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379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工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10-29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1〕7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87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好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寬松、便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 時間:2021-10-29 11:28:50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相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87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好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寬松、便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推動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
(一)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優化服務舉措,將連云港市政務服務網作為企業開辦總入口,實現網上申請填報、一次實名驗證、數據共享的“不見面”審批模式。完善各部門聯通協調機制,確保各環節辦理結果信息實時、完整、準確推送,做到信息共享互認、全程留痕、實時反饋,實現企業設立電子化登記、申請公章刻制、銀行開戶預約、發票申領、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一體化集成服務。人社部門、公積金中心要按照“多證合一”“一表填報”申請的工作要求,做好企業開辦參保、公積金需求數據項的數據接收工作。(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連云公安分局、連云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市公積金中心連云分中心)
(二)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進一步推進企業開辦線上、線下融合辦理,全區范圍內壓減企業開辦時間至1個工作日內或更少,自貿區壓減企業開辦時間至0.5個工作日內或更少。為新開辦企業免費刻制印章、免除銀行賬戶開戶費用,全面實現企業開辦全免費。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企業開辦專窗,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進一步深化政銀合作,在具備條件的銀行網點設置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專窗。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網上辦理企業開辦各類事項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積極推廣免費電子印章,大力推行電子發票在更廣領域運用,提供辦件寄遞、證票自助打印等不見面服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連云公安分局、連云區稅務局、區人社局、市公積金中心連云分中心、區自貿辦)
二、推進注冊登記制度改革
(三)推進市場主體準入便利化。發揮自貿區先行先試作用,深化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以申請人信用承諾為基礎,以“材料清單標準化、辦理流程電子化、登記確認智能化”為手段的市場主體準入新模式,更加突出市場主體的自主申報和信用承諾,實現營業執照“即來即辦即取”,實現人工審批向智能審批轉變。推進市場監管領域審批事項“一件事”改革,試點“一業一證”,從“以部門為中心”的單個事項改革,轉向“以企業為中心”辦成“一件事”的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將一個行業多個許可證件合并為一張載明相關行政許可信息的行業綜合許可證,實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審批、一證準營”。(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自貿辦)
(四)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力度。以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為原則,進一步放寬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登記限制,對住所(經營場所)限制條件實行清單管理,清單之外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推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依托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開展對住所(經營場所)申報信息在線核驗工作,通過核驗的,申請人可直接辦理登記,無需提交房屋權屬憑證和租賃協議等材料。推進“一照多址”改革,試點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對于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連云區管轄范圍的,可免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連云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民政局)
(五)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依法規范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根據省市場監管局統一安排部署,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加強禁限用字詞庫實時維護,不斷優化系統功能,以智慧優服務,豐富對企業的告知提示內容,提升對不適宜字詞的分析和識別能力。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探索“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提高企業名稱登記通過率。加強對企業名稱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進一步完善企業名稱爭議調解處理機制。(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三、簡化相關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
(六)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做好上級委托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承接工作,確保接得住、管得好。加強工業產品許可獲證企業監督檢查,督促獲證企業保持生產許可規定條件、保障產品質量穩定合格。對獲證企業有效期屆滿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作出保證質量安全承諾的企業,實行免實地核查。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政策、標準和技術規范宣傳解讀,加強對企業申辦許可證的指導,幫助企業便利取證。(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七)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指導轄區內指定認證實施機構提升認證檢測一站式服務能力,便利企業申請認證檢測。督促指導轄區內相關強制性產品指定認證實施機構通過開辟綠色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拓展在線服務等措施,簡化出口轉內銷產品認證程序,縮短認證證書辦理時間,降低認證成本。做好認證服務及技術支持,為出口轉內銷企業提供政策和技術培訓,精簡優化認證方案,安排專門人員對認證流程進行跟蹤,合理減免出口轉內銷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費用。(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
(八)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將疫情防控期間遠程評審等應急措施長效化。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2021年在自貿區內推行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將審批時限壓縮至7個工作日。繼續壓減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申請機構提交的授權簽字人、技術負責人學歷、職稱等證明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完善機構信息查詢功能。(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九)推進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鼓勵支持轄區企業積極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以企業標準“領跑者”為標桿,促進提升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標準整體質量。鼓勵支持“領跑者”企業標準轉化上升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不斷提升企業標準“領跑者”影響力。(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十)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大力推進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應用,歸集涉企信用信息,依法依規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上公示,強化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經發局)
(十一)健全失信懲戒機制。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度,建立健全告知承諾信用管理、信用修復、強制退出等制度機制。依法依規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加強失信懲戒。(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十二)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做好“互聯網+監管”平臺應用,部門監管業務系統要加快與平臺對接聯通,推動開展本地特色監管工作,提升智慧監管、精準監管水平,積極推進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在特殊重點領域實現全覆蓋、全時段、全過程監管監測,監管執法信息要及時回傳至監管數據中心,實現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加強信息歸集,建立大數據分析模型,形成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全景畫像,探索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制定我區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推動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常態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單位)
(十三)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堅持指導規范與執法監管并重,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充分發揮平臺經濟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直播平臺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并按照《江蘇省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規范(試行)》有關要求,重點打擊虛假宣傳、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為,規范發展線上經濟。加強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執法,制止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加強部門間協作,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互聯網市場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為平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區自貿辦、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聚焦企業生產經營的堵點痛點,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形成工作合力。區市場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