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3-00100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3-06-16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23〕4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23-07-07 16:16:54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扎實開展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切實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優良天數比率持續提高、PM2.5濃度持續降低,全面提高我區工程揚塵治理水平,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把保護環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各級各部門分工合作、齊抓共管,以更高標準做好工地揚塵治理工作,不斷提升工地揚塵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向往,為推動全區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完善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強化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要求。針對全區內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除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航道工程、鐵路工程、綠化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的全過程建設,儲備土地,農村公路、區內道路養護,建筑垃圾、渣土運輸,混凝土拌和站、預拌砂漿拌和站、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廠,港口碼頭、山場、采石場、露天貨場、料場等有塵土的作業區域,文物考古調查、勘探,考古發掘等全面推行“綠色施工作業”,實現全區范圍內工地、場站、道路的噴淋、灑水、清掃抑塵等措施“全覆蓋”,全面推動全區PM2.5濃度、空氣優良率、降塵量三項指標的顯著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揚塵防控長效管控機制。各街道(板塊)和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本地區和部門的監管責任、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組織專門機構開展工地揚塵管控工作。各街道(板塊)和區各有關部門要編制轄區內在建項目清單、重點監管區域和重點防污企業清單名錄,認真研究解決工地揚塵管控工作中遇到的重難點問題,強化全過程指導和控制,確保取得明顯實效。配備必要的監控、執法工具,建立工作聯系群,及時通報工作情況,每月上報檢查執法信息。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和重要意義,宣傳報道各街道各部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充分展示我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塑造我區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揚塵管控考核工作機制。針對中央、省、市、區環保督察交辦的揚塵污染問題,各街道(板塊)和區各有關部門參照“環保督察反饋”的辦理方式,區分重點問題和一般問題,重點問題須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標準、時限和責任人;一般問題須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將經常反復的一般問題,納入重點問題管理。自主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上報的,不納入考核問責范圍。
(三)開展重點區域揚塵專項整治。各街道(板塊)和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重點項目、重點工地、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管控,對國、省控點位周邊3公里內的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對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覆蓋,徹底消除裸露地面揚塵污染。加密重點地區下午時段的灑水、噴淋降塵頻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安排專人定期開展巡查,嚴防問題反彈。
(四)建立聯防聯控機制開展檢查。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巡查督查,要組織生態環境、交警連云大隊、住建(交通運輸)、城管執法、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建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落實揚塵污染聯合懲戒制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限期整改,并納入整改銷號臺賬閉環管理;對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達標,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責令停工(停業),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全流程揚塵污染防治執法監管體系。
(五)組織揚塵防治專項巡視督查。根據工作需要,將工地揚塵管控情況作為區政府對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對各街道(板塊)工地揚塵治理的聯合檢查,重點檢查群眾關切以及投訴項目,對環保督察的典型問題跟蹤問效,并提請區紀委監委組織專項督查,及時發現、交辦、解決突出問題,全面推動全區工地揚塵管控的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四、組織保障
成立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負責同志及區住建局、連云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局、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全區范圍內本行業揚塵污染整治工作,督促屬地抓好落實,定期聽取匯報。要做好計劃、統籌、檢查、統計、考核、匯報、指導協調等日常工作,采用工作例會、應急調度會、通報等方式調度推進各項工作,會辦揚塵管控工作中難點問題。
各街道(板塊),區住建局、區城管局、交警連云大隊、區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連云生態環境局、區文體和旅游局依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組織和指導本地區、本部門主管的行業、工地、場站、道路等揚塵管控工作。
附件:連云區工地揚塵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 長:孟凡德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寧小明 區政府辦黨組成員、區政府外事辦副主任
王 德 區住建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
夏 陽 區城管局局長
張廣軍 區農業農村局長
李 斌 連云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王學宏 區住建局副局長
仲兆兵 區交通局副局長
王建兵 區城管局副局長
孫國昌 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袁清濤 區文體和旅游局副局長
章婷婷 連云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張 勇 交警連云大隊副大隊長
溫 亮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副局長
唐青竹 連云開發區黨工委委員、建設局局長
曹 珍 海濱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陳學港 墟溝街道黨工委委員
吳安生 海州灣街道人武部部長
王 林 連云街道黨工委委員
劉勁松 連島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趙洪強 云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 鑫 板橋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
林 劍 宿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程廣建 高公島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張 怡 江蘇海州灣發展集團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王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聯絡員,負責與辦公室日常聯系。
二、工作職責
各街道(板塊):負責本轄區內相關行業、工地、站場、道路等揚塵污染治理的全面管控工作,各級“點位達標負責人”圍繞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定期調度部署揚塵管控工作。組織做好拆遷工地揚塵污染管控;開展新一輪混凝土攪拌站專項整治,合理布局轄區內混凝土攪拌站,合法的攪拌站必須防塵措施全部落實到位后才能生產;全面取締非法混凝土攪拌站;重點整治自建市政道路、城鄉結合部道路、堆場揚塵污染。
區住建局(交通局):負責區內直管建筑工地的揚塵污染治理監管工作;負責船舶、港口、鐵路、公路水運等交通運輸領域揚塵監管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處置、城市道路揚塵管控、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建(構)筑物拆除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交警連云大隊:負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通行、超載運輸等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違反水利管理的建(構)筑物拆除等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連云分局:負責儲備土地的裸地、開山采石場揚塵管控。
區文體和旅游局:負責基本建設工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考古發掘、文物保護單位修繕等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連云生態環境局:負責全區重污染天氣預警、降塵監測、降塵考核、工業企業內物料堆場揚塵污染防治監管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和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對在各項督查、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工地揚塵污染問題,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跟蹤工地揚塵管控整治情況。
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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