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2-00033 | 分 類 | 民政、扶貧、救災/減災救濟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1-17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連云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和連云港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關于調整完善連云港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連助聯〔2021〕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根據機構設置、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決定調整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連云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時間:2022-02-11 14:36:0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0〕18號)和連云港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關于調整完善連云港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連助聯〔2021〕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根據機構設置、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決定調整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陸建國 區政府副區長
召 集 人:劉海鳴 區民政局局長
成 員:王遙騁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曹文輝 區經發局副局長
顧 云 區委教育工委委員
呂松嘯 連云公安分局副局長
梁登新 區司法局副局長
王媛媛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國資辦副主任
張 琛 區人社局副局長
封煦杰 區住建局黨組成員
孫國昌 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龐中光 區林海局副局長
張文文 區衛健委副主任
徐 滬 區應急局副局長
張威威 區審計局副局長
魏引華 區信訪局副局長
劉 丹 區總工會副主席
孫 磊 區殘聯副理事長
李艷霞 區紅十字會副會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蔣德煜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主要職能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制定完善區社會救助體系的相關制度,適時向區政府提出工作建議。貫徹《江蘇省社會救助辦法》,統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等制度銜接,保障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社會救助事項。
三、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政策法規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社會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維護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導相關部門提高社會救助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引導公眾關注、參與、支持、監督社會救助工作。
區經發局:使社會救助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居民收入增長等工作統籌銜接。協調推進以常住人口為主、涵蓋各類社會救助人群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
區教育局:落實教育救助制度。督促各類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救助政策,加強教育救助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救助。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教育救助等相關信息。
連云公安分局:持續推進常住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依法查處騙取社會救助資金或者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戶籍等相關信息。
區民政局:統籌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制定和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社會力量參與等社會救助相關政策法規。負責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工作。參與分配和管理區級財政有關社會救助資金,配合財政部門加強社會救助資金監督管理,按年度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相關信息。
區司法局: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關于法律援助、強制戒毒、服刑人員等相關方面信息。
區財政局:下達社會救助資金預算,會同相關部門分配和管理各項社會救助資金,并開展監管檢查、績效評價工作,確保社會救助資金安全運行。指導區屬國有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企業優勢,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參與社會救助活動。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財政供養相關信息。
區人社局:健全就業救助制度。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成員,及時按規定提供失業登記、就業援助,通過各項就業服務措施和落實就業扶持政策,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做好基本養老保險與社會救助制度以及經辦服務的銜接。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失業救助以及在職、退休、社會保險費繳存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相關信息。
區住建局: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序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積極落實農村危房改造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住房救助對象的基本居住需要。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住房救助和房屋出租等相關信息。
區農業農村局:研究制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社會救助銜接的相關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社會救助對象落實相關幫促政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保護困難群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農機具等相關信息。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幫扶政策等相關信息。
區林海局: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農漁船登記、柴油補貼等相關信息。
區衛健委:協同有關部門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做好疾病應急救助申報工作。做好涉及社會救助對象的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精神疾病、慢性病、傳染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服務管理。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死亡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信息。
區應急管理局:健全受災救助制度。負責研究受災人員救助政策并督促落實,加強受災人員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受災人員救助等相關信息。
區審計局: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籌集、管理、使用的審計和監督,督促及時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從規范管理、完善制度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出審計建議,促進不斷提高社會救助規范化管理水平。
區信訪局: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協調推動有關責任部門,妥善處理群眾信訪反映的涉及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事項。
區總工會:開展送溫暖、困難職工幫扶、職工互助互濟等活動,做好工會幫扶工作與社會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困難職工幫扶救助、職工互助等相關信息。
區殘聯:做好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殘疾人證發放工作,配合做好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殘疾人幫扶救助、殘疾證等相關信息。
區紅十字會:發揮自身優勢,組織動員社會力量為困難群眾提供幫扶。打造“白血病患兒救助”“紅十字博愛送萬家”等項目,為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提供樣板和經驗。依法提供申請和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成員享受紅會幫扶救助相關信息。
四、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據區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各成員單位可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經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五、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按照聯席會議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和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處理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各成員單位根據中央和省市區委、省市區政府的要求,主動協調,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在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和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中的作用。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