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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崗就業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5-00005 | 分 類 | 勞動、人事、監察/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4-12-26 |
標 題 | 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連人社發〔2024〕9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依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和省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25號)相關要求,《2024年全市城鄉低保提標方案》已于2024年12月3日經市十五屆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4年第18號)中“從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92元”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的通知
- 時間:2025-01-13 16:46:56 來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次數: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依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和省政府《關于修改〈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25號)相關要求,《2024年全市城鄉低保提標方案》已于2024年12月3日經市十五屆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4年第18號)中“從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92元”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中“失業保險金最低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的規定,全市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由1008元/月調整為1038元/月。
二、新標準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各縣(區)請按要求調整本地失業保險金最低發放標準。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