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連云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工作方案
- 時間:2022-05-30 11:22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1〕47號)和《連云港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市決策部署,按照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為我區加快新時代的“矢志向海圖強,庚續藍色夢想”,開創新征程的嶄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全區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二、工作任務
(三)改革事項和范圍
在全區范圍內,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連云區版)》(附件1)、《江蘇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連云區版)》(附件2)中明確的改革事項、改革方式、審批層級和部門,分類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在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連云區版)》(附件1)、《江蘇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連云區版)》(附件2)以及《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連云港片區版)》(附件3)中明確的內容,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四)改革方式
1.直接取消審批。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在全區范圍內對涉及醫療服務、廣告發布等領域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在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連云區塊試點取消藥品零售籌建、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等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各類主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有關行政許可證件,不得將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證件作為其他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前提條件。
2.審批改為備案。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在全區范圍內對涉及對外貿易等領域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在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試點將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等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改為備案。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應在2022年底前納入全區“多證合一”改革范圍,確保企業設立登記與備案同步完成。暫時無法納入“多證合一”范圍的,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經形式審查發現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不完整、不準確的,備案機關有權要求企業補充或者補正。簡化備案要素、強化信息共享,堅決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企業備案后備案機關要及時將有關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3.實行告知承諾。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在全區范圍內對涉及衛生管理、畜牧生產、礦產資源、人力資源服務等領域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貿試驗區連云港片區試點對勞務派遣經營許可、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等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告知承諾方式實施。有關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革有關要求,明確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范圍、類型、對象、流程、監管措施等,區分政府的監管職責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企業經營的干預。
實行告知承諾后,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并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4.優化審批服務。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在全區范圍內對環境治理、醫療衛生、文化藝術、對外貿易、應急管理等涉及生產服務、生活消費領域5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按照清單中明確的改革舉措,通過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推行網上辦理,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等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切實提升企業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五)改革協同配套舉措
1.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全覆蓋要求,本區全部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有關行業開展經營。各主管部門要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嚴肅督查整改。
2.加強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經營許可審批的協同聯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工作,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更加規范、便利的服務。經營范圍登記是企業確認其主要經營活動項目、對外公示所營業務信息的法定途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指導企業自主選擇規范條目辦理經營范圍登記,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后,要將注冊信息及時推送至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供有關部門掌握。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審批備案、監督管理信息及時反饋至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加強信息共享共用。
3.大力推進電子證照歸集應用。加快推進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根據江蘇省電子證照標準、規范和樣式要求,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涉密證照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商業活動等領域拓展應用,對于通過在線核驗電子營業執照確認市場主體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供紙質身份證明材料。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六)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堅持放管結合、并重,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圍繞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協同監管、信用監管、智能監管,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堵塞監管漏洞,提高監管效能。根據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程度和企業信用等級,對除特殊重點領域外的市場主體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強化“互聯網+”思維,推進各領域監管信息互聯共享,構建注冊登記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業主管部門監管信息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提高協同監管能力。
2.厘清監管職責,推動協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加強公正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在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或者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區域,對審管一體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
3.對應不同改革方式實施針對性監管。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新設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有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并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并歸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于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深入探索加強并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的各項舉措,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實現審批監管權責統一。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強組織領導。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層層壓實責任,確保積極穩妥推進。連云區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要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區市場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司法局要切實擔負起牽頭責任,主動作為,建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確保改革任務落細落實。
(八)細化落實措施。此次改革涉及的各主管部門要按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層級和職責分工,針對具體改革事項,細化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逐一制定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具體管理措施,并向社會公開。對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或者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審批事項,在相關政策法規發生變化時,各主管部門要及時告知和傳達,并指導做好事項辦理工作。
(九)狠抓工作落實。區各有關部門要將“證照分離”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充分調動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支持創新開展工作。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予以宣傳推廣;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要嚴肅問責。
(十)強化宣傳培訓。區各有關部門要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