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區前三島鄉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時間:2024-10-09 15:33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連云區前三島鄉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單位:連云區前三島鄉人民政府
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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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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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決策 |
政府文件 |
本級政府制定的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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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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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開屬性為依申請公開的規范性文件名稱、產生時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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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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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決策 |
意見征集 |
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點工程項目等,通過聽證座談、網絡征集、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征求意見。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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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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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意見反饋 |
公布意見采納情況及相對集中的意見未予采納的原因。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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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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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工作報告 |
發布經本級人代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政府工作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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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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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會議 |
召開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人,會議研究的事項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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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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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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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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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
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年度計劃重要事項的解讀;各類重點工作規劃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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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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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執行和結果 |
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執行及落實情況 |
政府工作報告分解; 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報告、重點改革任務、重大工程項目、規劃計劃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及年度重點工作的階段性進展或按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實情況通報和后續舉措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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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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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
年度統計信息及年度統計數據分析;月度統計數據;月度季度統計數據分析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45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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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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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議提案辦理 |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制度、辦理情況年度報告、辦理答復。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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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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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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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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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管理和服務 |
政府領導 |
領導分工、簡歷、聯系方式、照片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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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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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機構職能 |
鄉簡介 |
鄉簡介及特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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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廣播電視 便民服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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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內設機構 |
名稱,職能,辦公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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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廣播電視 便民服務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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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村(社區) |
名稱,職能,辦公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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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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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人員招考錄用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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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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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財政資金 |
年度財政預決算 |
上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報告;本年度預算報表及說明,預算調整的決定或批復;上年度決算報表及說明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自區級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及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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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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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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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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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管理和服務 |
財政資金 |
“三公”經費情況 |
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經費決算報告包括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關于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財預〔2016〕143號)。 |
自區級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及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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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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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債權債務 |
公開本鄉債務限額、余額、債務率、償債率以及經濟財政狀況等信息;定期按社區(村)發布具體債權債務狀況等信息。 |
《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財政部關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財預〔2018〕34號)。 |
自區級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及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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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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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
財政專項資金清單,包括專項資金項目名稱及金額等。 |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基層財政專項支出預算公開的意見》(財預〔2011〕27號); |
自區級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及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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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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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發布政策與標準、分配結果等信息。 |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基層財政專項支出預算公開的意見》(財預〔2011〕27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13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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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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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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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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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應急管理 |
應急預案 |
總體預案、事故災害類預案、社會安全事件類預案、自然災害類預案和公共衛生事件類預案等。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 |
及時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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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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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
事故災害類、社會安全事件類、自然災害類和公共衛生事件類預警信息及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與應對結果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 |
及時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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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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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權責清單 |
公開本鄉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本鄉權力運行流程圖。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5〕21號); |
按照法定時間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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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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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共服務清單 |
公開公共服務目錄清單,包括提供所有服務事項的名稱、內容、辦理主體、依據、期限、監督渠道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 |
及時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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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便民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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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權力運行 |
定期公開各項行政權力事項辦理結果,結果要素齊全、具體。 |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清理行政權力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81號)。 |
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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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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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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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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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新聞發布 |
新聞發布會及其他形式的新聞宣傳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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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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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政策解讀 |
上級政策解讀;本級相關政策解讀;高質量發展政策文件、政策解讀、工作推進及成效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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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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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回應關切 |
發布針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重點事項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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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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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監督保障 |
發布政務公開制度及政務公開工作開展、工作交流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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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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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醫療衛生 |
轉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疫情及防控、國家免疫計劃、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健康科普、醫療服務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國家衛生計生委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發〔2014〕2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588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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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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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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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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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就業創業 |
政策文件、招考招聘培訓信息、專業技術(職業)資格信息、職稱申報、創業相關政策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及時公開。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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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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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農業農村政策 |
發布與本地有關的涉農補貼、農業農村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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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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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 |
發布與本地有關的農業農村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 |
√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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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土地征收 |
轉發征收批復、征收公告,發布補償安置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 |
√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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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房屋征收 |
轉發征收批復、征收公告,發布補償安置等信息。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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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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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籌資籌勞 |
發布本轄區的籌資籌勞資金管理辦法、籌資籌勞清冊、報表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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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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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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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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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社會救助 |
醫療救助辦理流程,救助標準,按季度發布醫療救助花名冊;臨時救助辦理流程,救助標準;按季度發布困難群眾臨時救助花名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對象認定、本年度救助標準;按季度公開分配救助款物、資金的管理使用安排;災情統計核定、救災工作情況;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服藥調查花名冊、送溫暖對象花名冊等信息。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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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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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環境保護 |
污染防治、環境質量、污染源監管、空氣質量、河長制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主席令第9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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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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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土地利用 |
發布本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情況、土地整治(土地增減掛鉤、新增耕地等)實施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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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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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過程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對象 |
公開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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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主動 公開 |
依申請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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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農村危房改造 |
實施方案、文件通知、申請改造條件、申請程序、危房鑒定標準;改造資金安排、數量,年度完成情況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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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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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公共資源交易 |
交易公告 |
發布交易預算和交易公告。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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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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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中標成交公告 |
發布中標成交公告。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 |
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黨政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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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 |
注:請各鄉街、連云開發區根據26個領域標準目錄匯編要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體現地區特點,對公開事項進行添加、修改、完善,尤其是添加重點領域有關事項。公開主體:具體到科室、崗位;公開渠道:可填寫政府網站、兩微一端、廣播電視、連云港日報、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發布會、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精準推送、其他等,政府網站為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