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105 | 分 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04-27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0〕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蘇政傳發〔2019〕223 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9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全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區政府決定在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的基礎上,調整成立區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區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時間:2020-04-27 17:21:32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上合物流園管委會,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蘇政傳發〔2019〕223 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9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全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區政府決定在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的基礎上,調整成立區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在區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全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調查研究拖欠農民工工資重點難點問題;制定實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政策和具體措施,建立健全保障企業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研究擬定年度工作要點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督促檢查各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了解掌握各街道、各行業主管部門工作情況,通報交流工作進度,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向區政府匯報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情況,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姜自成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譚 燕 區人社局局長
湯文化 區住建局局長
朱正海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陸守兵 區經發局副局長
呂松嘯 連云公安分局副局長、政治處主任
雷 剛 區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諸葛洪斌 區委宣傳部副科級干部
趙國華 區司法局副局長
周 鵬 區人社局黨組成員、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人
仲兆兵 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交通局副局長
閆 明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副局長
金同愛 區委農辦副主任、區農業農村黨組成員
鄭 豐 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唐 毅 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董守英 區統計局副局長
徐 智 區信訪局副局長
顧 猛 區法院副院長
孫昌華 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朱璋瑩 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人社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人社局黨組成員、勞動監察大隊隊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人周鵬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附件: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為充分發揮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形成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現就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區人社局: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牽頭工作,加強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切實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會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糾正和處理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經發局:負責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對沒有充足資金保障的項目,一律不予通過。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政策和項目支持。其所屬的區信用辦負責推進落實企業拖欠工資信息歸集、交換共享,實施拖欠工資企業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以及聯動懲戒機制的建立。對拖欠工資的嚴重失信企業,通過區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給予公示。負責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工程建設款工作。
連云公安分局:負責協同人社局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做好對人社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線索的接收立案和偵破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置欠薪群體性事件,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區財政局(國資辦):負責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做好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和資金監管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區屬國有企業加強用工管理,落實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和工程總承包企業職責,督促監管企業預防和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做好因經營困難、兼并重組、搬遷停產等所監管區屬國有企業的工資拖欠問題。
區委宣傳部:負責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宣傳和輿論引導。
區司法局:負責區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指導、督促拖欠工資的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還款協議,并由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維權機制。
區住建局:負責進一步完善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地方立法和政策,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做好建筑市政領域因工程款拖欠導致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清理工作,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協同人社部門全面規范建筑市政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牽頭落實本領域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改進本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給予限制。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負責對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或未經規劃許可建設項目的監管。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進一步完善規范水利建設市場秩序的地方政策和規定,加強對水利建設領域市場的監管,做好水利建設領域因工程款拖欠導致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清理工作,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協同人社部門全面規范水利建設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牽頭落實本領域的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推進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改進本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給予限制。
區稅務局:負責制定和落實與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等制度措施配套的納稅服務政策。
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加強企業監管,配合人社部門做好對企業主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對嚴重欠薪失信企業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予以公示。
區統計局:負責統計、監測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區信訪局:負責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信訪案件的受理、引導和監測等工作。
區法院和區檢察院:根據職能分工分別負責對進入司法程序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相關民事案件的受理、審判、控告申訴和法律監督等工作,會同區人社局和連云公安分局做好勞動保障監察與刑事司法聯動等工作。
區總工會:負責指導區各級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指導、督促各類企業加強工會建設,逐步提高基層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能力;指導企業工會組織與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建立完善工會系統的欠薪報告制度,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的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給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