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323/2022-00024 | 分 類 | 科技、教育/教育 / 意見 |
發布機構 | 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2-06-16 |
標 題 | 連云區2022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 ||
文 號 | 連區教〔2022〕47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2〕8號)《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2〕7號)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助推“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2022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 時間:2022-06-16 14:50:29 來源:教育局 閱讀次數: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2〕8號)《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2〕7號)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助推“雙減”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1.科學劃片,免試入學。根據區域內學齡人口的變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模以及適齡兒童少年居住情況,遵循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相一致的原則,相對就近劃定施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一律實行免試入學,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借讀生、復讀生。
2.公平全納,保障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均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權利。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妥善安排留守兒童少年“一個不少”入學;積極接納特殊兒童少年入學。全面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動態監管,完善控輟臺賬,落實保學舉措,提高工作成效。
3.公民同招,均衡分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格執行“公民同招”政策,在統一招生時段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不得以任何形式爭搶生源,嚴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分班過程邀請家長、社區代表等參與,分班結果向社會公示,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形式變相分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
二、招生時間
4.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在7月1—7日內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操作指南另行發布)。7月5—7日,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登記;7月5—9日,各學校對網上報名信息初審通過的進行現場確認;7月30日,公辦學校開展現場補登記并審核,流動人口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現場補登記;各學校須于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工作,9月10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區教育局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三、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5.本區戶籍人口適齡兒童入學。小學一年級須招收年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兒童。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于7月1—7日期間進行網上信息填報,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初審通過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6月30日前依法登記的適齡兒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相一致的材料等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因身體狀況等確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區教育局基教科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醫學診斷證明,進行核驗備案。
6.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區教育局根據小學的布局狀況和辦學規模統籌安排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在海州灣街道和云山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于7月5—7日到海州灣小學登記信息;在墟溝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于7月5—7日到東港小學登記信息;暫住在其他街道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對應施教區學校登記。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公安部門于6月30日前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等材料。
(二)初中七年級招生
7.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報名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7月1—7日期間進行網上信息填報,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初審通過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6月30日前依法登記的適齡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相一致的材料等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
8.外省市、外縣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需要在本區升入初中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在墟溝街道、海州灣街道和云山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于7月5—7日到新港中學登記。暫住在其他街道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對應施教區學校登記。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公安部門于6月30日前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等材料。
(三)高中段招生
9.我區高中段招生執行《連云港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2〕7號)要求。
(四)民辦學校招生
10.民辦學校必須嚴格遵照招生政策、計劃和紀律要求,規范制定招生簡章(方案),明確招生計劃、時間安排、報名與錄取方式、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承諾不提前組織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測試面試、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民辦學校必須將招生簡章以及宣傳方案等報區教育局審批后,向社會公開發布。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步于7月1—7日期間接受適齡兒童少年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報。預報名人數未超計劃的要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計劃的,必須對所有預報名學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在滿足具有三年以上本校學籍學生直升初中部需求后,仍有缺額且預報名數超缺額數的,須對所有預報名學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被錄取后又放棄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殘障兒童少年入學
11.積極推進融合教育,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積極做好適齡殘障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障兒童少年安置到位。積極推進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融合教育。對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應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要協調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
(六)政策性入學
12.烈士等優撫人員子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連公局〔2018〕17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給予優先安排。
13.駐連部隊現役軍人等子女。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戶籍在連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14.高層次人才子女。根據《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連云港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實施細則》(連委人才辦﹝2022﹞8號)等,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子女就學實施細則》規定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后,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四、招生要求
15.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關注度高,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各校要全面準確領會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招生主體責任。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招生組織領導,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將方案于6月22日前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備案。
16.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認真學習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教育局有關招生入學工作紀律要求,深化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禁提前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復讀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要強化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對招生過程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17.加大監管力度。各校要通過設立熱線電話等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核查處理有關信訪、投訴。要完善突發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營造優化營商環境濃厚氛圍,進一步優化區域招生流程,推動電子證照應用。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夯實責任,對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持續推進違規辦學行為工作督查和專項治理,按照國家和省、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專項工作部署要求,指導和監督民辦學校規范招生,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18.營造良好氛圍。各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全面推進信息公開,積極開展招生宣講、咨詢活動,讓招生政策大眾知曉、家長理解、社會支持。要及時回應人民群眾教育關切,并切實為廣大學生和家長提供全面、周到、熱情的招生服務。要完善突發事件處理機制,做好風險防控和輿情引導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生態。
附件:1.2022年連云區中小學招生計劃
2.2022年連云區小學招生施教區范圍
3.2022年連云區初中招生施教區范圍
連云區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下載: 附件1 2022年連云區中小學招生計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