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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送達公告
- 時間:2021-08-27 14:45 來源:市場監督管理局 閱讀次數:
王傳銀:
我局于2021年8月19日作出連云市監罰催〔2021〕2號《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催告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指定賬務繳納罰款30000元。
因無法向你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本催告書,根據《市場監督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五)項之規定,現決定向你公告送達連區市監罰催〔2021〕2號《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詳見附件)。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連區市監罰催〔2021〕2號)
連云港市連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下載: 連區市監罰催【2021】2號.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