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320 | 分 類 | 科技、教育/其他 / 意見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21-06-11 |
標 題 | 連云區2021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2021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 時間:2021-06-11 17:04:50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全國、省、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權,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1〕1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1〕6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1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1.劃片就近,免試入學。根據區域內學齡人口的變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規模以及適齡兒童少年居住情況,遵循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相一致的原則,相對就近劃定施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一律實行免試入學,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入學依據和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2.公平全納,保障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均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權利。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妥善安排留守兒童少年“一個不少”入學;積極接納特殊兒童少年入學。強化街道、學校、家庭和社會“控輟保學”聯控聯保工作機制,落實學校保學舉措,完善工作臺賬,強化動態監管,切實提高控輟保學成效。
3.“公民同招”,均衡分班。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須將招生方案(簡章)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批后公布。公辦、民辦學校必須做到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公辦學校不得跨施教區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所有學校均應隨機均衡分班,分班過程可邀請學生家長、社區代表及媒體記者等參與,分班結果必須向社會公示。嚴禁以分層走班等名義和形式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班等。招生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及時報區教育局研究處理。
二、招生計劃
4.小學招生。全區擬招生55個班,其中墟溝小學教育集團墟溝校區8個班、東港小學4個班、院前小學教育集團10個班、海州灣小學8個班、臨海路小學1個班、廟嶺小學1個班、蒼梧小學云山校區12個班、宿城小學1個班、墟溝小學教育集團連島校區1個班、板橋小學1個班、連云港市蘇州外國語學校4個班(不超過115人)、圣·奧本國際雙語學校4個班(不超過100人)。
5.初中招生。全區擬招生43個班,其中東港中學擬招收14個班,新海實驗中學教育集團西苑校區12個班,新港中學6個班,連云中學2個班,板橋中學1個班,連云港市蘇州外國語學校4個班(不超過115人),圣·奧本國際雙語學校4個班(不超過100人)。
6.高中段招生。我區高中段招生執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連教基〔2021〕7號)文件要求。
三、招生時間
7.所有義務教育學校6月25日前完成陽光招生信息發布; 7月3—10日,常住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登錄連云港市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系統網上注冊登記,7月7—9日,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進行現場信息登記;7月5—12日,各學校對網上報名信息初審通過的進行現場確認;7月30日,公辦學校開展現場補登記并審核,流動人口子女到相應公辦學校現場補登記;8月2日前各校將新生預報名統計表、新生擬錄取名單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核;8月10—11日,各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告知學生報到時間等);8月26—30日,各學校組織新生入學報到,并開展陽光分班;各學校于9月10日前將新生報到注冊統計情況報送區教育局基教科,9月15日前把新生學籍信息錄入電腦,經基教科審核確認后于9月30日前上傳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四、招生辦法
8.2021年我區繼續啟用連云港市義務教育學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本區戶籍所有適齡兒童只能報名登記一所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不能兼報,也不能同時選擇2所及以上民辦學校填報。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在公開招生入學的政策要求、劃定的施教區范圍、招生報名辦法和程序等同時,要積極宣傳和指導學生、家長注冊、使用線上報名系統(具體操作指南另行發布)。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9.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須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按照“一個不能少”的普及要求全部入學。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報名時,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在7月3—10日內進行網上信息登記,初審通過后監護人必須持有6月30日前依法登記的適齡兒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三者相一致的材料和預防接種證,在規定時間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適齡兒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該固定房產需居住一年以上。因身體狀況等確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區教育局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醫學診斷證明,進行核驗備案。
10.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區教育局根據小學的布局狀況和辦學規模統籌安排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在海州灣街道和云山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7—9日到海州灣小學登記信息;在墟溝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7—9日到東港小學登記信息;暫住在其他街道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對應施教區學校登記。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公安部門于6月30日前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辦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材料)和預防接種證辦理手續。
(二)初中七年級招生
11.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報名時,學生或家長在7月3—10日內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初審通過后監護人必須持有6月30日前依法登記的適齡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合法固定房產(或不動產權)三者相一致的材料,以及小學畢業證書等在學校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適齡少年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該固定房產需居住一年以上。東港中學施教區范圍內的符合條件的三證一致的學生到學校現場確認,在保障云山街道、南巷社區、南山社區(南山社區南巷以西、院前南路以東部分)符合條件學生和政策性安置入學需求后,空余學位面向施教區范圍內其余的已預報名登記學生采用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未被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在新海實驗中學教育集團西苑校區就讀。
12.在外省市、外縣區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在我區升學就讀的,于7月5—9日到連云區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13.在本區小學畢業的外省市、外縣區戶籍學生,需要在本區升入初中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在墟溝街道、海州灣街道和云山街道暫住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7—9日到新港中學登記。暫住在其他街道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到相對應施教區學校登記。登記時,需攜帶戶口簿、公安部門于6月30日前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備案的房屋租賃契約和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辦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小學畢業證書等材料辦理手續。
(三)民辦學校招生
14.民辦學校必須嚴格遵照招生政策、計劃和紀律要求,規范制定招生簡章(方案),明確招生計劃、時間安排、報名與錄取方式、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承諾不提前組織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測試測評面試和面談、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民辦學校必須將招生簡章以及宣傳方案等報區教育局審批后,向社會公開發布。7月3—10日與公辦學校一樣接受適齡學生和家長預報名登記。預報名人數未超計劃的要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計劃的,必須對所有預報名學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在滿足本校小學學籍學生(從2022年起須有本校小學三年以上學籍)直升初中部需求后,仍有缺額且預報名數超缺額數的,須對所有預報名學生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督導、監察等部門及新聞媒體、學生家長代表等參與和監督,并全程錄像。民辦學校電腦派位未被錄取和錄取后又放棄的,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15.區教育局積極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安置到位。積極推進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融合教育。對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應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對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協調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要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
(五)政策性入學
16.烈士、優撫人員子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連公局〔2018〕17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給與優先安排。
17.現役軍人等子女。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戶籍在連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18.高層次人才子女。根據《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連云港高層次人才服務辦法》等要求,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評價分類辦法(試行)》規定的“C類”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由市組織人才部門依照《連云港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辦理流程》審核并公示后,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戶籍在連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招生要求
19.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入學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乎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為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各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招生主體責任,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招生組織領導,全面、準確領會國家、省市區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將方案于6月22日前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20.強化宣傳引導。各校要在公開招生政策要求、施教區范圍、報名辦法和程序同時,積極宣傳和指導學生、家長注冊與使用網上報名系統(具體操作指南另行發布)。要創新形式,積極開展招生政策宣講、咨詢活動,全面推行信息公開,消除盲點,認真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讓招生政策大眾知曉、家長理解、社會支持,努力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全面、周到、熱情服務。
21.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從嚴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對招生過程中出現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追究責任。根據新頒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違規招生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給予減少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要確保新生錄取、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22.加大監管力度。各校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絡平臺等形式暢通舉報渠道,調查處理各類申訴、投訴和舉報。要健全應急機制,完善突發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夯實責任,對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持續推進違規辦學行為工作督查和專項治理,監督指導民辦學校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約束,堅決查處一切與入學掛鉤的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招生秩序。
附件:1.2021年連云區小學招生施教區范圍
2.2021年連云區初中招生施教區范圍
3.連云港市2021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
連云區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下載: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