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2-00053 | 分 類 |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1-12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連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項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2〕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2021年11月1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以蘇政承地〔2021〕28號文依法批準連云港至宿遷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設用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連宿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項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時間:2022-01-12 14:36:31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2021年11月1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以蘇政承地〔2021〕28號文依法批準連云港至宿遷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征收土地位于徐圩新區徐圩街道香河村,東至燒香支河、西至與東辛農場界河。
征收香河村集體土地29.22畝(19480平方米);收回徐圩鹽場方南工區、東陬管理區、合興管理區、水產管理區、西陬管理區、辛高圩社區國有土地1491.993畝(994662平方米)。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被征收(轉用)土地鎮村組 |
征收(轉用)土地位置 |
總面積 (畝) |
包含地類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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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地 |
建設 用地 |
未利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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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至宿遷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設項目(徐圩新區段) |
徐圩新區徐圩街道(集體) |
徐圩街道香河村,東至燒香支河、西至與東辛農場界河 |
29.22 |
29.22 |
||
徐圩新區徐圩街道(國有) |
徐圩街道辛高圩社區、徐圩鎮人民政府,東至徐圩鹽場、西香河村 |
15.333 |
6.027 |
2.5785 |
6.7275 |
|
徐圩鹽場 (國有) |
徐圩鹽場方南工區,東至連宿高速起點、西至辛高圩社區 |
220.164 |
219.5205 |
0.6435 |
||
東辛農場 (國有) |
東辛農場水產管理區、東陬管理區、西陬管理區、合興管理區,東至與香河村界河、南至與灌云縣界河 |
1256.496 |
1209.318 |
5.55 |
11.628 |
三、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按照批準的連云港市區片綜合地價《市政府關于公布連云港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連政發〔2020〕114號)確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確定。
(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按《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征地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連政規發〔2011〕10號)執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被征地農民安置按《江蘇省征地補償和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93號令)、《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連政規發〔2014〕3號)等文件執行。
五、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及其它證明資料,到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第四自然資源所(地址:連云港市徐圩新區合作路100號)辦理注銷土地登記手續,繳回土地證書。請相互轉告。逾期不辦理的,將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注銷土地證書。
特此公告。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聯系人:金立輝;聯系電話:8032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