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382 | 分 類 |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11-09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1〕8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時間:2021-11-09 14:40:54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協調政府及相關部門,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連云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連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連云區內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以及可能發展成為重特大火災或導致其他重特大次生災害的火災事故。
1.3.1 特別重大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2 重大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3 較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1.3.4 一般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注: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連云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火災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1.4.2 以人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攻堅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專家組的指導作用以及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1.4.3 規范程序,科學施救。規范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滅火應急救援能力。
1.4.4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預防工作與滅火應急救援相結合,加強火災預防,抓好隊伍、裝備建設以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2 事故分級
按照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劃分為一級火警、二級火警、三級火警、四級火警、五級火警,一級最低,五級最高。分別用綠色、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結合我區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類型、使用性質、生產儲存等情況,將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為7類:高層建筑類火災事故、地下建筑場所火災事故、石油化工類火災事故、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事故、倉儲類火災事故、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事故、其他類(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區等)火災事故。
2.1 一級火警(綠色)
2.1.1 無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1.2 報警時描述為火災初起,火勢較小,燃燒面積在100 m2以內的小攤檔、小商戶、單層民用建筑等火災。
2.1.3 一般電器、帶電設備和線路、單體汽車、菜棚、木柴、垃圾堆等火災。
2.1.4 其它類火警。
2.2 二級火警(藍色)
2.2.1 有2名以下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2.2 報警時描述為火勢較大且正在蔓延,燃燒面積在100-500 m2的普通建筑、小型企業火警。
2.2.3 燃燒面積100 m2以下的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和其它重要場所的一般性火警等。
2.2.4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一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2.3 三級火警(黃色)
2.3.1 有3至9名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3.2 報警或現場指揮員報告時描述為火勢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燃燒面積在500-1000m2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發生的較嚴重的火警等。
2.3.3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二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2.4 四級火警(橙色)
2.4.1 有10至29名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4.2 火勢蔓延迅猛,燃燒面積在1000-2000m2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發生的嚴重火警等。
2.4.3 現場指揮員認為三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2.5 五級火警(紅色)
2.5.1 有30名以上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5.2 火勢蔓延迅猛,燃燒面積在2000m2以上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發生的嚴重的,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的火警等。
2.5.3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四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注: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 組織體系
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區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專家組、現場指揮部、各相關部門組成。
3.1 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區政府設立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公安分局分管局長、交警連云大隊大隊長、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擔任。
成員單位主要包括區委宣傳部、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民政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衛健委、連云生態環境局、區氣象局、自來水公司、供電公司、燃氣服務中心、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事發地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功能板塊管委會、森林救火隊伍等單位。負責對連云區突發重特大火災滅火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并負責調動各有關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滅火物資和后勤生活物資的供應,實施統一指揮。
3.2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全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管理機構為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全區消防監督執法和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出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意見,推動全區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和多種消防力量建設。
(3)加強火災形勢研判分析,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及時提出改進和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依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5)負責火災事故調查,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6)組織協調滅火應急救援物資、藥品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3 專家組及職責
3.3.1 專家組組成
專家組由滅火救援、建筑、環保、化工、燃氣、供水、供電等方面專家組成。
3.3.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是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中的決策咨詢機構。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開展應急滅火救援的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3.4 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3.4.1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責任單位開展新聞發布工作,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監測相關網絡輿情,指導相關單位及時開展對外釋疑解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組織對網絡輿情的監控和網上輿論的引導工作。
3.4.2 公安分局和交警連云大隊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確保火場附近交通道路的暢通,如是縱火,組織刑偵部門盡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3.4.3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化工企業及工礦商貿企業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在發生火災事故時,指導事故單位及時啟動滅火預案,實施自救,提供各種資料和信息,并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3.4.4 區財政局負責根據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審批后執行。
3.4.5 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協調房屋建設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單位聯系,提供滅火救援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等。
3.4.6 區民政局負責協調受災群眾的臨時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3.4.7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火災現場滅火及以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應急救援以及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3.4.8 區衛健委負責對火災現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保障。
3.4.9 連云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現場封閉區外的空氣、受到污染的水質進行常規環境監測,并對事件提出處理意見與建議。
3.4.10 區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3.4.11 自來水公司負責災害事故現場的市政消防用水保障工作。
3.4.12 供電公司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對火場實施斷電保障措施。
3.4.13 燃氣服務中心負責對災害現場燃氣管線進行關閥、堵漏、維修等保障工作。
3.4.14 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公司負責火災現場中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以及其他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通信保障,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負責對接聯系。
3.4.15 事發地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功能板塊管委會、森林救火隊伍、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在滅火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助消防救援隊伍參與相應的滅火作戰行動。
各成員單位應結合《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事故處置子預案。
3.5 現場指揮部職責
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時,處置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由到場的消防最高指揮員任總指揮,接受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具體指揮、協調現場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主要職責:擔負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前沿指揮職責,負責現場滅火救援、應急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滅火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匯總、報送信息,提出現場處置方案,下達作戰指令,保障指揮暢通有序。
4 監控和預防
4.1 信息監控
各單位和有關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區內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后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筑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筑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活動。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特大以上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區政府。
4.2 預防工作
4.2.1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開展全區重點單位的火險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調查,建立區級重點單位火險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現數據動態管理。
各相關部門負責了解區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4.2.2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消防重點保衛單位的火災預防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制定的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5 應急響應
5.1 信息報送與處理
5.1.1 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后,由各鄉街和功能板塊立即上報,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區有關部門要及時核查并報告有關情況。區政府應當在查實后立即上報市政府和市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
5.1.2 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方式和內容
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火災撲救總結報告3類。初報從接警起30分鐘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火災撲救總結報告在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采用口頭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火災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著火物質、燃燒面積、人員被困及傷亡情況、危害程度、火勢蔓延和發展變化等初步情況。
續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火災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滅火救援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火災撲救總結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分文字和圖表兩部分內容。文字部分是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火災事故的基本情況;參加滅火救援處置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處置后的遺留問題;經驗教訓。圖表部分包括滅火戰斗部署圖、火場供水圖、滅火戰斗照片(錄像)。
5.2 先期處置
發生火災時,各單位要按照先期制定的火災事故處置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及時組織單位職工或者居民疏散,提供需要的物資和裝備,引導、指示消防通道和水源,幫助維護現場秩序,按要求參加人員生命搶救,切斷電源、油氣管道等。
5.3 分級響應
按照我區火災事故分級,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一級響應、二級響應、三級響應、四級響應、五級響應。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啟動高一級應急預案。五級響應由省政府組織實施;四級和三級響應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二級和一級響應由區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響應等級機制,結合本單位職能分工,制定本單位的響應程序和內容。
5.3.1 區消防救援大隊按照以下程序和內容應急響應
(1)根據區消防救援大隊接警情況或轄區消防站指揮員到場后進行火情偵察搜集的各種信息情況,按《災害事故等級調派方案》,調動相關所屬力量和增援力量到場,同時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
(2)現場指揮部總指揮根據匯報情況或到場后觀察情況,視情況啟動本級《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調集本級滅火救援力量和通知政府及相關部門到場。
(3)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突發火災基本情況和應急滅火救援的進展情況,應急指揮部到場后,匯報火場情況,協助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確定響應等級。
(4)在處置火災事故時,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并經區政府同意,報請市消防支隊啟動《連云港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實施跨地區增援。
5.3.2 區政府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區政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應急響應行動,但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報告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需要相關應急力量支援時,立即向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5.4 現場處置
5.4.1 處置措施
按照《連云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5.4.2 現場處置原則
(1)按照“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貫徹“先控制,后消滅;集中兵力、準確、迅速;攻防并舉、固移結合”的戰術原則,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夾攻、合擊、分割、圍殲、封堵、監護等基本戰術方法,全力控制火勢的發展蔓延,速戰速決,消滅火災。
(3)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靈活采取計劃指揮和臨場指揮的指揮形式,積極組織協調各參戰的相關單位,搞好協同作戰。
5.5 安全防護
(1)加強防護措施。參加滅火戰斗的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災害事故的火災特點及其危險性,按要求佩戴個人防護裝備,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及時設定火場警戒。對不同類型的火場,按照要求由有關部門設立相應的警戒區,盡量減少前方作戰人員;對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隨毒氣(液)泄漏的火災現場,要嚴格界定警戒范圍,控制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并嚴格實行登記檢查制度。
(3)設立火場安全監察組。重大以上火災現場要設立專門的火場安全監察小組,及時觀察建(構)筑物、大型易燃物質容器儲罐、裝置受火勢威脅情況,是否有倒塌、爆炸危險;認真督促、檢查各專業滅火救援隊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6 應急終止
火災得到有效控制,現場險情消除,根據實際情況,由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適時宣布結束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5.7 信息發布
發生火災事故,由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責任單位開展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相關部門和機構應制定專人負責信息匯集的新聞輿論聯絡工作,迅速擬定信息發布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客觀的組織報道滅火救援、善后工作等情況。必要時,由區政府組織對外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堅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根據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區財政局審批后執行。
6.2 人員保障
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專家組的專家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制要求,加強火災事故應急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火災突發事故的能力。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加強對大隊內的消防監督和滅火救援隊伍建設,同時,要建立一支專門的消防培訓師資隊伍,負責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培訓,指導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消防組織。
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及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對各區的對應職能部門及大中型企業的消防、安全生產、防毒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培訓,落實單位內部消防組織制度,提高單位專職消防隊伍處置初起火災的能力。
6.3 裝備保障
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應在充分發揮現有的滅火救援資源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硬件建設。配備火災應急專用的通信指揮車、撲救各類火災所需的各類舉高和水罐消防車以及相應的滅火器材、救生搶險器材。
7 后期處置
7.1 火災調查與評估
區政府根據火災事故等級成立包括事發地區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火災事故調查組,對火災原因、性質、經濟損失進行調查,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開展科學評估。
7.2 善后處置
火災事故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組織相關單位、企業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8 宣傳演練
8.1 宣傳
8.1.1 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區消防救援大隊和有關部門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規和火災預防、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各級媒體提供相關支持,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報道消防一線動人事跡,傳播消防正能量。
8.1.2 區消防部門在全社會廣泛招募和培訓消防志愿者,發動他們整改身邊火災隱患,開展多種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達到“全民消防”局面。
8.1.3 區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和社區等單位要結合實際,加強自身消防工作的宣傳教育,提升全民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8.2 演練
各火災應急機構、區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1次專業性的綜合應急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不斷改進、補充、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火災應急處置能力。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預案演練的落實工作。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區消防救援大隊將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區政府批準。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負責人,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消防救援大隊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由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 附件
1、組織機構及成員單位通信聯絡方式
2、應急救援物資裝備一覽表
3、連云區政區圖
附件1
組織機構及成員單位通信聯絡方式
單 位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協同任務 |
區政府 |
李占超 |
159*****883 |
設立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由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擔任總指揮。 |
區應急管理局 |
劉從德 |
137*****848 |
負責督促指導化工企業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在發生火災事故時,指導事故單位及時啟動滅火預案,實施自救,提供各種資料和信息,并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
公安分局 |
呂松嘯 |
139*****853 |
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確保火場附近交通道路的暢通,如是縱火,組織刑偵部門盡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
交警連云大隊 |
秦江寧 |
136*****011 |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褚 洋 |
136*****976 |
負責火災現場滅火及以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應急救援以及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
區委宣傳部 |
王遙騁 |
139*****733 |
負責指導責任單位開展新聞發布工作,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監測相關網絡輿情,指導相關單位及時開展對外釋疑解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組織對網絡輿情的監控和網上輿論的引導工作。 |
區財政局 |
張茂彬 |
137*****993 |
負責根據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審批后執行。 |
區住建局 |
湯文化 |
136*****158 |
負責組織協調房屋建設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單位聯系,提供滅火救援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等。 |
區民政局 |
李 健 |
159*****137 |
負責協調受災群眾的臨時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李翠玲 |
182*****099 |
負責對火災現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保障。 |
連云生態環境局 |
李 斌 |
137*****718 |
負責對現場封閉區外的空氣、受到污染的水質進行常規環境監測,并對事件提出處理意見與建議。 |
區氣象局 |
茆海云 |
139*****678 |
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
自來水公司 |
顧利君 |
135*****232 |
負責災害事故現場的市政消防用水保障工作。 |
供電公司 |
岳文超 |
137*****680 |
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對火場實施斷電保障措施。 |
燃氣服務中心 |
陸延忠 |
138*****159 |
負責對災害現場燃氣管線進行關閥、堵漏、維修等保障工作。 |
中國電信 |
孫海龍 |
189*****666 |
負責火災現場中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以及其他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通信保障。 |
中國移動 |
唐崇華 |
139*****339 |
|
中國聯通 |
張澤正 |
156*****191 |
附件2
應急救援物資裝備一覽表
單位 | 牌照 |
類型 |
滅火劑載量水、泡沫 |
車載炮流量 |
主要滅火救援器材種類數量 |
備注 |
||
連云區消防救援大隊 |
1號車 |
蘇·X6630應急 |
泡沫水罐車 |
4 |
1.77 |
49.4L/S |
車載滅火器材:美國優蘭特手抬機動泵1架(型號:21404320、流量:1000/min、轉速:3250/min壓力:17dar)多功能水槍2把、直流水槍2把、鼓風機1個、泡沫管槍2把、移動水炮1架、65水帶13盤、80水帶8盤、水帶包布6個、警戒帶2個、熱成像儀1個、醫藥箱1個、雙輪異向切割機1個、輕型防化服2套、隔熱服4套、重型防化服1件、吸水管4根、泡沫管1根、緩降器1個、分水器1個、救生衣7件、正壓式空氣呼吸器7具、掛鉤梯1把、六米拉梯1把、 轉換接口12個。 |
庫存器材數量:滅火戰斗服29套、搶險救援服42套、隔熱服4套、分水器5個、滅火戰斗靴13雙、執勤鴨舌帽60頂、鋰電工具2套、備用氣瓶52個、呼救器12個、強光手電2個、直流水槍3把、多功能水槍7把、繩包13個、滅火頭盔8頂、搶險救援靴19、警示燈6個、氧氣呼吸器2個、正壓式空氣呼吸器5個、消防Ⅲ類安全吊帶2個、裝備技師工具箱1個、移動水炮1挺、65水帶8盤、80水帶3盤。 森林滅火器材:日本東發手抬消防泵一個(型號:JBQ5\9.5-V20FS、最大工作壓力:0.7Mpa、吸深:3m額定流量9.5L/S額定壓力0.5Mpa、吸深:7m額定流量4.75L/S額定壓力0.5Mpa)林海牌SFBC10\2-A森林消防泵1個(最大揚程165m、最大流量395l/min、額定壓力0.8Mpa、額定流量189l/min、)/林海牌舒展泵一個、滅火彈150發、森林滅火水帶15盤、鐵掃把20個、鐵鍬20、動力噴水滅火機9個、便捷手動噴水滅火背包13個、機動鏈鋸1個、森林滅火水槍2把。 |
2號車 |
蘇·X6686應急 |
搶險救援車 |
0 |
0 |
無 |
搶險器材:無齒鋸1個、救援擔架1個、多功能擔架1個、機動鏈鋸1個、木質堵漏工具1個、救生拋投器1個、輕型防化服3套、毀鎖器1個、重型防化服1個、手動液壓工具組1個、浮挺泵1個、隔熱服3套、液壓破拆工具組1個、排煙機1個、電動剪擴器1個、無火花工具1個、正壓式空氣呼吸器6具、絕緣棒1個、多功能撓鉤1個、防蜂服1個、雙輪異向切割機1個、消防斧1把、消防錘1把、折疊梯1把、六米拉梯1把、橡皮艇1艘、班安全繩2根。 |
||
3號車 |
蘇·X6624應急 |
泡沫水罐車 |
8 |
0 |
50L/S |
車載滅火器材:直流水槍2把、消防移動水炮1挺、避火服1套、多功能水槍2把、15米金屬拉梯1架、電絕緣裝具1套、輕型防化服1套。 |
||
4號車 |
蘇·X6691應急 |
泡沫水罐車 |
9 |
3 |
100L/S |
車載滅火器材:水帶包布3個、消防斧1把、大力剪1個、撬棍1根、吸水管4根、分水器2個、泡沫槍3把、多功能水槍2把、直流水槍1把、隔熱服4套、正壓式空氣呼吸器4具、集水器1個、濾水器1個、重型防化服1套、9米拉梯1個、100口徑轉換接口1個、65水帶6盤、80水帶80盤、轉換接口10個。 |
||
X1號車 |
蘇·X6678應急 |
云梯消防車 |
0 |
0 |
50L/S |
車載滅火器材:濾水器1個、80水帶2個。 |
||
X2號車 |
無牌照 |
舉高噴射消防車 |
5 |
2 |
80L/S |
車載滅火器材:濾水器1個、工具箱1個。 |
||
X3號車 |
蘇·X6622應急 |
水罐消防車 |
2.5 |
0 |
50L/S |
無 |
||
X4號車 |
無牌照 |
宣傳車 |
0 |
0 |
無 |
無 |
||
X5號車 (連島執勤) |
無牌照 |
水罐消防車 |
5 |
0 |
30L/S |
80水帶7盤,65水帶8盤,3分水器1個,空氣呼吸器4具,警戒帶1盤,逃生面罩4具,地上消火栓扳手2把,開花水槍1把,多功能水槍1把,直流水槍2把,水帶包布7個,水帶掛鉤4個,變口8個,救生衣3件,撓鉤1把,集水器1個,濾水器1個 |
庫存器材裝備:救生圈4個,無后坐力水槍4把,直流水槍4把,變口18個,搶險救援頭盔9頂,搶險救援手套7雙,搶險救援服2套,搶險救援靴5雙,戰斗服1套,消防頭盔1頂,消防腰帶1條,三分水器2個,80水帶19盤,65水帶28盤,警戒帶2盤,隔離墩8個。 |
|
X6號車 (連島執勤) |
蘇·X6611應急 |
A類泡沫車 |
7.6 |
0 |
40L/S |
80水帶10盤,65水帶10盤,直流水槍2把,多功能水槍2把,3分水器1個,空氣呼吸器4具,變口7個,逃生面罩4具,救援繩100米,大錘1把,斷電鉗1把,板斧1把,鐵鋌1把,防蜂服1套,折疊擔架1具,水帶包布4個,水帶掛鉤4個,撓鉤1把,救生圈4個,警戒帶1盤,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地下消火栓扳手1把 |
||
X7號車 (連島執勤) |
蘇·X6623應急 |
水罐消防車 |
6 |
0 |
40L/S |
無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