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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給予連云區仁愛門診部 “通報”行政處罰的公示
- 時間:2023-04-04 11:30 來源:市場監督管理局 閱讀次數:
當事人:連云區仁愛門診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號:PDY10028032070317D1102),地址:連云區大港西路30-6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320703595627303N。
經核查,該單位2022年12月17日至22日疫情期間,未經診療直接向患者提供布洛芬片、安乃近片藥品,該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未經診療直接向患者提供藥品”的規定。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及情節,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七條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的規定,于2023年3月29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連區市監處罰〔2023〕30號),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通報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示。
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