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5-X/2021-00001 | 分 類 | 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城鄉(xiāng)建設(含住房) / 通知 |
發(fā)布機構 | 住建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1-01-05 |
標 題 | 連云區(qū)住建局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度報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qū)住建局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連云區(qū)住建局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落實職責,做好本單位信息公開平臺更新維護工作。通過安排專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參與區(qū)政府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yè)務培訓班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我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性和業(yè)務能力。2020年全局主動公開文件共51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和長效化管理工作,確保嚴格遵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及時間節(jié)點推進此項工作,強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科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常規(guī)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信息發(fā)布制度,確保所有發(fā)布的信息無泄密隱患。
三是加強載體建設。通過全區(qū)統(tǒng)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公開文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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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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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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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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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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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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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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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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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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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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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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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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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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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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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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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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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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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我單位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和時間節(jié)點,通過全區(qū)統(tǒng)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按月主動上報本單位的相關工作。
同時,將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報送至區(qū)檔案館,做好文檔交接手續(xù),方便單位、組織和群眾進行查閱。
2020年度我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量共51條。其中機構信息2條;人事任免0條;政府文件3條;政策法規(guī)14條;民生公益14條;基礎設施建設14條;人大政協(xié)報告4條。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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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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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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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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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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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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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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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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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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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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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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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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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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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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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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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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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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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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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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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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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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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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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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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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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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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無 |
2020年度,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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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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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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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2020年度,我單位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發(fā)舉報、投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xiàn)為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yè)務不熟,對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還不夠強;政府信息的公開范圍有待進一步確定。
對此,我單位積極參與區(qū)政府舉辦的相關培訓,并積極主動與區(qū)政府辦及其他單位相關業(yè)務負責同志加強學習交流,掌握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的界定方法與技巧,提高工作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和水平。
我單位將以不斷提高行政透明度為目標,繼續(xù)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一是要求專門負責的同志定期學習,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夠有序、高效的運作;二是形成長效機制,定期對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自查,與區(qū)政府對接工作要求,完善本單位工作。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連云區(qū)住建局編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在“連云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rsrhlxs.com)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連云區(qū)住建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82310479;傳真:82316159;電子郵箱:lyqcsjs@163.com)。
連云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