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17-00094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7-06-26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項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7〕1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省政府《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2017〕293號)等文件精神,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項目用地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時,區政府與港口集團簽訂征地補償協議,落實了補償資金。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項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7-06-26 00:00:00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板橋街道辦事處:
根據省政府《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2017〕293號)等文件精神,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項目用地已經省政府批準。同時,區政府與港口集團簽訂征地補償協議,落實了補償資金。為盡快推進該鐵路裝卸場站項目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經研究,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地實施主體
上合組織(連云港)國際物流園鐵路裝卸場站項目征地工作,由你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實施,要確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征地補償工作。你街道可根據項目征地實際情況成立征收補償工作組(指揮部),涉及開辦等相關費用從工作經費中列支。
二、征地范圍面積
本次征地范圍位于上合大道北、云門路東,征地總面積為131.261畝(含代征地面積4.412畝),房屋征收面積約60平方米及地上附屬設施等。
三、征地費用撥付
本次征地采取經費包干方式進行,根據《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93號令)等相關征地補償文件規定,結合與港口集團共同調查測算,該項目地塊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包干總費用為10552800元(大寫:壹仟零伍拾伍萬貳仟捌佰元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費、社會保障資金(含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水利設施費及農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附屬物補償費(農業生產用房、農田水利建筑設施、樹木等)、公共基礎設施和勘測、評估以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工作經費等。該經費隨本通知撥付兌現,即由區財政局從港口集團交付的征地款中先期撥付板橋街道8447367元,余額2105433元為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從市財政預存款賬戶申請劃入連云區保障資金專戶。
四、征地工作要求
本次征地補償安置工作要堅持四包三統一原則,即任務包干、責任包干、經費包干、維穩包干,統一思想認識,統一政策宣傳,統一征補標準。你街道在實施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過程中,既要保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也要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確保征地補償合理合法。同時,要及時發現并化解征地中出現的矛盾,主動對接協調財政、審計、征收及國土等有關部門參與配合,共同做好征地補償、資金兌現、跟蹤審計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等工作,確保被征收土地按期移交劃撥使用。
特此通知。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