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381 | 分 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11-01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連云區推進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1〕8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連云區推進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21-11-01 14:33:07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指示精神,扎實推進省、市垃圾分類工作有關要求,根據市城管局《關于印發推進連云港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高質量發展2021年工作要點》(連城管發〔2021〕4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行垃圾分類,關鍵是要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于“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長效機制,樹立科學理念,分類指導,加強全鏈條管理”等相關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科學分類,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科學高效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提高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質量,形成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目標
到2021年底,完成連云區全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全域分類制度標準和監督考核體系建立等工作;人員設施、宣傳發動、培訓指導到位,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再用三年時間建成省內領先的全域垃圾分類示范區,推動我區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任務
(一)深化生活垃圾前端分類
一是落實管理責任。全面落實各街道生活垃圾分類屬地管理責任,建立每周檢查通報、每月評比公示制度。對村(居)、辦公場所、城市小區、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建立紅黑榜制度,要建立垃圾分類工作臺賬制度,記錄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分類投放垃圾量等情況,同時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報送工作,由區職能部門落實督導工作,區垃圾分類辦每月進行通報。
二是完善收集容器。根據全市垃圾處理相關規劃,對垃圾進行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廚余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垃圾分類容器的配置和分類垃圾桶數量按垃圾產生量配置,由各街道、村根據《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 19095-2019)的要求設置,統一標識。(標準詳見附件1)。
三是推進撤桶并點。居住區以廚余垃圾為重點,持續鞏固溯源巡檢模式,城市居住小區實行“定時定點”投放方式,每300戶設置1處收集點,投放時間為6:00—9:00、18:00—21:00,并設置誤時投放點。未實施定時定點投放的小區,對垃圾投放點全面推進撤桶并點,原則按照每300戶設置1處投放點(不足按300算),對農村居住區、撤村建居社區農居點、別墅排屋區要科學合理設置投放點位。
四是完善分類設施。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收運設施設備配置指南(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建項目設施設置由資源分局牽頭,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納入項目設計審查和驗收內容,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對現有設施不健全并納入老舊小區改造的居住區,由住建局牽頭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對現有設施不健全且未納入老舊小區改造的小區,由屬地進行梳理排查,按照“一小區一方案”等要求,制定完善配套設施方案由屬地街道組織實施。
五是規范分類標識。全域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掛牌公示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 19095-2019)等文件要求,城市居住小區主要出入口設置分類指導牌,標明各類垃圾分類設施位置和小區投放方式;機關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餐廳賓館、沿街商家主要進出口設置垃圾分類告知牌。
(二)規范生活垃圾四分類收運體系
一是分類收運處置體系。各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四分類收運處理體系,配備專用車輛,對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落實專車專人收集轉運,收運車輛標識明顯,并保持全密閉,避免混裝運輸和沿路拋灑等問題。收集的可回收物通過市場化渠道運往再生資源工廠進行處置,實現資源化利用;對有害垃圾嚴格進行密閉運輸,暫存點落實規范管理制度,聯系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置;其他垃圾納入城鄉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實行無害化填埋;廚余垃圾中的餐廚垃圾由連云港金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統一收運,其他廚余垃圾由各街道收運至連云區廚余垃圾處理中心。
二是涉農分類收運處置體系。涉農街道推行農戶源頭分類和保潔員二次分揀相結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農戶源頭將垃圾分類,并定點投放有害垃圾;村保潔員對不易腐垃圾進行二次分揀,分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易腐垃圾通過定時定點收集的方式,送往資源化處理終端進行堆肥或沼氣發酵處理;可回收物由村民自行處理或聯系回收商上門回收,也可由村集中后交由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回收;其他垃圾納入“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區集中處理”的城鄉統籌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由城市垃圾終端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理;有害垃圾定點投放到村中集中投放的分類桶中,按相關規定統一收運處理。
(三)強化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理
一是完善區域大件垃圾分揀中心。分揀中心設有再生資源分揀站、再生資源打包站、大件處置站,實現拆解、分揀、打包、處理相結合的一體化綜合處理功能,通過完善生活垃圾末端處理配套設施,建全垃圾分類處理全鏈條,對連云區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進行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置。
二是建設廚余垃圾處理項目。建設規模為3噸/日的廚余垃圾處理項目,占地面積12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90余萬元。工藝流程為人工分選平臺、垃圾破碎、擠壓脫水、生物發酵、物聯網系統、腐熟出料、陽光房二次發酵、廢氣處理、廢水及清潔用水處理系統,主要目的是解決油脂分離,有機物快速發酵,實現垃圾二次利用。
三是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按照城市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
化、無害化處理要求,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產業化發展總體思路。拆遷工地的建筑垃圾,由具有渣土運輸資質的車輛,運送至連云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處置,經“分揀、粉碎、剔除”等工序后,破碎篩分成不同體積的可再生骨料,通過專用生產線做成砌磚、路牙石等成品實現再生利用。
(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發動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各街道主要負責人為垃圾分類工作第一責任人,將垃圾分類內容納入基層黨建任務清單,納入黨員示范崗位創建內容,發揮黨建引領推動作用;在鞏固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強制分類基礎上,推進全區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帶頭做好家庭垃圾分類工作,各部門成立垃圾分類宣傳聯絡點、組建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讓每一名工作人員參與一次垃圾分類活動、開展一次入戶宣傳。
二是黨員示范引領。實施黨員雙登記制度,建立以黨員為主體,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先鋒員、宣傳員、示范員、督導員的四支志愿者服務隊伍,做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黨員帶頭、黨員實施、黨員監督,在單位形成人人爭當“四員”的良好氛圍。積極參與社區垃圾分類宣傳,開展垃圾分類志愿服務活動,形成黨建引領、居民自治、居委協調、物業參與“四位一體”垃圾分類工作格局。
三是廣泛開展培訓。結合新條例發布和新標準執行,全區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牽頭的職工培訓、各行業主管單位牽頭的行業培訓。各街道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海報,有條件的可制作宣傳墻,并落實宣講員一名,由區城管局邀請專業人員統一組織培訓。
四是強化宣傳指導。各街道要分片包干,積極配合區垃圾分類辦開展宣傳,到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加大宣傳頻次,把分類工作的好處、意義,不分類的危害宣傳到位。充分利用宣傳欄、電子屏、學習園地、黨員活動室等場所和微信、釘釘群等新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垃圾分類”宣傳教育活動,各類媒介宣傳內容每月至少更新1次,積極營造有利于推進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輿論氛圍,設立社區曝光臺,監督、引導垃圾分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員發動,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相關部門及街道為成員,負責工作統籌推進、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分管負責同志及聯絡人,必要時抽調人員,組建專班,集中辦公,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工作。各街道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工作機制,確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區城管局作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統籌規劃、指導督促和監督檢查,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實施監督管理。區住建局負責政府投資生活垃圾轉運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集中建設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配合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指導住宅、辦公樓、商業區、農(集)貿市場、農副產品批發等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推行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有效減少廚余垃圾產生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農村居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區商務局負責指導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凈菜上市和非地產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指導大型商場、超市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連云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活垃圾轉運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指導和監督生活垃圾處理單位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對生活垃圾中分揀出的危險廢物存放和處理進行監督管理。資源分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項目建設用地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交警連云大隊負責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行駛路線、時間和道路管控等工作。
(二)多措并舉,履行工作義務。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明確任務、壓實責任,確保工作開展到位。要建立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類別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規范設置分類投放點,配置分類收集容器,并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正常使用,及時維護、更換;指導、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按照規定將收集容器分類歸集到垃圾房或者收集容器歸集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張貼宣傳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指南、方法的圖文資料等。
(三)嚴格督導,建立聯動機制。在城市居住區,嚴格按照300戶配備一名督導員的要求,建立督導員隊伍。對定時定點投放小區,每個投放點在投放時間,必須落實督導員現場檢查指導;城市居住小區應建立到戶的分類情況公示制度,到戶公示應按月或者按季度公示。建立聯動機制,由所在社區牽頭,每月將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物業企業、長期不參與分類居民的相關情況報屬地街道辦事處。
(四)強化考核,推進創建落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全面推進,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區垃圾分類辦對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落實常態化檢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全員發動、全民參與,全力助推我區創建“全域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
附件:1.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
2.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顏色標識及設施設置要求
附件1
連云區全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名單
組 長:嵇 軼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夏 陽 區城管局局長
湯文化 區住建局局長
李 斌 連云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寧小明 區政府辦黨組成員、區外事辦副主任
王遙騁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網信辦主任
曹文輝 區經發局副局長
相入通 區教育局副局長
雷 剛 區財政局副局長
仲兆兵 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亢晉軍 區城管局副局長
范月輝 區商務局副局長
惠永來 區衛健委副主任
龐中光 區林海局副局長
閆 明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副局長
孫國昌 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區農業技術指導站站長
陳學港 墟溝街道黨工委委員
龔 震 海州灣街道黨工委委員
張洪飛 連云街道武裝部部長
呂海勇 連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倪 潮 云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唐青竹 板橋街道武裝部部長
封煦杰 宿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劉利軍 高公島街道黨工委委員
吳建平 前三島鄉副鄉長
王 東 連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由夏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分解落實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動員部署、指導監督、協調落實各項具體工作。
附件2
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顏色標識及設施
設置要求
一、分類名稱標識顏色
各生活小區、建制村、公共機構、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按照四分標準,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分類名稱、標識、顏色色標參照最新發布的江蘇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收運設施設備配置指南(試行)》執行。垃圾收集容器顏色采用統一標準,即:有害垃圾為紅色,色標PANTONG 703C,可回收物為藍色,色標PANTONG 647C廚余垃圾為綠色,色標PANTONG 562C,其他垃圾為黑色,色標PANTONG。
二、分類設施設計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點。主要用于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分類投放,應設置分類宣傳牌,內容包括四類常見垃圾及投放點的設置位置。垃圾桶須符合分類規范顏色,現有收集容器在與規定顏色一致情況下,可通過加貼分類標識的方式保留使用。
三、分類設施具體要求
(一)居住區
小區(村)主出入口應設置分類指導牌,標明各類垃圾收集點設置位置和投放方式。
(1)垃圾收集點。生活小區每150戶設置1處生活垃圾收集點,農村居住區及別墅、排屋可每戶設置1處。使用“定時定點”投放的方式收集,按每300戶設置1處收集點。
(2)垃圾存放點。每小區設置1處垃圾存放點。確實無法設置固定點的:大件垃圾應實行“定時定點”投放,投放時間每月不少于2天,投放日集中投放,及時清運。裝修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劃定臨時堆放區域,做好維護,落實管理和清運責任單位、責任人,及時清運,公示監督電話。
(二)公共機構、企業垃圾收集點
辦公區域主要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類收集容器。每個單位(大樓)設置1處以上有害垃圾投放點。食堂、餐廳等集中用餐區域設置餐廚廢棄物專用桶。
公共區域設置分類廢物箱應具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兩類以上收集箱。公園、廣場、游步道等區域鼓勵不設置分類廢物箱,選擇合適位置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垃圾投放功能,以及洗手、休息功能等的垃圾收集點。
四、分類設施管理要求
一是垃圾收集點。正確設置收集容器,容器顏色、標識和文字正確清晰,保持干凈整潔、朝向正確,桶蓋閉合,無破損。做到分類收集,作業規范,嚴禁混裝。
二是臨時存放點。各類垃圾應按功能區存放,避免混雜,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可簡單拆分。應及時清運,避免垃圾堆積。
三是垃圾收集站。其他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清運作業應落實專人監督,及時防范和制止“運輸混裝、垃圾落地、沿途撒漏、作業擾民”等現象,作業后做到“車走場清”,保持周邊市容環境衛生干凈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