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170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08-05 |
標 題 | 《連云區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好碧水保衛戰決策部署,根據《江蘇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0〕2號)及《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20〕4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 時間:2020-08-05 16:48:2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一、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好碧水保衛戰決策部署,根據《江蘇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0〕2號)及《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20〕46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標
參照長江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方法,在排淡河、燒香河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堅持水陸統籌原則,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一口一檔”、實行“一口一策”,有序推進監測、溯源、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以轄區內排淡河、燒香河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原則上,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和自然岸線。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河企業及工業園區、居住區、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區、港口碼頭、垃圾轉運站及堆場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水的排污口(含各類雨、污水排口),以及所有通過支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重點任務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三)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排淡河水質得到改善,努力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關聯閱讀: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