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095 | 分 類 | 財政、金融、審計/銀行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03-25 |
標 題 | 《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42號)經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為推進《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連云區特制定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全面規范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單用途預付卡市場秩序,防范和化解社會風險,確保人民群眾信用消費安全。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時間:2021-03-25 10:46:35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一、背景依據
《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42號)經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為推進《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連云區特制定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全面規范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單用途預付卡市場秩序,防范和化解社會風險,確保人民群眾信用消費安全。
二、目標任務
根據《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工作要求,按照規范發展、風險防范、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原則,集中解決在發卡企業備案、預收資金存管、企業規范發卡、部門監管執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單用途預付卡職能部門、資金存管銀行與發卡企業信息互通的運行機制,構建強化以備案管理為基礎、以預收資金管理為核心、以制度落實為重點、以監管執法為抓手的管理模式,有效提升連云區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水平。
三、主要內容
《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預付卡范圍、預付卡發行和兌付、預付卡經營者和消費者權利義務、預付卡管理和服務等內容,明確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強調經營者依法開展預付卡經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一)加強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工作。成立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工作專班,牽頭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工作,建立預付卡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處理預付卡管理重大問題。區商務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委、區文體旅游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行業領域預付卡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查處涉及預付卡的不公平格式條款、違法廣告、不正當競爭、不正當價格行為等違法行為。區金融辦負責協調指導金融組織加強預付卡資金管理,統籌協調行業主管有關部門做好預付卡經營活動中涉及非法集資的處置工作。連云公安分局、連云區稅務局等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付卡管理相關工作。
(二)落實單用途預付卡備案工作。經營者發行預付卡,應當在發行后30日內向行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備案信息包括經營者名稱、注冊資本、以發行預付卡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預收資金、擔保情況等,經營者應當如實填報備案信息并作出相應承諾,備案的具體要求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備案機關不明的,經營者可以向區商務局提出,由區商務局提請預付卡管理聯席會議確定,并會同有關部門依托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方便經營者填報備案信息的便捷機制。
(三)推動建立預付卡資金存管制度。經營者發行預付卡,應當依法采取抵押、保證等物的擔保或者人的擔保方式就發行的預付卡總金額向消費者提供擔保,不得以發行預付卡的方式變相從事金融業務。由行業組織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引導經營者在商業銀行開立預付卡資金存管賬戶。資金存管比例和監管方式由省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省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或者調整,連云區參照執行。經營者可以采取擔保預收資金的保證保險、銀行保函等方式沖抵全部或者部分存管資金。鼓勵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產品創新和技術創新,為經營者提供擔保或者保險服務。
(四)推動建立預付卡風險警示制度。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掌握轄區內預付卡經營者的經營動態,根據投訴舉報、風險警示等情況,對經營者實施分類監管,確定重點監管領域、監管情形和監管對象,會同有關部門協同監管、聯合執法,督促經營者規范經營。規模經營、連鎖經營、從事網絡經營以及有投訴舉報問題查實記錄等,應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違反預付卡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記錄;對預付卡兌付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屬地街道依法處理,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和配合。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如實記錄預付卡經營活動監督管理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歸集,并及時提取有關部門已經向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歸集的信用信息。
四、涉及范圍
根據《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對連云區范圍內經營者以發行單用途預付卡的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單用途預付卡(以下稱預付卡),是指經營者發行的,僅限于在經營者或者其所屬集團、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預收款憑證,包括以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為載體的實體憑證和以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約定信息等為載體的虛擬憑證,但是一次性兌付特定商品或者服務的除外。法律、法規對供電、供水、供氣等公用事業單位預付卡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關聯閱讀: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單用途預付卡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