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011 | 分 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2-08 |
標 題 | 《連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建立健全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明確我區處置漁業船舶突發事件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立足于我區漁業安全生產實際和機構改革情況,根據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按照區安委辦應急預案編修工作部署要求,區林業和海洋局牽頭修訂《連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就《預案》修訂情況說明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 時間:2020-12-08 16:23:12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為建立健全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明確我區處置漁業船舶突發事件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立足于我區漁業安全生產實際和機構改革情況,根據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按照區安委辦應急預案編修工作部署要求,區林業和海洋局牽頭修訂《連云區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就《預案》修訂情況說明如下。
一、《預案》修訂背景
機構改革調整后我區各方面變化情況較大,區級管理層面的預案均需進行修訂。因存在部分應急措施不完善,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名稱及職責發生變化等原因,原《預案》(連區政辦發﹝2018﹞66號)成為(1+29)個應修訂的區級應急預案之一。為適應機構改革調整后的新形勢,完善應急預案處置流程,確保預案規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漁業船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護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全區加強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部署會議安排,區林業和海洋局牽頭負責《預案》修訂工作,調整和明確部門和相關單位應急職責,完善應急救援措施,以便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的響應和救援。
二、《預案》修訂過程
一是開展前期調研。2020年5月,區林業和海洋局著手開始《預案》修訂工作。通過開展連云區漁業船舶基數調查,全面摸清我區海洋捕撈漁船和養殖漁船屬地分布、作業區域及作業時間,掌握外籍漁船在我區海域作業、停泊情況,對轄區漁船適航情況、安全設施配備、船員配備等情況進行登船檢查檢驗,對我區漁業船舶可能發生的漁業船舶海上安全、灘涂養殖生產安全、涉外和漁事糾紛等突發事件進行調研,收集相關資料,8月,形成新《預案》初稿。
二是形成征求意見稿。2020年9月,區林業和海洋局與市農業農村局、沿海街道及區政府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經過多次溝通、會商,于10月形成《預案》征求意見稿。
三是征求意見完善后印發。2020年11月,區林業和海洋局組織征求區政府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街道對《預案》的修改意見,并及時完善后報政府辦印發。
三、《預案》修訂內容
《預案》共八章,分為總則、組織體系與職責、預防和預警、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獎勵和責任追究、附則八個部分內容。
1.總則。闡述《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2.組織體系與職責。對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進行調整,并對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的職責進行明確。
3.預防和預警。闡述漁業事故預防、宣傳警示教育、預警信息處置等內容。
4.應急處置。包括事故事件分級、信息處理、分級響應程序、響應措施、處置措施、響應終止等流程,根據事故分級啟動響應措施,及時開展事故救援,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5.后期處置。涉及事故善后處置、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評估、理賠、事故原因調查、事故評價分析及信息發布等工作流程。
6.應急保障。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安全監管保障、經費保障、漁業安全生產宣傳與培訓等內容。
7.獎勵和責任追究。對在漁業船舶海上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遲報、謊報、瞞報事件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包括相關名詞解釋、預案管理和解釋、預案生效時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