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連云區>
征地拆遷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086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03-19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朝陽大道新建工程擬征收土地公告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4〕3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連云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關于朝陽大道新建工程擬征收土地公告。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朝陽大道新建工程擬征收土地公告
- 時間:2024-04-15 17:17:52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連云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建設項目為朝陽大道新建工程,用途為城鎮道路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土地位于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朝陽街道辦事處,擬征收朝陽街道辦事處及韓李村、張莊村(飛地)集體土地共1.7934公頃,其中朝陽街道辦事處0.2736公頃、韓李村1.4860公頃、張莊村(飛地)0.0338公頃,具體位置詳見土地勘測定界圖。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擬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連云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種類和數量等進行調查,請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附著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連云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