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214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07-30 |
標 題 | 連云區營商環境“紅黑榜”出爐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營商環境“紅黑榜”出爐
- 時間:2021-07-30 11:11:55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近期,記者從連云區人民政府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評價的導向性作用,連云區委、區政府研究制定了《連云區營商環境“紅黑榜”發布的實施意見(2021-2023年)》(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據了解,《實施意見》緊緊圍繞企業和群眾期盼、需求,著力破解反映強烈的問題,多措并舉補短板、抓整改、促提升、優服務,力求建立更加和諧“親”“清”政商關系。其中,“紅榜”是對做得較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在全區樹立先進典型。評選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面向私營企業、民辦非營利性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團體、基金會,其他自然人、法人居民,重合同、守信用,誠信經營、規范服務,在生產經營等活動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積極為該區優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等10項符合條件的人和事。另一類是面向全區黨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區屬國有企業、駐區單位、群眾自治組織及工作人員,積極主動幫助市場主體解難題、辦實事,群眾滿意度高、取得良好社會影響,在政策落實、審批與服務、執法監管等具體工作中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向善向好等10項符合條件的人和事。“黑榜”認定對象與“紅榜”一致,其認定條件是:一是存在“親”“清”政商關系錯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規執法、違規收受市場主體贈送禮品禮金等財物、損害政府形象、便民惠企服務意識差、工作敷衍不作為、職業道德低下等17項損害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二是存在虛假宣傳、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反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欺騙誘導消費者、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等17項損害營商環境的人和事。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該區還專門推出了“營商環境意見碼”,企業群眾可以通過掃描二維碼對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提出意見建議,進一步提升了全區政務效能,有效遏制了破壞市場氛圍的不正之風。
《實施意見》的出臺,將在該區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都是連云形象”的濃厚氛圍,扎實推動該區“營商環境大提升”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