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383 | 分 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11-08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1〕8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確保城鄉參保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感,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 時間:2021-11-08 14:47:06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確保城鄉參保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感,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標準
(一) 調整標準。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省定最低標準上每人每月上調20元。
(二) 調整范圍。全區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三) 執行時間。本次調整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調增的待遇于2021年11月30日前補發到位。
二、參保繳費檔次及補貼標準
(一) 調整繳費檔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00元、6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2500元、5000元、8000元八個檔次。其中100元的繳費檔次,原則上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
(二) 調整繳費補貼。區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350元。選擇1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選擇6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30元;選擇8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70元;選擇1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210元;選擇2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選擇2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
(三)執行時間。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檔次及補貼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個人賬戶獎勵性基礎養老金
(一)調整內容。參保繳費人員繳費檔次達到600元/年及以上的,根據繳費年限(不包括轉移和補繳年限),每繳費一年增發2元/月,上不封頂。
(二)執行時間。個人賬戶獎勵性基礎養老金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相關要求
(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資金測算和籌集,迅速組織實施,確保調待資金及時籌措到位、調增待遇補發到位。
(二)有關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本通知未作調整的,仍按《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連區政辦發〔2015〕117號)和《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連區人社〔2019〕99號)執行。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根據居民收入、物價水平、財政能力等因素和省市相關要求,適時調整我區年度基礎養老金、繳費檔次及財政補貼等各類標準,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