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015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2-24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工作細則》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0〕11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工作細則》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工作細則》的通知
- 時間:2020-12-24 17:05:38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工作細則》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連云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工作細則
一、總則
(一)為規范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區糧安聯席會議)的工作制度,明確區糧安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以及省、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有關文件,制定本工作細則。
(二)區糧安聯席會議是區政府糧食安全考核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下設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糧安辦)承擔區糧安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區糧安辦設在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承擔區糧安辦日常工作。
二、組織機構
(三)區糧安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由區經發局局長和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下列有關部門的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
(四)因糧安考核工作需要,需新增成員單位的,由區糧安辦與該部門協商一致后,按程序報區糧安聯席會議批準;區糧安聯席會議成員需要調整的,經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后,報區糧安聯席會議備案,由成員單位接任工作的負責同志替補,不再另行文。
(五)區糧安辦主任由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六)區糧安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確定一名具體工作人員任聯絡員,參與區糧安辦的具體工作,及時溝通交流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情況。聯絡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報區糧安辦備案。
三、主要職責
(七)區糧安聯席會議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協調全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按照區糧安聯席會議文件要求,組織成員單位報送市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2.根據市糧安聯席會議下達的工作任務,制定全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3.研究確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項,協調解決考核工作中重大問題。
4.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經發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制定實施糧食倉儲物流發展規劃;主要糧食品種成本調查、價格監測預警工作;糧食收購、市場調控、應急保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服務糧食生產,負責監督耕地質量。區財政局負責安排區級儲備糧補貼資金和糧食直補資金發放,并實施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負責監督基本農田數量。區市場監管局、區經發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糧食市場和糧食質量、衛生、價格的監督檢查。統計部門負責與糧食安全相關的統計監測。其他涉及的部門和單位依據工作職責,履行工作任務。
四、主要職責
(八)區糧安辦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召開區糧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落實區糧安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考核工作任務。
2.整理匯總區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起草區政府糧安考核自評報告并上報。
3.分解市通報的年度重點問題,匯總整改落實情況上報。
4.承辦區糧安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會議制度
(九)區糧安聯席會議通過全體會議履行職責。區糧安聯席會議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開,聯席會議全體成員參加,可視情安排有關部門、單位和聯絡員列席。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考核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召集時間和議題由召集人決定。
(十)區糧安辦建立聯絡員會議制度。聯絡員會議由區糧安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開,區糧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參加。研究落實區糧安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起草供區糧安聯席會議審議決定的文件,匯總擬提請區糧安聯席會議研究處理的重要事項,交流糧安考核工作情況。聯絡員會議根據需要臨時召開。
(十一)區糧安辦和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認真落實區糧安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
六、文件制度
(十二)為保證全區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區糧安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印發以下文件:區糧安辦文件以區糧安辦字編號,主要包括落實區糧安聯席會議具體事務性工作及其他需要辦公室承辦的事項等。區糧安聯席會議文件由區糧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聯合簽發,或授權區糧安辦印發。區糧安辦文件由區糧安辦主任或副主任簽發,也可根據需要報請區政府批轉或由區政府辦公室轉發。
七、附則
(十三)本工作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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