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18-00032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04-13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8〕4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在全市漁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嚴執法專項行動期間,市海漁部門下發書面通知,將我區漁港和養殖船管理作為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實施市級掛牌督辦。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通知
- 時間:2018-04-13 00:00:00 來源: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
在全市漁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嚴執法專項行動期間,市海漁部門下發書面通知,將我區漁港和養殖船管理作為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實施市級掛牌督辦。為了進一步加強掛牌督辦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力度,鞏固我區“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的成果,促進全區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良好,根據《關于對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實施市級掛牌督辦的通知》(連海漁發〔2018〕3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決定對列入市級掛牌督辦重大隱患的漁港、養殖船開展專項治理。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提升年活動”為載體,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消除各類漁業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要根據《江蘇省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蘇安辦〔2011〕25號),對重大隱患進行梳理和動態分析,嚴格按標準開展整治,進一步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通過整改活動,使市級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企業(漁船)整改率達到100%。同時,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確保工作目標的實現。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漁業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海漁局局長擔任,各涉海涉漁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海漁局。領導小組對隱患整改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研究解決隱患整改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部署的具體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5月)
各責任單位要認真分析重大安全隱患的基礎上,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的整改方案,部署落實隱患整改有關工作。繼續采取有效的宣傳工具和宣傳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并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全面整改階段(5月—8月)
本次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要突出整改重點,強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高公島街道、連島街道要明確轄區內所有漁港的所有權、經營權、管理權。堅決杜絕海洋捕撈涉漁“三無”船舶和浮子筏在漁港停泊,所有涉漁街道都要督促轄區內養殖漁船配齊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生產裝備。
(三)督促檢查階段(8月—11月)
區漁業安全重大隱患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隱患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內容包括:街道開展隱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
(四)迎接市督查驗收組驗收階段(11月-12月)
各有關街道辦事處在督促檢查企業的基礎上,將相關情況書面報送區海漁局,迎接上級驗收。
五、工作要求
請各有關街道辦事處按照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的要求,4月25日前向區海漁局上報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整改責任單位和相關情況說明,每月25日前向區海漁局上報重大隱患月報表(見附件2),確保2018年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聯系人:王嘉嘉,電話:82325856
附件:1.2018年掛牌督辦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情況表
2.漁業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月報表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2018年(第一批)掛牌督辦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情況表
序號 |
隱患名稱 |
隱患具體情況 |
隱患整改措施 |
整改責任單位 |
督改責任單位 |
整改完成時限 |
1 |
連云區漁港“三權”不清重大隱患 |
漁港“三權不清”,未對漁港實施有效監管。部分漁港安全生產設施不齊,漁船停泊混亂。 |
1.明確轄區內所有漁港的所有權、經營權、管理權。 2.加強漁港管理力度,堅決杜絕海洋捕撈涉漁“三無”船舶和浮子筏在漁港停泊,在高公島漁港、連島漁港實施漁政漁港監督機構駐港管理。 |
連島街道 高公島街道 |
區海漁局 |
2018年12月 |
2 |
連云區養殖漁船管理重大隱患 |
養殖漁船安全監管薄弱,隨著紫菜養殖不斷向深海推進,養殖面積成倍增長,養殖漁船數量快速增多,安全問題逐漸顯現,長期處于無序、無管狀態 |
借鑒涉漁鄉鎮船舶的安全監管模式,將所有養殖漁船納入安全監管,督促養殖漁船配齊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生產裝備。 |
海州灣街道 連島街道 板橋街道 高公島街道 |
區海漁局 |
2018年12月 |
附件2
漁業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月報表
填報單位: 審核人: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問題隱患概述 |
整改進展 |
下一步整改計劃 |
整改完成 日期 |
整改責任 單位 |
整改 責任人 |
擬投入整改資金(萬元) |
1 |
漁港“三權不清”,未對漁港實施有效監管。部分漁港安全生產設施不齊,漁船停泊混亂。 |
||||||
2 |
養殖漁船安全監管薄弱,隨著紫菜養殖不斷向深海推進,養殖面積成倍增長,養殖漁船數量快速增多,安全問題逐漸顯現,長期處于無序、無管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