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031 | 分 類 | 科技、教育/教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01-24 |
標 題 | 關于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優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入學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配套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促進連云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等有關政策精神,推進教育便民、惠民,經研究決定優化連云區范圍內基礎教育學生入學、轉學相關政策。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優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入學的通知
- 時間:2024-02-04 09:31:40 來源:連云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配套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促進連云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等有關政策精神,推進教育便民、惠民,經研究決定優化連云區范圍內基礎教育學生入學、轉學相關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在連云區內購置一手商品住房的,可憑購房網簽合同在所屬學區辦理入學、轉學手續。若就近入學學區滿額,可由區教育局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統籌,安排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滿足適齡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需求。
二、實施辦法
申請憑借網簽合同入學、轉學,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連云區范圍內購置一手商品住宅。購房人購置的一手商品住房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房地產開發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準銷(預)售的商品住房;購房人直接從開發企業購得,且房產未曾辦理網簽、未曾辦理不動產登記證。不包含部分企業專項及主要用于本企業員工自持(自住)的商品住宅。
(二)購房人已辦理完成房產購置手續。購房者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協議,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已交清全款(包括金融機構已放款至開發企業賬戶),且已取得網簽合同備案。
(三)享受入學、轉學便利后不得隨意退房。已持購房網簽合同辦理入學手續的購房者,除有法定理由并經法定程序外,不得隨意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三、申報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申請入學、轉學的,可于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2025年5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間,持以下材料至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購房信息初審后,報區教育局審定。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網簽備案);
(二)購房款交清的證明材料。
本通知最終解釋權歸連云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區教育局所有。市級層面出臺政策優于本政策的,以更加優化的政策執行。
連云區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