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064 | 分 類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02-08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江蘇核電有限公司關于印發《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0〕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連云區與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江蘇核電有限公司關于印發《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20-02-08 17:34:54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海濱度假區辦公室,上合組織物流園,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各處室:
《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連云區與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
實施方案
根據中央、省、市以及區委區政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為全力做好江蘇核電公司及其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范、遏制疫情輸入、擴散和蔓延,確保核電公司安全運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針對核電公司特別是協作單位當前人員構成復雜、流動性大、管控力度及效果需要強化和全區疫情輸入性風險加大的實際情況,立足“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堅持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明確重點任務,采取有力舉措,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協力打贏疫情阻擊戰。
二、重點任務
(一)江蘇核電公司負責
1. 摸清人員底數,確保可查可控。盡快完成核電公司及所有協作單位全部人員情況摸排,形成詳細清單,清單內容包括每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系電話、在連住所隸屬的行政轄區(街道、社區、具體住址)、近14日內離連日期、離連方式、所到目的地(到達日期、活動路徑)、返連日期、返連方式、返連期間途經地、是否從湖北返還或途經湖北返還等信息。在此基礎上,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每名人員狀態可查、行動可控,并實行健康卡管理制度。
2. 對現有在連人員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對從湖北疫區及經過疫區返連的人員,未滿14天觀察期的,實行集中隔離管理,原則上實行單人單間居住。二是對返連未經過疫區的人員,未滿14天觀察期的,實行居家隔離觀察。三是居住在宿城蘋果園生活區的人員實行封閉式防控管理,未離連及返連已滿14天的,實行集中乘車上下班;未滿14天人員與已滿14天的人員實行分隔管理,并盡可能按小網格居住生活。四是在蘋果園生活區外的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生活場所不變,屬地管理。
3. 對尚未返連人員,制定計劃逐步返回。2月5日-9日人員不得返連,2月10日起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公司隔離觀察安置能力制定計劃,經區防控領導小組同意后,逐批安排人員返連。返連后人員要安排在集中隔離區留觀14天,原則上2月底前不得安排湖北及其他重點疫區的人員返回。
4.對所有人員根據《江蘇省工業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衛生學技術指南》等相關政策和技術要求實行規范管理,科學隔離和留觀,所有隔離觀察對象一律不得外出,不得直接接觸其他人員;所有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須第一時間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
5. 審慎管理當前生產,嚴格履行復工手續。原則上除保障1-4號機組運行外,在建項目能停則停、能縮小規模則縮小規模,減少現場人員流動。核電公司及協作企業嚴格執行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規定,2月10日起,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審慎排定復工計劃,經區防疫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復工。
(二)連云區負責
1. 各街道、社區(村)在核電公司提供人員清單的基礎上,深化比對、排查,摸清屬地核電人員情況,加強防疫管理。
2. 各街道對所在轄區居家隔離留觀的核電人員實行“四包一”工作機制;對集中隔離留觀的場所進行督促指導;對重點區域實行封閉式硬管控。
3. 區交通管控組牽頭優化設置進出核電公司及周邊街道交通卡口管控點,重點排查新增返連人員,并嚴格依照相關規定,與核電公司協同做好防控工作。
4. 區預防控制組對核電公司疫情防控提供技術指導。
三、組織實施
(一)成立工作機構。核電公司成立由相關領導掛帥的防疫指揮機構,負責制定核電公司及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切實抓好組織實施、責任落實和各項保障,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人員管控、交通管控、防疫指導、隔離點審核調配等相應的專項工作組。連云區成立由相關區領導牽頭,政府辦、經發局、衛健委、公安分局、應急局以及相關街道負責人組成的專項工作組,指導和督促核電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二)建立聯動機制。核電公司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一級響應期間專職負責疫情防控工作,與區工作組進行工作對接,所有協作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均由核電公司負責組織落實,原則上每日通報情況,溝通信息,會商解決相關問題。同時,核電公司分別明確一名工作人員與各街道進行日常工作對接。分別是:王承志與墟溝街道汪志達、耿曉蒙對接;王耿騫與海州灣街道劉紀善、陶志穎對接;徐卓與連云街道穆家廣對接。許晨與云山街道劉帆對接。付名軍與宿城街道黃水亮對接。涂彩清與高公島街道仲清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