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3-00011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11-15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2〕10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為加強對全區藥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區藥品安全委員會。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 時間:2022-12-05 15:15:36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對全區藥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區藥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
區藥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督查、考核評價全區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藥品監管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分析研判全區藥品安全形勢,圍繞藥品安全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部署年度藥品安全工作。
(二)督促指導各街道及有關部門宣傳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推動藥品安全法制工作。加強對公眾藥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藥品安全知識普及工作。
(三)考核評價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藥品安全工作。對在藥品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中貢獻突出的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失職失責的予以約談和問責。
(四)督促各街道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為藥品安全提供保障。
(五)研究推進藥品高質量發展措施。
(六)指導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七)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藥品安全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吳 洋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主任:陸建國 區政府副區長
黃嘯谷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董智書 區政府辦副主任
盧正鴻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區知識產權局局長
崔玉婷 區委網信辦副主任
王昭瑋 區委編辦副主任
浦 洪 區法院副院長
郁洪鵬 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
呂松嘯 連云公安分局副局長、政治處主任
王茂捷 區經發局副局長
梅雪飛 區科技局副局長
霍春陽 區民政局副局長
梁登新 區司法局副局長
王 昊 區財政局副局長
張 琛 區人社局副局長
惠永來 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趙 坤 區商務局副局長
趙斯剛 區衛健委黨組成員,區衛生監督所所長
秦 峰 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孟曉東 連云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許 濤 連云郵政管理局副局長
孔令勝 墟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龔 震 海州灣街道黨工委委員,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趙洪強 云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文進 連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 鵬 板橋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呂海勇 連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梁 學 高公島街道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魏志浩 宿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高 嵩 前三島鄉人大主席
顧云場 連云經濟開發區副科職干部
區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管局,承擔日常工作,由區市場監管局盧正鴻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市場監管局秦峰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區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區委宣傳部。協助新聞媒體開展藥品安全法律法規等公益宣傳;全面、科學、客觀、公正宣傳報道藥品安全狀況,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對藥品重大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藥品重大輿情處置。
(二)區委網信辦。負責配合藥品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查處利用互聯網從事涉及藥品違法犯罪的行為;配合開展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追溯體系建設。
(三)區委編辦。負責做好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藥品安全監管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
(四)區法院。負責對經營、使用假藥、劣藥等危害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指導工作;參與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案件會商、協作配合等工作。
(五)區檢察院。負責指導對經營、使用假藥、劣藥等危害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依法辦理藥品安全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支持有關部門開展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執法工作;參與建立完善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
(六)連云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查處工作;連云公安分局負責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委等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和區域性專項整治活動;依法查處妨礙執行公務違法犯罪活動
(七)區經發局。支持藥品等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參與協調跨部門、跨領域涉及藥品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將藥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八)區科技局。負責支持開展藥品研發創新和藥品安全科學研究,鼓勵藥品企業和科研單位聯合攻關。
(九)區民政局。配合藥品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推動藥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服務行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引導和督促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有序運行。
(十)區司法局。參與對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依法承辦相關藥品安全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
(十一)區財政局。負責將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提供經費保障;加強藥品安全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二)區人社局。負責支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藥品監管人才引進,助力提升藥品專業化監管能力。
(十三)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中藥材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加強中藥材從種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生產加工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的監督管理。
(十四)區商務局。負責執行藥品流通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十五)區衛健委。負責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重大藥品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指導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履行藥品安全事件報告責任;加強安全用藥、合理用藥宣傳教育,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促進合理用藥;負責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建立重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十六)區市場監管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藥品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負責藥品廣告監管,依法查處藥品違法廣告;依法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藥品價格監督檢查,整治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及互聯網銷售(不含第三方平臺)檢查和處罰;制定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藥品安全事件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與衛生健康部門建立重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組織查處藥品違法案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負責開展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藥品安全舉報投訴處理工作;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負責疫苗管理區級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推動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及化妝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藥品專利、商標的保護,負責藥品領域專利、商標保護制度的落實,負責處理藥品領域專利侵權糾紛;負責推動藥品領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負責依法做好藥品行業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
(十七)連云生態環境局。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可能危及中藥材質量安全的農業產地環境監測的監管工作;將廢物類別HW03廢藥物、藥品等過期藥物納入危險廢物進行監督管理。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承擔區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規則
區藥品安全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報委員會批準。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