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17-00024 | 分 類 | 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7-02-24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7〕1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7-02-24 00:00:00 來源: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連云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連云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區畜禽養殖業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16〕153號)、《關于加快畜禽養殖整治工作的通知》(連政辦傳〔2017〕7號)和區委《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連區委〔2017〕28號)等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確保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全面開展畜禽養殖業調查,明確連云區轄區內畜禽養殖業禁養區劃定方案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區畜禽養殖業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16〕153號)劃定區域內畜禽養殖場(戶)清單,列出禁養區需關閉搬遷的養殖場(戶)清單,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方案,并于3月底前將轄區內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全部關閉搬遷。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準備工作。2月20日前,各街道對轄區養殖業開展調查,摸清底數,列出禁養區需關閉搬遷的畜禽規模養殖場(戶)清單,制定禁養區內畜禽規模場(戶)關閉搬遷實施方案。
(二)宣傳發動。2月21日-2月28日,各街道及相關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發動工作,做到輿論先行,大力營造整治氛圍。在開展整治工作前,進行廣泛宣傳告知,做到家喻戶曉。充分發揮基層干部作用,深入養殖場(戶),面對面宣傳發動教育,耐心做好養殖戶思想工作,爭取更多養殖戶自覺遵守法律和政令,自行清理。
(三)依法關閉搬遷。3月1日-3月31日,各街道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畜禽規模養殖場(戶)的拆除(關閉)。在清理整治過程中,必須正確運用法律,執法依據要充分、執法程序要嚴格、執法方式要靈活,要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給予養殖戶充足的時間處理存欄牲畜;對于拒不執行政令,違法逾期仍拒不自行清理的養殖場,要采取果斷措施,依法清拆。拆除(關閉)任務必須在3月31日前完成。完成拆除(關閉)后,由所在街道組織檢查,檢查合格后,報區263 專項行動整治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在此特別指出,有的街道某些區域是明令嚴禁進行畜禽養殖區域,市、區兩級曾聯合整治過該區域,但由于缺乏長效管理機制出現反彈,相關街道應主動自行清理。
(四)檢查總結。4月10日前,各街道對照自身承擔的工作任務開展自查、整改。在此基礎上,區政府將統一組織人員對各街道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完成情況納入區級綜合目標考評范疇。
(五)建章立制和鞏固提高。為有效防止畜禽養殖污染邊整治邊反彈,鞏固整治成果,各街道必須落實長效管理機制,依法制止違法養殖行為發生,確保整治工作不反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畜禽養殖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牽扯面廣,各街道辦事處為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關閉搬遷整治領導機構,每周向區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強化部門協作。建立多部門聯合推進畜禽養殖關閉搬遷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構建上下聯動、多方協作的工作模式,強化責任、整合力量、加強督查,形成推進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的合力。
(三)細化措施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突出重點,明確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任務及進度,加強對重點街道的監督指導和政策扶持。重點街道要建立工作推進小組,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成立整治辦公室。發揮村級組織在畜禽養殖污染整治中的基礎作用,村干部要分組包干,逐一落實畜禽養殖場的關閉搬遷方案,推動區域內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強化環境監管。落實畜禽養殖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畜禽養殖綜合監管制度,加強畜禽養殖企業污染排放監測,定期組織開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對違法養殖的堅決予以取締。
附件:1.連云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任務分解表
2.連云區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進度周報表
附件1
連云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任務分解表
序號 |
街道 名稱 |
搬遷任務及規模 |
計劃投資 (萬元) |
搬遷期限 |
實施單位 |
責任單位 |
責任人 |
1 |
墟溝街道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1家生豬養殖場、2家養禽場 |
5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墟溝街道 |
范廣登 李大強 程洪碧 |
2 |
板橋街道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7家生豬養殖場、1家養牛場、5家養禽場 |
45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板橋街道 |
范廣登 李大強 惠志江 |
3 |
連云開發區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1家生豬養殖場 |
3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
范廣登 李大強 |
4 |
海州灣街道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1家生豬養殖場 |
3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海州灣街道 |
范廣登 李大強 夏加全 |
5 |
宿城街道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1家生豬養殖場 |
3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宿城街道 |
范廣登 李大強 高站 |
6 |
云山街道 |
關閉搬遷禁養區內5家生豬養殖場、2家養牛場 |
20 |
3月底 |
各養殖場 |
區農水局 區環保局 云山街道 |
范廣登 李大強 張慶春 |
附件2
連云區禁養區畜禽養殖場關閉搬遷進度周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 年 月 日
街道 |
鄉村(社區)總數 |
禁養區涉及村(社區)數(個) |
應關閉搬遷養殖場(個) |
已關閉搬遷養殖場(個) |
已關閉搬遷養殖場存欄減少量 (萬頭、萬只) |
投入資金(萬元)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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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合計 |
生豬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合計 |
生豬 |
肉牛 |
肉禽 |
蛋禽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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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說明:各責任單位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將本表本表上報至區農林水利局郵箱:lyqnsj@qq.com,傳真:0518-8188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