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連云區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的通知
- 時間:2023-06-16 17:11 來源:市場監督管理局 閱讀次數:
區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6號)和省、市關于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連云區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以下簡稱《監管計劃》,跨部門聯合監管計劃將另行發文)。現將《監管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具體要求如下:
一、不斷強化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應用
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是省政府發文明確的全省統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互聯互通,是省一體化綜合監管平臺的重要支撐。各有關部門要不斷深化平臺應用,依托平臺開展雙隨機檢查,實現全程信息化操作。雙隨機移動監管APP作為平臺的配套工具,具有信息查詢、結果錄入、現場采集等功能,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推廣使用,確保使用率達到90%以上,為基層執法人員減負賦能。
二、不斷規范推進雙隨機監管工作開展
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繼承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根據職能調整申請新增監管事項清單。各有關部門可根據事項清單制定檢查工作指引,確定各項監管規則標準,明確檢查程序、檢查內容、檢查方法、檢查依據等。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監管計劃與監管事項清單,組織開展雙隨機檢查,不斷規范監管行為,杜絕“任性”檢查,實行“陽光”監管。各有關部門年度監管計劃任務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部門自建平臺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實現對接的,已抽取任務也要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雙隨機聯席辦將加強工作督導,確保抽查任務完成率達到100%。
三、持續深入推進監管方式創新
各有關部門在日常監管中,要結合工作實際,深入調查研究,科學統籌、創新做法,不斷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要充分發揮自貿區“先行先試”優勢,深化監管創新,提升監管效能。
各有關部門在開展雙隨機檢查時充分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科學確定檢查對象、比例和頻次,實行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實現監管“無事不擾”而又“無處不在”。圍繞“四新經濟”等領域,探索觸發式監管、柔性監管等,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各相關部門可以積極探索建立專業領域信用風險分類模型,實現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通用模型有機融合。
四、強化提升雙隨機監管知曉率滿意度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外宣傳力度,各部門執法檢查人員開展檢查時要主動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宣傳工作,提升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檢查過程中主動為市場主體合規經營進行指導幫助,以高質量監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積極推動將各有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強督查督導。
區各有關部門、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于2023年11月30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聯系人:區市場監管局趙紀電話:82309843、15950765786
郵箱:m17702564006@163.com
附件:連云區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
連云區“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區有關部門名單
區委宣傳部、區經濟發展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連云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林業和海洋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區商務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應急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連云區稅務局、連云消防大隊
附件
連云區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
農業農村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查 |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檢查 |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
現場檢查 |
50% |
5 |
1次/年 |
區級 |
區農業農村局質監處 |
2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檢查 |
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行政檢查 |
農機經營服務組織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 |
現場檢查 |
100% |
1 |
1年/次 |
區級 |
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水利) |
3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檢查 |
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的行政檢查 |
單位、個人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100% |
1 |
1年/次 |
區級 |
區農業農村局綜合科(水利) |
司法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基層法律服務所 檢查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情況的行政檢查 |
基層法律服務所 |
現場檢查 |
50% |
1所 |
1次/年 |
區級 |
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科 |
2 |
公證質量檢查 |
公證機構 |
公證員 |
現場檢查 書面檢查 |
100% |
人均1卷 |
1次/年 |
區級 |
區司法局公證律師管理科 |
3 |
律師年度檢查 |
對律師事務所投訴舉報查處、年度檢查考核、規范管理檢查、遵守法律法規檢查等情況的行政檢查;對律師投訴舉報查處、年度檢查考核、遵守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檢查等情況的行政檢查 |
律師事務所、律師 |
通過抽查律師事務所執業規范情況和卷宗 |
14.2% |
1家以上 |
1次/年 |
區級 |
區司法局公證律師管理科 |
4 |
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檢查 |
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的行政檢查 |
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 |
現場檢查 |
3.5% |
7本 |
1次/年 |
區級 |
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城管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檢查 |
城對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的行政檢查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企業 |
現場檢查 |
100% |
1 |
2次/年 |
區級 |
區城管局機動中隊 |
生態環境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對重點排污單位檢查 |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所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檢查的行政檢查、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行政檢查、對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的行政檢查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的行政檢查、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的行政檢查、對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許可證的行政檢查 |
轄區排污單位 |
現場檢查 |
50% |
8家 |
1次/1年 |
區級 |
區生態環境局執法局 |
2 |
對一般排污單位檢查 |
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所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檢查的行政檢查、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行政檢查、對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的行政檢查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的行政檢查、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的行政檢查、對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許可證的行政檢查 |
轄區排污單位 |
現場檢查 |
不低于20% |
48家 |
否 |
區生態環境局執法局 |
林海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海域使用檢查 |
對海域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專業機構核查 |
3% |
2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動管中心 |
2 |
海洋漁業船舶無線電檢查 |
對海洋漁業船舶漁業無線電設備配備、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
海洋漁業船舶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3% |
32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連云漁港監督中心 |
3 |
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檢查 |
對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行政檢查 |
水產苗種生產企業 |
現場檢查 |
50% |
3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漁技站 |
4 |
森林資源檢查 |
對森林資源的行政檢查 |
森林資源利用者 |
現場檢查、電話抽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業科 |
5 |
自然保護地檢查 |
對自然保護地的行政檢查 |
在自然保護地內開展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
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業科 |
6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檢查 |
對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行政檢查 |
本級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技站 |
7 |
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單位檢查 |
對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單位的行政檢查 |
苗木調運企業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技站 |
8 |
林業植物及其產品跨縣區調運檢查 |
對林業植物及其產品跨縣區調運的行政檢查 |
苗木調運企業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技站 |
9 |
苗木調運企業檢查 |
對從省外調入規定必須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行政檢查 |
苗木調運企業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技站 |
10 |
濕地公園檢查 |
對濕地公園的行政檢查 |
濕地公園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業科 |
11 |
省級重要濕地檢查 |
對省級重要濕地的行政檢查 |
省級重要濕地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
5% |
1 |
1次/年 |
區級 |
區林海局林業科 |
市場局隨機抽查計劃
序號 |
任務名稱 |
檢查事項 |
檢查對象 |
檢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數量 |
檢查頻次 |
檢查層級 |
責任處室 |
1 |
公示信息檢查 |
公示信息檢查 |
全區在業企業 |
現場檢查 |
1% |
33 |
1次/年 |
區級 |
區市場監管局屬地分局 |
2 |
對藥品零售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
對藥品零售企業的行政檢查 |
零售藥店(含零售連鎖門店) |
現場檢查 |
3% |
12 |
1次/年 |
區級 |
區市場監管局屬地分局 |
3 |
化妝品經營檢查 |
對化妝品經營企業的行政檢查 |
母嬰專賣店、賓館等化妝品經營企業 |
現場檢查 |
3% |
6 |
1次/年 |
區級 |
區市場監管局屬地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