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5-X/2021-00048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通知 |
發布機構 | 住建局 | 發文日期 | 2021-08-06 |
標 題 | 關于強化物管項目門崗疫情防控值守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建〔2021〕8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強化物管項目門崗疫情防控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物業服務企業:
近日,我局對全區物管小區、物管大廈開展了多次疫情防控督查。總體上,多數物管項目門崗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但是,部分老舊小區物管項目,門崗疫情防控查驗力度薄弱,值守人員多為一人,管控松懈。當前,疫情持續蔓延,防疫形勢復雜嚴峻。為嚴防疫情蔓延,現就全區物管項目門崗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門崗疫情防控措施
每個出入口均要設置疫情監測值班崗,值班崗要設置在室外并安裝監控視頻,配備體溫測量儀、消毒液、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
二、加強門崗疫情防控管理
1、物業企業要加強門崗值守人員培訓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堅決杜絕麻痹大意、怕苦畏難等松懈思想。
2、門崗值守人員要按規定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風,做好個人防護,堅持崗前體溫監測,如有異常及時上報。
3、監測值班崗實行人員24小時值守,值守人員必須服從街道社區防控領導,每個班次值守人員不得少于2人。
4、值守力量薄弱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統籌:適當封閉減少出入口,集中安保力量;發動樓棟長、黨員代表、居民代表參與門崗值守志愿活動。
三、明確門崗疫情防控內容
各疫情防控門崗要嚴格落實測量體溫、檢查佩戴口罩、嚴查健康碼和行程碼等管控措施;嚴格執行外來人員、車輛信息登記制度,發現體溫異常或健康碼為黃碼、紅碼的人員,立即報告所在社區,由社區會同衛健部門落實相應健康管理措施。
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對于拒不配合門崗體溫檢測、人員登記、健康碼和行程碼查驗、身份證核查、車輛檢查、封閉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據《連云公安分局關于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2021年8月5日),值守門崗可以報警處理;對于物業服務企業麻痹大意,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我局將采取嚴厲約談、通報批評、扣減信用分、取消所管項目評先評優資格等處理措施,對涉及違反有關疫情防控法規的,將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8月6日