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5-X/2020-00046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通知 |
發布機構 | 住建局 | 發文日期 | 2020-06-10 |
標 題 | 關于開展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開展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在建項目建設和施工總承包單位:
為了進一步落實好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實名制管理制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專用賬戶制度、銀行按月足額代發制度),完成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到2020年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這一目標任務,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四項制度的通知》(連建管[2019]315號)相關要求,我局決定于2020年6月11日-6月30日對全區在建項目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內容
本次檢查范圍包括:本區內所有應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含連云開發區和裝修項目)。
檢查內容具體如下:
1.建設單位:是否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合同是否約定人工費用按月撥付以及2020年5月份撥付人工費用情況等;
2.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合同是否約定人工費用按月撥付、是否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是否繳納農民工資保證金、是否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是否實行分包單位委托總包代發工資、是否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以及2020年5月份通過專用賬戶發放工人工資的人數和金額等。
二、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分三個階段:
1.自查階段(6月11日-6月15日):各在建項目的建設和施工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的《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落實情況調查表》。對于已經落實的檢查項目要提供書面證明,尚未落實的檢查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間,上報連云區住建局。
請各建設和施工單位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將《建筑用工實名制四項制度落實情況調查表》、相關證明材料、整改方案蓋章后掃描發送至連云區清欠辦電子郵箱。
2.現場檢查階段(6月16日-6月23日):
本階段由城建監察大隊和清欠辦負責實施,對第一階段各建設和施工單位上報的自查材料進行現場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檢查人員應提前通知被檢查單位,實施現場檢查的具體時間、應出席的人員和需要準備的相關材料。被檢查單位要認真準備迎檢材料,通知相關人員到場,配合本次檢查工作。
3.整改落實階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建設和施工單位根據檢查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逐條落實整改內容,并將書面整改結果蓋章后掃描發送至連云區清欠辦電子郵箱。
三、工作要求
1.各在建工程項目部要熟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四項制度的通知》(連建管[2019]315號)相關內容,對照標準認真貫徹落實;
2.我局將于7月份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檢驗。對于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將采取約談企業法人、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重點監督、執法檢查、記不良行為、扣信用分、在“信用中國”網站發布、限制融資貸款、限制招投標、限制評先評優、取消保證金減免資格、停工整改、限批新項目、罰款等處理措施。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