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分 類 | 其他 /決議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07-20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計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關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市衛計委等8部門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現將《連云區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時間:2018-07-20 00:00:00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連云區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健康連云港2030”規劃綱要>的通知》、《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市衛計委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深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以下簡稱醫養結合),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保障基本、統籌發展,政府引導、市場驅動,深化改革、創新機制,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的基本原則,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著力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需求。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潛力和活力,促進醫養融合發展,為“健康連云港”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區醫養結合政策體系、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實現有效銜接、有序共享,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基本建成,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養老機構實現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能夠以不同方式為機構內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為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拓展家庭醫生服務內容,為行動不便的居家老年人上門提供健康管理和康復護理等服務,符合規定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所有醫療衛生機構開設老年人掛號、就醫等綠色通道。轄區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全部設立老年病科。建有2所護理院,新增護理型床位50張,護理型床位占養老床位達到50%以上。
(一)全面推動醫療衛生融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依托社區各類服務和信息網絡平臺,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社區居家養老機構服務有效銜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簽約家庭醫生團隊為轄區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建立健康檔案并動態管理,到2020年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90%以上。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開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健康教育、中醫藥養生保健指導。支持和推廣在社區居家養老(日間照料)中心嵌入“健康衛生小屋”(或開設全科醫生工作室),到2020年,覆蓋率達100%。研究制定為居家老人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清單和服務規范,優先滿足家庭醫生簽約的低收入老人、高齡老人及患有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行動不便的65歲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健康管理、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需求,開設家庭病床,制定個性化服務包,優化服務流程,不斷健全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服務費用可通過醫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第三方保險、居民自費等方式支付。圍繞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目標,以老年人、慢性病人的延續性治療、康復護理治療為重點,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設康復、護理和安寧療護床位,推進基層護理和延伸居家護理,實現優質康復和護理服務下沉。結合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色科室建設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康復、慢性病精細化管理等領域,優先培育和扶植醫養特色服務品牌。(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積極支持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養老機構可以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申請開辦內設醫療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應當配置康復器具及專業醫護人員,開展康復服務。100張床位以上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和助養型養老機構應單獨設置衛生所或醫務室,條件具備的養老機構可申請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100張床位以下的養老機構可單獨設置衛生所、醫務室,也可采取與周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加大對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政策規劃支持和技術指導力度,在實施準入和醫保定點等方面按有關規定提供便利和幫助。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設置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支持具備資質的醫師和專業人員在養老機構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養生保健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責任部門:區民政局、區衛生計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大力推進老年醫療機構和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加快發展為老年人服務的專業醫療機構,合理規劃布局,依托市級優勢資源,逐步形成涵蓋老年病醫院、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以及綜合醫院老年病科等在內的多層次老年醫療服務體系。新建養老護理院1個。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拓展康復護理業務,建立安寧療護中心,三級綜合醫院可以探索建立老年醫學中心。積極穩妥地將部分床位閑置較多的醫療機構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護理服務機構,為老年患者以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復、長期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轄區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鼓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醫療護理型床位,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面落實老年醫療服務優待政策,對老年人看病就醫實行優先照顧,開通綠色通道,在掛號、收費、取藥、住院等窗口明顯位置設置“老年人優先”標志。(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
(四)不斷完善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協議合作、對口支援、合作共建、服務外包、建立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多種形式的合作,建立完善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不具備條件設置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可以與周邊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醫療服務能力弱的養老機構,可以由有能力的醫療機構托管其內設醫務室,選派醫護人員開展醫療服務。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確保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利用專業的醫護團隊和設施設備為簽訂協議的養老機構提供持續的、綜合的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承擔養老機構醫務人員培訓任務,提高養老機構醫務人員診療康復服務能力。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探索建立醫養結合聯合體,醫療機構可以技術、人才、管理、利益為紐帶加強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合作,實現信息共享、服務共享、利益共享;也可通過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暢通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服務渠道,實現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協同發展。(責任部門:區民政局、區衛生計生局)
(五)推動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作用,堅持養老與養生相結合,將中醫診療、中醫治未病、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加強養老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及養生為主的中醫診室、中醫預防保健科與國醫館,配備中醫藥理療、針灸、中醫康復與養生宣教等設施,為養老機構老年人開展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與評估、咨詢指導、健康管理、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基本醫療和養生保健服務。加強基層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中醫藥健康干預和管理服務。(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局 、區民政局)
(六)積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持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開辦醫養結合機構。醫療機構內設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辦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并依照相關規定享受養老機構的建設、運營補貼和其他扶持政策;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衛生計生部門精簡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及時為其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屬于社會辦醫范疇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享受扶持政策。對擬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的,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凡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民政、衛生計生等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辦理。支持社會力量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積極培育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評估、健康養老服務評價、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等社會組織。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食品藥品、康復輔具、日常照護、文化娛樂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區經發局、區財政局)
(七)扎實推進“互聯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載體的信息技術在健康養老服務中的應用。加強醫養結合服務體系智能化建設,推動社區養老服務平臺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對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檔案、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依托家庭醫生系統,為居家、社區養老人群提供高血壓、糖尿病、心臟功能監測等,對突發心腦血管疾病老人實施緊急救援和及時有效轉診。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探索基于互聯網的醫養結合服務新模式,開展網上預約、線上支付、在線隨訪、健康咨詢,以及可穿戴設備、智能健康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移動應用,提高服務的便捷性和針對性,促進個性化健康管理服務發展。(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投融資和財稅價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落實好相關支持政策。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投融資模式。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服務范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實現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加大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對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支持力度。嚴格按規定執行對醫療和養老機構建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責任部門:區經發局、區衛生計生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規劃布局和用地保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機構發展需要,在城鄉新建住宅區,合理規劃具有醫療服務和養老服務功能的醫養結合設施。同時根據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務能力、合作意愿、交通和時間成本等因素,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在老年人口居住集中地區創造條件增加醫養結合機構,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可將在項目中配套建設醫療服務設施的相關要求作為土地出讓條件,并明確不得分割轉讓,嚴禁改變用途。依法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責任部門:國土資源分局、規劃分局、區經發局)
(三)建立健全健康養老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機制。暢通養老照護與醫保支付的渠道,對護理院(站)、康復醫院、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等醫養結合機構,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將符合規定的家庭病床、醫療巡診等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入住護理型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的醫療費用,分別按照相關規定報銷結算。落實好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認知知覺功能康復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政策,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療性康復提供相應保障。(責任部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
(四)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專業運作、責任共擔的機制,探索建立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資金或服務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需求等級評估標準。厘清老年人醫療護理和長期照護的關系,做好醫療護理和長期照護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長期照護項目內涵、服務標準以及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和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等比較健全的專業照護服務供應體系。(責任部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醫養結合人才培養培訓,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人才作為急需緊缺人才納入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強專業技能培訓,推進養老護理員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鼓勵相關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或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安排康復護理專業人員參加基層醫師務實進修培訓計劃,將慢性病防治、康復、護理、中醫專業內容納入基層衛生崗位練兵訓練課程,加強醫護人員康復護理能力培養。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納入衛生計生部門統一指導,在專業培訓、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其他醫療機構及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對待。全面落實薪酬制度改革意見,完善職稱評定等激勵機制,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可計入總工作量中,所取得的與本專業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鼓勵高校醫療護理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就業,吸引高層次健康養老服務人才回國就業。落實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政策,對取得國家養老護理員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后,在養老機構護理崗位連續工作2年以上的人員,分別給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補貼。(責任部門:區衛生計生委 、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把推進醫養結合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及促進養老、健康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參與的醫養結合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各方資源,落實工作職責,及時制定出臺推進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規劃制度和實施方案,把醫養結合作為發展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和完善相關優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醫養結合發展。
(二)加強示范引導。我區作為省級醫養結合試點區,要積極爭取政策扶持和資金補助,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開展試點工作,及時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力爭建成省級示范項目。
(三)加強宣傳教育。轄區內各醫療機構、各街道衛計辦要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各街道民政辦、老齡委要充分發揮資源優勢,配合做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宣傳工作,普及老年人醫療衛生和社區養老醫療結合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老年人健康服務、疾病防治知識、老年人醫療保健詐騙防范與維權等知識。
(四)加強考核督查。建立以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情況、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無縫對接程度、老年人護理服務質量、老年人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評估體系。區衛生計生局、區民政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整改為老年人提供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政策措施和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