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5-X/2019-00021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9-06-27 |
標 題 | 關于加強物管項目電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關于加強物管項目電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加強物管項目電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近期全國發生了數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確保我區住房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決定在全區物管項目集中開展電梯安全隱患自查自治專項行動。根據《江蘇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連云港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對照物業企業管理職責,現就做好物業管理小區電梯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內容
1.是否按一個物業區域內住宅電梯至少配備一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規定進行配備;
2.是否根據本公司職責對員工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3.是否根據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職責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
4.是否要求維保單位檢查電梯緊急報警裝置并出據檢查報告;
5.是否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6.是否將電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顯著位置;
7.是否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8.是否按規定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9.是否按規定和職責對電梯進行日常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是否及時有效整改;
10.電梯是否按時依規進行維修保養;
11.電梯是否存在帶病運行。
二、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4月22日前),各物業企業會同維保單位對住宅小區內電梯開展隱患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4月23日—4月26日),我局會同區市場局、安監局、屬地街道辦事處根據排查內容對住宅小區電梯進行督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有關規定選購質量合格的品牌電梯,并在電梯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時要按照招投標有關規定與物業服務企業辦理電梯承接查驗手續,將電梯相關資料移交給物業服務企業。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配合、支持、協助物業企業做好電梯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3.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自身職責,會同維保單位對小區電梯進行拉網式檢查,全面檢測,確保一臺不漏,排查項目一個不少。
4.各物業服務企業對存在問題要進行詳細統計,嚴禁電梯帶病運行,并且要立即制定解決方案及時處置。
5.屬物業企業職責的,要立即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我局將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嚴肅處理;根據維保合同約定,應由維保單位負責落實的工作,物業企業應書面通知維保單位落實,并要求其出具書面檢查報告;對需要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大修的電梯,要及時制定維修方案向特檢院申請檢驗檢測;對無法消除的電梯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質監、安監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尋求專業妥善處置;
6.對不按《維保合同》約定履行維保責任的維保單位,物業企業要責令其立即改正,不予改正的,要及時向質監部門、安監部門報告,必要時依法解除維保合同并追究維保單位責任。
7.各物業企業請于2019年4月22日前將電梯安全自查自糾詳細情況,以書面蓋章形式報我局。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