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243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1-30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保險業務辦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0〕10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和《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風險事故保障體系,保障區內工程類、企財類、貨運類項目的安全高質發展,現就加強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保險業務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保險業務辦理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20-11-30 15:49:4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和《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風險事故保障體系,保障區內工程類、企財類、貨運類項目的安全高質發展,現就加強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保險業務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工程類、企財類、貨運類項目主動保險的意識
發展現代物流、休閑旅游、商務配套、港航物流等現代服務業,構建集國際運輸、分撥轉運、倉儲配送、臨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物流中心是當前自貿試驗區連云區塊建設的重要任務。因此,區內工程類、企財類、貨運類項目要主動提升運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風險事故的意識和水平,確保工程建設、企業運營和貨物運輸項目因風險事故引發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渠道得到有效轉移、補償和化解,從而保證項目不因災而停、因禍而廢,全面保障自貿區經濟的常態化健康發展。
二、加強區內稅源管理,嚴格稅收屬地繳納
按照《省政府關于調整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蘇政發〔2017〕51號)文件要求,金融保險業的改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實行屬地管理,金融保險業的地方級改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由省級收入調整為市縣收入。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收入管理工作,金融保險類、政府投資類、電商物流類、交通工程類等機構在區內開展的業務都必須在區內納稅。各鄉街、各相關單位要強化主體意識,細化稅源管理工作,積極動員和組織轄內各業務主體在區內登記并申報納稅,為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三、擇優選擇保險單位,積極開展風險管理
區內各企業業主、工程施工主體、工程業主、貨物運輸主體、貨物業主要積極投保與企業安全相關的企財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積極辦理與工程安全相關的工程一切險種及第三者責任險、施工員意外險,以及與貨物運輸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及國內貨運險等保險項目,切實維護區內群眾、項目業主、人員的合法權益。各項目主體可主動在區內擇優選擇有實力、服務好、責任感強的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對接、投保,為地方經濟社會科學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四、增強保險創新能力,提升業務服務水平
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本著“便捷、優惠、全面”的原則,為項目主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力求實現合作共贏。一是服務更便捷。區內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為相關單位提供“點對點”的優質化、屬地化服務,最大程度地方便企業投保和理賠,提升風險事故處理效能,避免因理賠處理不及時引發的社會矛盾和糾紛。二是費率更優惠。區內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創新保險業務,向上級機構爭取優惠政策,力求在服務上節省額外的人力物力,爭取為區內企業提供更為優惠的費率。三是保障更全面。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結合各自的業務實際,為投保單位提供風險排查、風控建設、風險預警以及人員培訓等增值服務,提升項目主體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的識別和防控能力。
連云區塊以外從事在建工程、企業財產和交通運輸等相關項目的企業主體,以及保險業務金融服務機構可參照本通知相關要求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