持續深化“生命至上,隱患必除”消防安全專項行動, 統籌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動明確新興業態消防安全監管,有效管控重大風險,及時發現治理重大事故隱患。
(五)加強全區基層消防監管建設,推動加強鄉街(板塊) 應急管理辦公室(消防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建立高素質專業化 消防監管執法隊伍。推動落實分級監管,在“九小場所”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開展規范化建設。
(六)定期聽取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七)推動全區消防安全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組織并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月、區級層面的消防演練等活動。
(八)重點時段、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赴一線開展消防安全督查檢查,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九)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火災事 故時,趕赴現場指導滅火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依法組織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及事故報告批復。
(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點工作。
其他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清單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 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論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于消防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消防工作的要求,牽頭研究具體落實措施,組織推動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抓好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工作。
(二)督促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將消防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每半年聽取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匯報,研究部署重點工作,及時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三)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消防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資產管理等方面加強和支持消防工作。
(四)督促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嚴格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組織開展 “生命至上,隱患必除”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和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牽頭抓好分管行業領域消防專項整治,有效管控重大風險,及時發現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參與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修訂及演練、應急搶險救援等。
(五)督促指導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全面提升消防本質安全水平,從責任體系、行業標準、機構隊伍、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切實提高本行業本部門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六)重點時段、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赴一線開展消防安全督查檢查。
(七)視情約談分管行業(領域)火災多發、風險突出、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鄉街(板塊)分管負責人。
(八)分管行業(領域)、部門(單位)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火災事故時,趕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善后處置等工作。
(九)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